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章 大幕在黃昏中落下(3)(3 / 3)

3月5日,雲南警備總司令霍揆彰密電重慶國民政府軍政部長陳誠,報告昆明方麵的動態:

(一)昆明共產黨控製之學聯,支日聯合各大中學生共千餘人,開會罷課反對李宗黃就任新職,並企圖要求省政府方麵,撥款七千五百萬元作為‘一二·一’事件死者贍養撫恤費。各校大部分學生均照常上課,罷課學生微日有複課模樣。(二)共黨近由延安、貴陽派來李曉(東北人)、陳定侯(江蘇)、張學易(東北)三人,均係西南聯大畢業生,來昆以圖加強滇省共產黨組織,已飭詳查其行動。(三)共黨分子預定於灰日公祭死者並向省政府請願。(四)本黨學生蔡麟筆等仍積極策動籌辦愛國運動,不斷宣傳,收效甚大,並擬於佳日在昆明分四區擴大宣傳,謹聞。[南按:電文中的支日、微日、灰日等,屬專用語,指4日、5日、10日等。[45]

因慘案中死去的四名學生棺木仍停在聯大圖書館尚未出殯,李宗黃出任新職事件自然被學聯的組織者與出殯等事聯係在一起,成為與地方當局談判的重要籌碼。事實上,就在學生罷課的同時,根據中共雲南省地下工委指示,西南聯大學生、地下共產黨員吳顯鉞、蕭荻等,分別代表昆明學聯和遇難學生治喪委員會,已開始與雲南當局交涉死者出殯事宜,並表示在出殯日要舉行大規模出殯遊行,以宣泄胸中憤慨。為遏製這一不利於和諧穩定的勢頭,雲南當局除答應可為死者撫養費墊款5000萬元,以爭取早日結束此局外,專門找來當地所謂的士紳名流、社會賢達,與吳、蕭等人進行談判。聽命於雲南當局的士紳、賢達們,以四項不宜條件加以阻止,即:

(一)凶死者照地方舊日習慣不應出殯。

(二)宣傳意義多於哀淒,不似出殯方式。

(三)多數學生填塞擾攘於通衢中以影響治安,不宜出殯。

(四)棺木與葬地同在聯大校內,無出殯必要,應讓死者早日入土為安。

經過一番麵紅耳赤的爭吵論戰,最後雙方皆做出讓步並達成協議,即出殯之日,殯葬隊伍可以進城,但不貼標語,不喊口號,遊行之後立即回校就地安葬。

3月17日,為四位遇難者出殯儀式開始。隻見死者靈柩上覆蓋著青天白日的中華民國國旗,並有“黨國所賜”大字條幅(南按:此條幅不知是諷刺國民黨當局,還是一種特別榮耀予以標榜)。據當時治喪委員會負責人蕭荻回憶:“在出殯前夕,又生波折。我們原已預定好的抬靈柩的杠房,卻突然奉令不準來抬了。於是我們改租馬車來載運靈柩。但到我們租妥馬車後,馬車夫來說,馬被軍警拉走了,無法駕車。我們便決定買幾匹白布,係住車轅,用人來牽引,成隊的送殯者,拉著靈車行進,也是‘執紼’的一種形式。”[46]經如此一番折騰,載有棺木的人拉馬車總算駛出校園,向昆明城內進發。送葬者與圍觀者組成了一支龐大而雜亂的隊伍,在吹拉彈唱的伴奏與陣陣哀樂聲中,浩浩蕩蕩地在昆明城中通衢大道轉了一圈,而後返回聯大校園安葬。

對學聯組織的這次行動,盧漢、霍揆彰曾聯名致電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密報:“三月十七日昆市大中三十餘校男女學生萬餘人,為‘一二·一’事件死亡學生發喪,十一時由聯大新校舍出發,沿各大街衢作出殯遊行,遊行期間,僅作簡短之宣傳及散發傳單,遊行行列所至,市麵鋪戶自行關閉,以示抗議,觀眾態度冷淡,予以嚴重之精神打擊。午後五時,遊行完畢,翌日即行埋葬。”又說:“關於奸偽分子之活動,以事先已經飭屬注意監視外,並針對其弱點,發動各校黨團學生及地方黨政人員,實行防製,致未發生任何意外事件。現雖有少數學生仍做各項宣傳活動,但均在我嚴密監視,並策動黨團學生發動相對言論,以遏製之。”[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