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甘孜藏族自治州成立後,康定從原來西康省省會成為甘孜藏族自治州的首府,康定在曆史上曾是繁榮一時的商業貿易中心。700年以來,藏商把從西藏帶來的麝香、蟲草、黃金、馬匹帶到康定,與內地商人帶來的茶葉、絲綢進行交易。正是這種民族間貿易的興盛,造就了各民族在康定的大融合。康定回民一般使用漢語交流,折多山以西各地回民還能使用藏語。康定伊斯蘭教的另一大特征是不受外地教派管轄,屬於伊斯蘭教中格迪目教派(即老教),在折多山以西各地,也有極少數回民信仰藏傳佛教。
三、甘孜藏族自治州清真寺概覽
如前所述,伊斯蘭教大約在18世紀時(明末清初)伴隨著回族的遷入而傳入康區的,主要流行於康定、巴塘、丹巴等地有回族居住的地區。信仰伊斯蘭教的回民遷入甘孜之初,雖然保持著自己的信仰,但因人數少,無寺院,難以進行集體宗教活動。據傳,回族初到康定,沒有清真寺,遂暫時借用當地白土坎關帝廟做禮拜。後相繼在康定、巴塘兩地各建清真寺一座。清乾隆年間,康定修建清真寺,成為康定回民的宗教場所。嘉慶年間,回族都司馬正品駐防巴安(今巴塘),在巴安修清真寺一座。同治年間,有馬、王、惠、沙等姓30餘戶回族移居雅江,在拉裏斯地方定居並建有清真寺。
1.康定清真寺
麵積隻有1.45平方公裏的小城——康定坐落青藏高原東緣、橫斷山脈大山中段。從19世紀60年代起,小城內就形成了佛教、基督教、伊斯蘭教並存的格局,100多年的傳教歲月中,始終和睦相處,成為美談。
康定清真寺位於今康定城東上橋附近,具體建寺時間無史料可考。但據流傳口碑資料,康定清真寺應該始建於清乾隆四十年間(1775—1784年)。道光十年(1830年)遭火焚,道光十三年(1833年)重建,重建後的康定清真寺占地麵積近1000平方米,建築宏大,大殿為中國宮殿式,磚木結構。該寺院由大殿、南北經堂、大小淨室和花園、廚房組成,總占地麵積1000餘平方米。大殿占地約400餘平方米,可容400~500人禮拜。殿之四周,懸阿拉伯文和漢文匾對20餘幅(對)。左右有耳房各1間,左耳房堆放杉彌,右耳房為婦女禮拜堂。殿頂覆琉璃瓦,脊峰上嵌紅、白、綠三色寶瓶,頗具伊斯蘭風格。設前左右兩棵柏樹挺立,兩邊為南北經堂,地麵是沐浴室,整體端莊、肅穆、整潔。南經堂作接待外客及入寺休息之所;北經堂供穆斯林聚會、宴請及宣講宗教教義等用。寺內存有用金銀水手抄稀世珍本《古蘭經》1匣30冊。清真寺的管理權由“鄉老”和教長行使。鄉老負責管理寺院財產,每三年或稍長時間選舉一次。教長專管教務,另設伊瑪目、海推布、穆安津三大職務。三大職務實行世襲,但如其後人不能勝任,也可另選賢能。
1955年,康定清真寺大殿在地震中遭到嚴重破壞。1958年民主改革中,甘孜藏族自治州人民委員會確定康定清真寺為保留寺廟。1966年“文化大革命”爆發後,康定清真寺被封,大殿等建築被拆除,改建為回民小學。原先清真寺隻存古柏1株,水井1口,大門及大門外清同治年間所鑿石鼓一對。1979年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恢複後,坊內教民在今回民小學未占的大門內200多平方米地集資重建,並於當年古爾邦節正式開放。重修後的清真寺麵積隻有原來的三分之一,為一樓一底,樓上為禮拜大殿,樓下為經堂。
1990年,鑒於清真寺太小,無法滿足當地及外來穆斯林的宗教需要,當地人又集資擴建了清真寺。一座完全仿阿拉伯式建築風格的新大殿落成,外觀乳白色牆麵,半圓形落地窗,淡綠色油漆,和諧雅致;直徑5米多的綠色大圓頂上,豎立一根4米長的銀白色、鑲有彎月的不鏽鋼柱,直聳雲霄。殿內中央掛有圓形大吊燈,四周由各種燈光環繞陪襯,再加地上各色絢麗地毯,金碧輝煌;窯殿及兩側牆上飾以阿拉伯文條幅,使殿內呈莊嚴肅穆之感。現寺占地麵積333平方米,隻占原來麵積的三分之一。大殿建築麵積150平方米,全寺建築總麵積420平方米。有出租鋪麵數間,用於以寺養寺。截止1990年,康定清真寺本坊教民有188戶,1360餘人,戶籍均屬回族。
