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對媒體也是官員的義務
專欄
作者:馬宇彤
官員們應謹記這樣一個道理:記者既不是朋友也不是敵人,而隻是一種職業;回答質疑、解釋原因、說明政策、正視失誤絕非強加給官員的額外負擔,而是應盡的義務
“兩會”又至,意味著媒體長槍短炮追逐代表、委員的場景將再次上演。那些或精辟或出位的各式言論也將成為津津樂道的公民話題,被轉述、被發揮、被聯想。每當這時,都是一次對於身為官員的代表、委員應對媒體能力的大考,曾經受益者趨之,曾經受損者避之,但無論如何,善與媒體打交道是官員必修課早已成為各界共識,不諳此道將給工作帶來極大的被動。
近幾年來,因禍從口出而被查辦的官員不在少數,那些出人意料的雷語至今言猶在耳,被當成個別官員低下智商和低能應對的反麵教材,以至於讓某些官員落下了“防火防盜防記者”的病根,對於媒體,能躲則躲,實在回避不了時,要麼王顧左右,要麼生冷硬頂,這種不敢正視的消極心態不但於事無補,反而容易引起媒體乃至公眾的詬病,形成新一波的“質疑—躲避—再質疑”的惡性循環。
那麼,官員究竟所畏媒體者何?除去擔心某些言論被媒體斷章取義外,主要原因無非兩個:一是在中國官場文化中浸淫日久的官員尊崇“人紅是非多”的信條,成績卓著時,擔心高調亮相風必摧之;出了問題時,害怕被媒體推倒官帽不保的第一塊骨牌,因此,時刻保持著對記者的排斥和戒備,不能主動地運用傳播規律、傳播技能與媒體互動,生怕一不留神惹禍上身。殊不知,記者的采訪並非個人好惡,而是職務行為,他們所提的被某些官員誤認為故意為難自己的尖銳問題實際上是在代表公眾的知情權提問,在這種情境下,官員哪怕一絲的支吾表現都是在丟分,因為,當一位官員試圖通過無可奉告掩蓋什麼的時候,肯定有著無以見人的暗箱操作;當一位官員試圖通過轉移視線淡化什麼的時候,肯定有著貽誤一方的施政失誤;俗話說“背人沒好話”,在其位、謀其政、知其情、曉其因、解其密是為官一任的基本要求,更何況輿論場就像個大容器,你公開注入的信息越早越充分,其他人的意見空間和回擊餘地就越狹促。
其實與媒體打交道並不困難,隻要把握住真誠及時、主動出擊的總原則,就能夠掌握先機,引導輿論,否則,每一個危機發生後都會形成短暫的“信息真空”,這時的謠言殺傷力最大,傳播速度也最快,所以,誰先發聲誰就擁有話語權。在這個“全民記者”時代,隱瞞事實已不可能,寶貴的傳播空間總要被信息占領,如果正確的信息放棄陣地,不正確的信息自會長驅直入,所以,每當此時,逃避是最愚蠢的選擇,中宣部提出的政府官員應對媒體應當遵循的“善用、善待、善管”原則才是標準答案。
雖然中國宣布建立新聞發言人製度已滿30年、全麵建立新聞發言人製度也已滿10年, 但與媒體打好交道這項技能並沒有成為全體官員的“應知應會”,特別是在一些特定場合或者特急情況下,每一位官員實際上都是政府的發言人,凡是公眾的視線焦點,一定是那些關乎民生、安危與穩定的大事件、大政策、大疑問,麵對這一切,官員的得體應對就是政府公信力的最直接、最有形的體現。難怪在2009年的中央黨校春季開學典禮上,時任校長的習近平在講話中首次提出政府官員要提升和新聞媒體打交道的能力。學好這門必修課,除了正身、修德、精業之外,還要有一顆善待媒體之心,真誠“應對”而非簡單“應付”,謹記這樣一個道理:記者既不是朋友也不是敵人,而隻是一種職業;回答質疑、解釋原因、說明政策、正視失誤絕非強加給官員的額外負擔,而是應盡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