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山蒼蒼,滇水茫茫。這已不是渤海太行,這已不是衡嶽瀟湘。同學們,莫忘記失掉的家鄉,莫辜負偉大的時代,莫耽誤寶貴的辰光。趕緊學習,趕緊準備,抗戰建國都要我們擔當。同學們,要利用寶貴的辰光,要創造偉大的時代,要收複失掉的家鄉。
校歌委員會有了可供選擇的兩首歌詞,可惜都沒有曲譜。委員之一的朱自清想起清華研究院畢業生、正在廣西宜山浙江大學任教的張清常。他能譜曲,曾與朱先生愉快地合作過,於是就把這兩首歌詞一起寄去浙大。
張清常接詞後,認為羅庸的詞適合校歌,於是就為這首詞譜了曲並及時寄回昆明,封麵上寫明“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校歌《滿江紅》,羅庸詞,張清常曲”。
張清常隻給羅庸譜了曲,馮詞的曲譜還得另外找人來完成,這大概花去不少時間。最後總算由馬約翰和沈有鼎兩位教授分別為馮詞譜了曲。
1939年6月14日,校歌委員會開會,也就是朱自清日記所記載的第三條。值得注意的是,日記中第一次提到“馮的歌詞”是與馬譜聯係著的。在這次會上,楊業治看了三份校歌(讀譜)後,“立即主張采用羅庸詞、張清常曲的《滿江紅》為校歌”。他記不起校歌演唱的情景,隻是讀了三首歌詞和曲譜後作出的結論,這次校歌委員會沒有討論,隻對馬譜提出了須修正的意見,還請三人負責進行。實際上,一支樂曲是一件完整的藝術品,讓三個人來修正不過是句空話,是“否定”的婉轉說法。兩個星期後的6月23日下午,校歌委員會開會專門討論張清常譜的曲子,最後通過了羅詞張曲的《滿江紅》作為西南聯大校歌。朱自清日記記著:“三個委員同意張的曲子,他們認為曲調比歌詞更重要。馮的歌詞早為大家所接受。”最後一句再次提到“馮的歌詞”,也與實際情況不合(半個月前才接受,說不上“早已”)。這次討論並通過的張清常的曲譜,他譜的是羅庸所作的《滿江紅》,而這一歌詞是半年前(1938年10月30日)就已接受,並上報給常委會的。因此,這裏的“馮”字當是“羅”字之誤。日記原是寫給本人看的,個別筆誤實屬難免,隻需參考相關資料,很易訂正。馮先生抓住這句話來證明他是《滿江紅》的作者,是經不起推敲的。縱觀前引的四則朱自清日記,誰是聯大校歌的作者,讀者自可作出回答。
馮友蘭的歌詞既然在6月30日的會上落選了,他就以《擬國立西南聯合大學校歌——錄作七七抗戰二周年紀念》為題,在7月7日的《雲南日報》上發表了。文字略有改動。
西南聯大校歌誕生的不尋常的經曆告訴我們:羅庸作的《滿江紅》(張清常曲)是西南聯大校歌。馮友蘭也寫了一首白話詩,沒有選上,就以《擬……校歌》為題發表的,張清常也為它譜過曲,稱“勉詞”,收入“組曲”和“進行曲”裏。幾十年以後,馮先生忘記了自己寫過並發表的那首《擬……校歌》,錯把《滿江紅》當做自己的作品,又因他堅信自己的記憶力沒有失去,一再宣稱自己是聯大校歌《滿江紅》的作者,他不僅在《自傳》、《三鬆堂自序》中談到,還寫成“條幅”、“冊頁”傳出,很多人相信他說的都是真話。為他作傳的也好,為他撰年譜的也好,都輕易地采用了他的說法,實際上都受了蒙蔽。如果查一查有關檔案,一切都會明白。曆史是客觀存在,無法被某一個人所改變的,大師也不例外。
(《書屋》,2006年第8期)
之所以說張源潛寶刀已老,文章漏洞迭出,不堪一擊,僅舉三例即可明了。
一、張清常接詞後,認為羅庸的詞適合校歌,於是就為這首詞譜了曲並及時寄回昆明。請問張清常是誰,他何德何能,在接到兩首詞後,自作聰明地“認為”羅庸的詞適合,而馮友蘭的不適合,於是隻給羅詞譜曲,而把馮詞置之不顧?是誰給他這個權力?如果一個小小的張清常就能決定哪一首詞合適或不合適,還要一個五人組成的委員會幹什麼,還要反複討論比較幹什麼?
二、關於楊業治的說法,馮友蘭女兒馮鍾璞於1981年曾專門訪問過楊,楊業治的回憶是:“我曾參加西南聯大校歌歌曲譜的審定工作,記得很清楚,有一曲的作者是馬約翰,後來未采用。詞便是《滿江紅》詞,詞作者不詳。”(翟誌成《西南聯大校歌歌詞作者考辨》,載台灣《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2001年12月)這表明,馬約翰所譜寫的校歌歌曲,其歌詞正是日後傳唱的《滿江紅》。張源潛文中所說“馮的歌詞”是與馬譜聯係著,恰可以證明《滿江紅》詞作者就是馮友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