2.巴塘清真寺
巴塘,古為部落之地,周曰戎,秦稱西羌,漢係白狼國,唐初內附。唐乾封二年(667年),白狼國被鬆讚幹布所滅,隸屬吐蕃。南宋淳祐十二年(1252年)屬蒙古族統治,歸附元朝。明曾被雲南麗江納西族木氏土司占領,明末清初受青海蒙古族和碩特部固始汗統治。清康熙三年(1644年)為西藏達賴喇嘛管理,後歸清廷,劃入四川版圖。1906年巴塘等地實行改土歸流,廢除土司製度,改派流官管轄。清光緒三十四年(1908年)改稱巴安縣,為巴塘置縣之始,民國十四年(1925年)歸西康省管轄。1949年12月9日巴塘和平解放,1950年11月隸屬西康省。1951年3月成立巴安縣政府,10月改名巴塘縣。1955後10月,中央撤銷西康省,巴塘改屬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至今。
巴塘縣居民以藏族為主,占94%;還有漢、彝、回、羌、苗、納西族等7個民族,主要分布在縣城夏邛鎮。2001年末全縣總人口4.48萬人。
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嶽鍾琪西征至巴塘,川陝回民旅居巴塘經商,漸與本地藏女聯姻。清嘉慶三年(1798年),都司馬正品(回族)於城南架炮頂購地建清真寺,伊斯蘭教始傳入巴塘。光緒三十一年(1905年),四川提督馬維騏入康平定“鳳全事件”,見巴塘清真寺小而簡陋,便組織捐獻和募化銀兩進行重建,但在民國九年(1920)的巴塘“民九事件”①中被毀。1923年,邊軍第一混成旅二十四團團長馬成龍(回族)與巴塘縣知事劉明哲(漢族,伊斯蘭教徒)組織當地教徒捐獻和募化資金,在甲日龍購買民房1幢,將其改建為清真寺,但規模很小,僅有做禮拜的大殿1間。1927年,成都人餘承永任巴安(今巴塘)郵電局長時,再次組織募捐,並將甲日龍清真寺賣掉,在城南架炮頂重建1座兩層樓的清真寺。1936年又將其擴建。新中國成立後,清真寺阿訇馬光鬥去世,由馬秋平繼任。從1956年起,經費來源漸乏,教徒也寥寥無幾。1958年最後一任阿訇馬秋平去世後,回民人數減少,該寺廢棄,宗教活動隨之停止。
現如今,整個甘孜藏族自治州18個縣中僅有1座官方認可並運行的清真寺——康定清真寺,巴塘清真寺廢棄後再也沒有重建起來。而事實上,甘孜地區18個縣當前都有穆斯林商人活動的足跡,他們常年生活在所在縣域從事商業活動,少則隻有十幾人,多則幾十人乃至上百人,最多的甘孜縣則上千人。在沒有清真寺的情況下,為了完成他們的宗教功課,臨時禮拜點應運而生。根據筆者調查,臨時禮拜點幾乎存在於每一個縣城,其中聘請阿訇或者指定專人負責的臨時禮拜點有甘孜縣、德格縣、色達縣、白玉縣、道孚縣,理塘縣和丹巴縣。其餘地方的穆斯林商人在自己的居所禮拜。
四、早期甘孜藏族自治州伊斯蘭教育及社團組織1.伊斯蘭文化教育狀況教育是根本,教育對民族素質的提高,對民族的社會地位和生存能力具有非常重要的影響。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以前,康定爐城鎮的回民教育有康定清真寺承辦,要求每個兒童從5歲起,必須到清真寺學習經文知識。清真寺根據兒童年齡大小設低、中、高三個年級。低年級學習基礎阿拉伯文,中年級學習《古蘭經》章節、雜學以及有關宗教上的應用經典;高年級除學習各種經典外,還需學習波斯文。這種教育的宗旨是學習伊斯蘭教基本經典,傳承伊斯蘭教教義,培養伊斯蘭教的教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