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有引力定律告訴我們,宇宙間任何兩個物體之間均有引力發生。因而,地球和月球之間有引力,地球和太陽之間也有引力。月球是地球的衛星,距離地球比其他天體近,因而月球就比其他天體對地球的引力大。
月球對地球各點的引力是不一樣的,因地球各點距月球中心距離的不同而出現差異。在上中天時距月球中心最近,引力最大;在下中天時距月球中心最遠,引力最小。由於月球的引力和地月運動的離心力在地心處平衡,即大小相等,方向相反,而在地球其他各個地方就出現了差異,這樣就在各地出現一個合力。這種合力的出現會使地球上的海水產生運動,這就是“引潮力”。由於引潮力在地球各點上的方向和大小各不相同,從而形成了地球上的潮汐現象。
經過推算,月球的引潮力大約是太陽引潮力的217倍。同樣,也可計算出其他天體對地球的引潮力。但是,宇宙中的天體雖多,對地球能產生顯著引潮力作用的卻不多。這是因為有些天體質量雖大,但距離太遠;或距離雖近,但質量又太小。隻有月球和太陽的引潮力比其他天體大得多,因此,月球對海洋潮汐起了主宰作用。
由於天體是在不斷運動著,隨著月球、地球、太陽三者相對位置的變化,使得海水發生了周期性的漲落,出現了複雜的潮汐運動現象。
風暴潮風暴潮是指由於大風和伴隨著的大氣壓力急劇改變而導致海洋或湖泊水麵異常升降的現象,因而也叫“氣象海嘯”、“風暴增水”或“風暴減水”。但是,就其危害程度而言,以風暴增水為烈。特別是當風暴增水與天文大潮同時發生時,由於兩種增水疊加在一起,可使水位異常抬升,海水向內陸侵襲,在沿海地區造成重大自然災害。因此,現在海洋預報中發布的風暴潮警報主要指風暴增水。
在世界的熱帶和溫帶沿海地區,風暴潮經常發生。在熱帶地區發生的風暴潮是由熱帶氣旋(如台風、颶風等)引起的,其特點是水位變化急劇,增水大。主要出現在夏、秋季節,尤以夏季最為顯著。這類風暴潮分布地域甚廣,包括北太平洋西部、南中國海、東中國海、北大西洋西部、墨西哥灣、南印度洋西部、孟加拉灣、阿拉伯海、南太平洋西部等區域。其中,我國東南沿海、菲律賓沿海、日本沿海、美國東海岸和墨西哥灣、孟加拉灣等,熱帶氣旋頻繁,出現風暴潮的次數也最多,被認為是世界海洋災害的重災區。例如,據統計,在我國沿海增水1m以上的風暴潮平均每年發生14次,造成嚴重災害的風暴潮平均每年2次。迄今世界上有記錄的風暴潮增水,最高記錄是75m,相當於一座三層樓的高度,發生在美國東海岸;其次是在孟加拉灣沿岸發生的一次風暴潮記錄為72m。我國有記錄的風暴潮最高記錄是594m,1980年發生在廣東湛江的南渡。
由溫帶氣旋引起的風暴潮主要發生於冬、春季,其特點是水位變化不劇烈,增水較小,持續時間較長。這類風暴潮多發生在溫帶沿海地區,如北海、波羅的海、美國東海岸、日本沿海、我國北部沿海等。溫帶氣旋引起的風暴增水與熱帶風暴增水相比較小,迄今已知的最大風暴增水不超過4m,但同樣也會造成災害。以我國渤海為例,據統計,1950-1981年間,在渤海灣發生1m以上風暴潮增水的過程有244次,平均每年8次,其中有5次造成嚴重的自然災害。
對於風暴潮災害,生活在沿海地區人是有深切體驗的。1970年11月13日,在孟加拉灣沿岸發生的一次強風暴潮,潮水不但淹沒了大片土地和村莊,而且奪走了近30萬人的生命,超過了1923年日本關東大地震的死亡人數。我國曆史上也有許多風暴潮災害記載。例如,1696年6月1日,在長江口一帶發生的一次風暴潮,曾使上海、寶山、崇明、吳淞一帶被潮水淹死10萬餘人。1895年4月28日,渤海灣遭受風暴潮襲擊,幾乎摧毀了大沽口的所有建築物,造成2000多人死亡。建國以來,由於記錄較完備,對風暴潮的災害有更清楚的認識。例如,1969年7月28日在汕頭地區發生的一次風暴潮,使當地水位急增3m,汕頭市平均浸水15~20m,成了“水城”,給當地人民生命和財產造成重大損失。1992年夏發生了一次近年來特大的風暴潮,幾乎波及整個東部沿海地區。盡管海洋部門及時做出了比較準確的預報,並采取預防措施,大大減輕了災害程度,但仍然造成不可抗拒的損失,包括淹沒田地3000多萬畝,海堤決口1萬多處、長約1100km,倒塌房屋近10萬間,直接經濟損失90多億元,人員傷亡280多人。觸目驚心的風暴潮災害,引起了各沿海國家的廣泛關注。許多海洋學家開展了風暴潮的科學研究,成為海洋科學和災害學的一個重要研究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