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改革下一步(3 / 3)

當然,我們也要看到縣級財政所承擔的責任往往更重,例如規定繳費補貼地方政府不能低於30元,通常縣財政拿得最多,省級次之,市級幾乎很少。現在是省管縣,兩者財政直接發生關係,市級隻負責其下幾個區。這的確是個難題。怎麼使省裏多擔一點責任,怎樣在省裏去均衡,這都是未來需要討論的。

《小康》:合並後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製度將遵照哪種檔次繳費?有人提出,設立最低標準,但上不封頂,您如何看待這種設想?

劉從龍:合並後設立了12個檔次繳費標準,首先合並成了100元到1000元十個檔次,又新設定了1500元和2000元兩檔。

上不封頂不行,基本養老保險的目標是保證基本生活水平,要與原來收入相關。它與職工養老保險還存在一個合理關係的問題,上限不能超過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養老保險的年繳費額。如果能夠交得更多,可以作為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

《小康》:個人繳費部分會不會在有生之年就被提空?

劉從龍:很多人錯誤理解了個人繳費除以139的含義,認為個人繳費隻能領取11年多一點。事實上,養老金是按月發放,不是一次性提走。養老金結餘還要計算利息。連本帶利算在一起,是會延長領取年限的,利息越高延長年限越長。

當時確定139時,是按照60歲後平均餘命(60歲到死亡的年限)同時考慮利息因素計算出來的。不過,現在也存在這樣一個問題,人的平均壽命在延長,就意味著領取養老金的年限不斷後延。一旦發生個人賬戶被提空,政府財政也會兜底。

養老保險改革下一步的十個重點

《小康》:正如您所說的,這項製度還在初創階段,需要進一步完善,那麼下一步的重點將會放在哪些方麵?

劉從龍:我們工作的基本要求可以概括成“四個統一”,即名稱統一,我們已經做到了,統一為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製度;政策標準統一,繳費標準已經統一,下一步要繼續完成基礎養老金領取標準;管理統一,包括管理與服務兩方麵;信息係統統一。

統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製度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麵的改革創新和優化完善。一是,確定製度目標,設立兩個時間點,2015年之前全國範圍內都要實現兩個製度並軌,同時還要實現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製度銜接;到2020年,建立統一、規範、公平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製度,並與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家庭養老等相配套。第二,進一步明確參保範圍與人群,啟動全民參保登記計劃,逐步實現應參保人員全覆蓋。第三,統一繳費檔次,讓城鄉居民更公平地自主選擇檔次參保繳費。第四,完善多繳多得的繳費激勵機製,明確選擇繳費500元以上檔次的,地方政府每年補貼標準不得低於60元。第五,設定繳費上限,體現“保基本”要求,並與職工養老保險保持合理關係。第六,對個人賬戶計息做了調整,過去是按照銀行一年期定期利率,以後按照國家規定計息,要與投資方式結合起來。第七,以往規定如果參保者死亡,隻返還除政府補貼外的個人賬戶部分,現在則是不扣除政府補貼,可全部繼承。第八,有條件的地方政府可以建立起喪葬補助費製度。第九,如果城鄉居民戶籍發生變化,處於繳費期間可到新戶籍所在地提出申請,舊戶籍地的個人賬戶可以和新賬戶合並,政府補貼也可以帶走。如果已經領取養老金,養老保險關係就不能轉移了。第十,省市政府應對經費困難的基層經辦機構給予適當工作補貼。

《小康》:您在製度創新中提及一個人們最為關心的話題,實現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製度銜接……

劉從龍:在合並城鄉居民養老保險製度的同時,人社部和財政部又印發了一個文件,城鄉養老製度銜接的暫行辦法,這就意味著它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製度之間是有個通道的。現行的兩個養老保險製度是並行關係,按規定參加一個養老保險,兩者可以相互轉。銜接時點是在申請領取養老金的時候,在職工養老保險中參保滿15年,可以把之前在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中個人賬戶轉過來,兩個個人賬戶合並,退休後基礎養老金則為社會統籌養老金。而有的人隻在城市中打了幾年工就回到老家,可以把職工養老保險中個人賬戶與城鄉居民個人賬戶合並,基礎養老金按照城鄉居民養老金標準發放。

(鏈接)800億元

中央財政2013年拿出了784億元發放養老金,地方政府出了500多個億,兩者相加達到1320億元。如果每人每月加10元,則需再支出160億元。與2013年領取養老金的1.38億人相比,今年應該會突破1.4億人,中央財政支付養老金數額將超800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