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紛紜複雜多樣多元的世界宗教現象,我們如何避免“以我劃線”、“唯我獨革”式的片麵“鬥爭哲學範式”,承認客觀世界的多樣性存在,接受文化多樣性的客觀事實,使我們的學術研究更加有利於構建和諧社會,更加有利於世界文化交流和相互尊重與理解,讓我們來看一看卓新平教授1999年在《宗教理解》一書中對於宗教的闡述,“宗教是各民族精神文化的一部分,如果隻講宗教中的某一消極社會功能、而不能曆史地、辯證地、全麵地、發展地看宗教在整個人類文明發展中的社會作用,是不利於我們尊重國內外各兄弟民族的曆史文化、思想感情的,也是不利於世界文化交流和促進各民族大團結的。”既然是研究“世界宗教”,就要求研究者具有“世界知識”視野,而要盡量避免以“地方性知識”作為衡量“世界(或人類)真理”的唯一標準。
三、2000—2009年:伊斯蘭與國際政治研究頗為時興
2004年“人文科學通識教育叢書”《認識宗教》(金宜久著,中國青年出版社,2004年)一書問世,該書第14節名“宗教發展與宗教蛻變”,包括“1.傳統宗教的發展;2.宗教的蛻變;3.宗教蛻變的表現形式之一;4.宗教蛻變的表現形式之二;5.奧姆真理教兼有邪教組織和恐怖組織的特性”。可見作者於該節無暇討論“宗教發展”,主要在討論“宗教蛻變”。
作者定義說,“宗教蛻變是指宗教發生質的變化”、“它是宗教的蛻變或蛻化”,“宗教在發展過程中,有可能向它的極端方麵不斷延伸,達到它的極點最終導致宗教自身發生質變,這時的宗教也就不再是什麼宗教,而是宗教的異己物和異己力量了。……宗教發生質變,並不是說,所有的宗教(作者似乎想要表達‘宗教的所有部分’而非‘所有的宗教’——引者)全都發生質的變化了;而是說,宗教的某一部分(或某些部分)發生了質的變化”(第187頁)。很顯然,作者此處是在運用馬克思主義哲學原理中的一個基本原理“量變質變原理”中的“事物的量變引起事物的質變或部分質變”來具體闡述所謂“宗教的蛻變或蛻化”。我們知道,“質變在事物發展中具有重要地位。質變是事物發展的決定性環節,也是造成世界上千差萬別的事物及其豐富個性的根據。在質變的過程中,事物處於顯著變動狀態,質變一般是明顯的,突發的,非連續性的,因而也叫飛躍,漸進過程中的中斷或革命”①。而總的量變過程中的部分質變簡稱“部分質變”。指事物總的量變過程中發生的某一階段和某一局部性質的變化,是質變的一種形式。
上述可見,馬克思主義認為,“質變是事物發展的決定性環節”,是事物發展變化過程的“飛躍”或“革命”。可以說,質變既是積極的,也是光明的。顯而易見的道理是,事物的蛻變或蛻化,屬於事物質變的一種;但是,事物的質變並非就完全等同於事物的蛻變或蛻化。事物的質變原本就是對於舊事物的否定和對於新事物的肯定,所以我們並不認為所謂“宗教蛻變是指宗教發生質的變化”是對上述馬哲基本原理的“篡改”或“修正”,然而我們說作者不是從“積極的、光明的”視角來理解馬克思主義哲學有關質變的原理,間接否定了質變是事物發展過程的“飛躍”或“革命”,大約不算厚誣作者吧。關於宗教蛻變的具體表現形式,作者說,“就目前來說,人們首先看到的是一種表現形式是,宗教思想極端化向社會政治領域延伸的結果,產生了在宗教名義下活動的罪惡團夥”(前揭書,第192頁)。