值得一提的是近年來出現的保險集團的組織形式。從所有權上看,保險集團不過是股份製保險企業在很多方麵的加強,仍然是由持有保險集團股票的股東擁有實際所有權。對於保險集團的出現,有專家認為是需求的影響:消費者行為的不斷變化、消費者意識與期望的提高、雇主提供的經濟保障減少;供給的影響:規模經濟範圍經濟、分銷的低效以及風俗文化的重要性;政策的影響:政府作用的弱化、政府監管的變化以及自由化。上述觀點固然重要,但是從個人角度認為,促使保險集團出現的主要力量還是保險組織形式轉化為保險集團有利於降低交易成本。
五、保險企業組織形式的變遷對我國保險企業的啟示
國際上保險企業組織形式的變化規律說明了保險業降低交易成本的客觀要求。但是,我國的保險業發展時間不長,存在很多問題,盡管在以前沒有相互製保險企業的情況下發展到如今具有股份製、保險集團的局麵,究其實質還是在片麵地強調保險企業的規模。鑒於我國保險業全麵開放的時代背景和“做大作強”的發展目標,這種方式在今後較長一段時間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從我國保險業的長遠發展來看,這種發展方式是不可取的。並不是國際保險企業如何變化怎樣說我國保險企業也一定要怎樣變化,關鍵還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結合我國國情決定保險企業的組織形態。我們認為未來對我國保險企業組織形式變化起決定性作用的是要看一種組織形式是否可以有效地降低保險交易成本,而不是能否快速擴大規模。因此,我們提出我國保險企業組織形式未來發展的幾點建議:
(一)股份製保險公司應為中國主要的保險組織形式
股份製保險公司是國際保險業最常見的組織形式之一。股份製保險公司最突出的特點是能夠從社會上募集資本,發行的股票可以上市交易,變現能力強,公司在短時間內可以籌集到大量資本,有著成熟的內控機製。中國加入WTO開始,國外保險公司都開始圖謀進入中國市場。中國保險市場發展股份製保險公司不但可以同外資保險公司合資成立新的保險市場主體,而且還能通過上市募股增資擴股。作為一種現代企業製度,股份製是我國很多企業調整和發展的方向,在很多行業中已經取得了很大的成績,我國現有保險公司中絕大多數選擇了股份製公司的形式進行經營。
(二)相互製保險企業在發展中小保險公司專業化經營中和農業保險中有重要意義
縱觀國外相互保險公司的發展曆程,保險產業對經營組織形式的選擇要受到公眾、法律、市場等很多因素的影響。由於相互製保險企業能夠充分體現被保險人的利益和成本低的優點,被保險人同時也是所有人,這種產權上的特殊安排可以最大限度地避免委托代理問題的發生。此外,從國外相互製保險公司的發展曆程看,此種公司組織形式能起到活躍市場、豐富險種、減少壟斷的積極作用。還能夠有效的解決保險市場中保險公司與客戶信息部對稱的問題,提供其它類型公司不願提供的產品。我國實行的是城鄉有別的二元保障體係,農民享受的社會保險非常有限;而農作物等財產的保險就更無從談及。在我國農村開展性互製保險企業不但可以增加農民投保的積極性、回避道德風險,控製風險範圍,更重要的是可以解決我國農村保險市場供給缺失的問題,並以此為契機摸索出適合我國農村保險體係完善的道路。
(三)國有保險公司要實現功能的分割
國有保險公司在中國保險業的地位和國有企業在中國經濟改革中的位置非常相似。在以前保險企業改革之前,國有保險公司存在較低的偵查、監督和執行成本,各種類型的效用所產生的行為的價格相對更高,主要是由於計劃經濟時期政企不分管理者犧牲部分國有財產實現的。國有保險公司的管理階層與國家之間的相互關係與資本主義管理者與股東的關係相類似,國家對國有保險公司管理者的監督、執行成本可能非常大。因此國有保險公司往往在行事時削弱了對國家的企業所有製在成本上的估計,犧牲政府目標來滿足企業的目標。國有保險公司的相對無效率和其壟斷地位無形中加大了保險市場中的交易成本,可以考慮對其進行適當的調整與改革。同時由於中國保險行業不是由自由競爭形成的,相反,是遵循了一條截然相反的路徑——完全壟斷到壟斷競爭來實現的,所以國有保險公司在維持民族保險業過程中又非常重要。我們認為:對於曆史遺留下來的國有保險公司,應該把政策性和商業性保險業務分開。具體來說就是原國有公司的商業保險業務由改製後的股份化的國有公司承保,而商業保險公司不願意企及的政策性保險業務可由國有的獨資保險企業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