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反擔保的擔保方式
反擔保的擔保方式有求償保證、求償抵押、求償質押三種。求償保證,是指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財產和信譽確保第三人對債務人追償權的實現所提供的擔保;求償抵押,是指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以自己的財產作抵押,確保第三人追償權實現的一種擔保;求償質押,是指債務人或債務人之外的其他人將其動產或權利憑證交給第三人占有,確保第三人追償權實現的擔保。
71發生家庭暴力,該怎麼做?
小故事家庭暴力升級釀悲劇
阿榮與丈夫感情不和,長期累積的矛盾始終未得到妥善解決。一天深夜,雙方又起爭執,丈夫在怒火中將汽油潑到了阿榮的身上,並將汽油點燃,火焰很快從阿榮的四肢燒起,但喪失理智的丈夫仍不報警,甚至聲稱要打電話給娘家人讓他們看看。見此情況,阿榮的公公立即上前施救也被燒傷多處。在聞訊趕來的阿榮娘家人的幫助下,大家才將阿榮身上的火撲滅。此時的阿榮已昏厥在地。阿榮立即被送往醫院救治。經醫院診斷,火焰導致阿榮麵頸部、軀幹以及四肢等處的燒傷達到45%,其中40%為重度創傷麵積,入院時,醫院已為其進行了氣管切開手術。在當地婦聯的呼籲下,阿榮已經得到了社會愛心人士的援助,治療過程順利、病情穩定。由於阿榮丈夫行為惡劣,觸及《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事發後已被當地派出所拘留,後移交市公安局處理。
法律分析:我國現行法律對家庭暴力問題的規定
在國家基本法律的層麵上,2001年4月28日由第九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的《婚姻法》修正案,第一次對家庭暴力問題做了規定。婚姻法從以下四個方麵對家庭暴力的防治做了規定:
(1)總則中將“禁止家庭暴力”上升為基本原則。這一原則是婚姻、家庭、母親和兒童受國家保護憲法原則的體現,也為今後各地製定反家庭暴力的地方性法規、規定提供了法律依據。
(2)在裁判離婚的法定理由中,將配偶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作為法院對夫妻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離婚案件,作出準予離婚的法定理由之一。
(3)在“救助措施與法律責任”一章,規定了對家庭暴力受害人的救助措施與施暴者的民事法律責任。
關於家庭暴力與離婚賠償,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離婚的,無過錯方有權請求損害賠償:(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三)實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幹問題解釋(一)》第二十八條規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條規定的‘損害賠償’,包括物質損害賠償和精神損害賠償。”因此,根據法律規定,受家庭暴力的離婚婦女,不但可請求物質賠償,而且可以請求精神賠償。
特別提醒:麵對家庭暴力女性應該“站出來”
麵對家庭暴力,女性應當勇敢地“站出來”,忍氣吞聲的態度隻會讓情況越來越糟。在遭遇第一次家庭暴力後,往往還會有第二次、第三次。若對此放任不管,惡性事件就成為了必然。因此,受虐待的女性在家庭中處在弱勢地位,麵對暴力,一定要尋求幫助,要和丈夫、家人進行溝通,必要時可尋求法律保護。
女性一旦遭遇家庭暴力,可以通過婦聯、村委會(社區)、法院等維護自己的權益。必要時,可以報警,請求警方的人身保護。同時,要特別注意保存家庭暴力的證據,如:(1)報警記錄;(2)法醫鑒定書;(3)報警時能夠反映是丈夫實施家庭暴力的證人證言;(4)到婦聯、村委會的投訴資料和記錄,調解書麵材料;(5)施暴過程的照片、錄音;(6)施暴者的醫院病曆;(7)施暴者信誓旦旦“不再打人”的悔過保證書等。
家庭暴力的女性維權渠道並不少,遭受家庭暴力時,女性一定不要選擇忍氣吞聲,忍耐通常並不會對家庭關係帶來轉機,反而會使家庭暴力愈演愈烈。
72如果出現鄉村黑惡勢力,該怎麼做?
小故事黑惡勢力“兄弟連”一審12人獲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