而據作者認為,“宗教思想的發展,如前述,有可能向它的極端方麵延伸,最終達到他的極點,導致宗教自身發生質變”(前揭書,第192頁)。關於宗教蛻變的過程,作者在《當代伊斯蘭問題》(民族出版社,2008年)一書裏聲稱,“20世紀七八十年代以來,在宗教與政治的相互滲透、融合方麵,出現了宗教政治化和政治宗教化的發展。這是伊斯蘭複興的必然結果,也是宗教蛻變為宗教極端主義的前奏”(第64頁)。
在上引兩書的作者看來,似乎政治就是一隻老虎,宗教一定不可以接觸這隻老虎:宗教思想一旦延伸至社會政治領域,就會產生宗教極端主義,就會產生形形色色的“罪惡團夥”。作者在此並非基於政治學立場來研究“伊斯蘭政治”或“宗教政治”,似乎是在“活學活用”馬克思主義思想裏的“勞動異化”理論。在筆者看來,由於宗教學研究方法的缺失,作者的所謂“宗教(伊斯蘭)研究”開始發生“蛻變”和“逆轉”,即由較為客觀的學術文化研究而逐步“蛻變”為濃厚的“意識形態”批判。
2008年出版的《當代伊斯蘭問題》一書,是由國家民委民族問題研究中心組編的“民族工作學習文庫”材料之一。作者作為我國資深的伊斯蘭教研究專家,居然“解構了”伊斯蘭與伊斯蘭教的關係,作者說,“在‘伊斯蘭’被‘選擇做宗教’之前,‘伊斯蘭’並沒有‘宗教’的含義,也不是什麼‘宗教’”(第2頁)。作者強調說,“‘伊斯蘭’一詞最初沒有‘宗教’的含義,隻是在伊斯蘭教興起以後,才被作為一種宗教受到人們的信仰”(第5頁)。作者舍棄“伊斯蘭”一詞特有的阿拉伯文原義,居然自漢語言文化角度玩弄這一非漢語概念的方法,真令人哭笑不得。
首先,從阿拉伯語言的角度來說,阿拉伯文“伊斯蘭”一詞分為“確指”和“泛指”,“確指的伊斯蘭”特指“伊斯蘭教”;“泛指的伊斯蘭”的含義是“投降、順從、屈服”,而“歸信伊斯蘭教”是其基本含義之一。其次,對於伊斯蘭教曆史和阿拉伯語稍微了解者都知道,7世紀以後逐漸成為阿拉伯半島通用語言的阿拉伯語,在伊斯蘭教產生之前僅僅是麥加城古萊什人的方言,正是由於伊斯蘭教的傳播,阿拉伯語才得以普及,可以說正是伊斯蘭教的誕生和傳播使阿拉伯語發生了質變——由地方性語言而躍升為阿拉伯伊斯蘭帝國的通用語言。這是自語言學和曆史學視野對於阿拉伯文“伊斯蘭”一詞的規範討論,這也是基本的學術研究要求。作者在此避開基本的學術路徑,而是玩弄概念遊戲:在“伊斯蘭教”產生前,作為一種方言的阿拉伯語“伊斯蘭”一詞當然沒有“宗教”的含義;但是,自伊斯蘭教誕生之後,“伊斯蘭”就是“伊斯蘭教”的簡稱,這也是其作為專業術語的固定含義。以上均係伊斯蘭教研究領域內的常識,並不高深。作者上述認為“伊斯蘭”最初並無“宗教”含義的說法,其意義相當於說“張三”在其母親生下他之前並不叫“張三”,或者相當於說“張三”在其父母為之取名為“張三”之前並不能被稱為“張三”一樣。
更有甚者,作者在《當代伊斯蘭問題》一書中居然認為“伊斯蘭複興的嚴重後果”有如下四個:其一是“巴勒斯坦問題的激化”(第64頁);其二是“爆發大規模的暴力衝突”(第65頁);其三是“在伊斯蘭世界引發了多場戰爭。一是1979年底,蘇軍入侵阿富汗”(第65頁),二是伊朗和伊拉克之間的“兩伊戰爭”(1980—1988年),三是“導致美國發動有多國部隊參與的兩次(1991年和2003年)伊拉克戰爭”(第66頁);其四“是伊斯蘭政治化傾向的急劇發展和宗教蛻變為宗教極端主義”(第66頁)。
上述問題早已大大超越了“伊斯蘭教研究視野”,進入較為複雜的國際關係與國際政治研究領域,其中有大國戰略問題、地區政治、民族問題、地緣政治、東西方關係、傳統安全與非傳統安全等複雜多變的開放性問題,包括但不限於政治、經濟、軍事、文化、民族、曆史等知識門類,遠非區區伊斯蘭教研究者所能獨自把握,作者在此將中東與中亞社會的當代重大曆史事件完全歸咎於“伊斯蘭複興”,可謂以蠡測海矣。在作者看來,席卷整個阿拉伯伊斯蘭世界的近代以來的聲勢浩大的群眾性社會運動——“伊斯蘭複興”可謂惡貫滿盈、罪行累累、罄竹難書。在對“伊斯蘭複興”進行大張旗鼓的討伐之後,作者又用了三章的篇幅(《當代伊斯蘭問題》共10章)來闡述所謂“伊斯蘭極端主義”,作為新中國培養起來的、長在紅旗下的“伊斯蘭教”資深研究專家,作者儼然迅速轉變為“伊斯蘭極端主義”(或恐怖主義)研究專家矣。根據作者對於“宗教蛻變”的定義,我們也可以說作者作為“伊斯蘭教研究專家”根據國內外形勢的發展漸漸地“蛻變”為“宗教極端主義”與“恐怖主義”研究專家了。
由此可見,宗教學研究不可以僅僅根據自己的主觀情感和固有的堅定信念,作為學術研究迫切需要較為正確的客觀研究方法,舉凡人類學、社會學、心理學、語言學、文化學的成熟方法,對於傳統的宗教學研究均具有知識更新與方法更新的重要意義。
四、結語未來研究展望:探索宗教(2010年以後)
既然是研究“世界宗教”,就要求研究者具有“世界知識”視野。宗教研究活動如其他人文社科研究活動一樣,其學術生命在於客觀、中立,因此需要研究者堅守宗教學的研究立場,需要不畏艱辛去收集宗教現象材料,作宗教信仰問卷調查,運用社會學、人類學和民族學的調查方法,來為我們立足於宗教學視野的伊斯蘭研究添磚加瓦,而不是做概念遊戲和遠離廣大信眾情感和心靈的哲學玄思。
2008年,牟鍾鑒教授《探索宗教》一書出版,作者“自序”謂,“我從哲學進入宗教學,既體驗了哲學思維訓練給予我的剖析宗教事象的能力,又感到了知識儲備的不足。宗教具有綜合性和多層麵,與曆史、政治、哲學、道德、民族、文藝、民俗等領域都緊密相通。宗教又具有神聖性和神秘性,牽連著億萬信眾的心靈和情意,屬於文化敏感區,容易引起情緒化的爭議,要探索它的奧秘有很大的難度。宗教學的學問深如大海,我數十年的研究不過是在它的一個角落涵泳,畢一生之功恐怕也隻能略窺其涯矣。然而宗教學的豐富多彩和生動現實,又吸引著我去上下求索。我題書名為《探索宗教》,把自己定位為探索者,就是表示我一直在思索著試探著前進,今後還會繼續開拓和調整自己,不畏艱難,也不自以為是,始終保持一顆真誠而好奇的學心和窮根究底的態度”。
卓新平教授指出,“中國文化本有海納百川的開放性和包容性,而對世界宗教文化的積極態度,亦能體現這種兼容並蓄、博采眾長的開放精神。要防止我們民族文化的滯後,就必須保持其開放和進取的勢頭,也隻有以這種姿態,我們當前的文化建設才能保持其旺盛的活力”(卓新平,1999:1)。讓我們在探索宗教的學術之旅中,時刻保持理解的情懷和好奇的態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