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國外政府救市財政手段比較分析(2 / 3)

二、歐盟及其成員國的財政救市手段

自2008年金融危機暴發之後,歐盟也麵臨著較為嚴重的經濟危機,歐盟成員國的國內生產總值下跌,銀行業受到嚴重衝擊,主權國家甚至麵臨著破產的危機。這種情況之下,歐盟及其成員國采取了財政、金融等多種手段進行救市,具體的財政手段包括以下幾種:

(一)預算

預算是民主製度發展得較為成熟的國家進行大規模財政支出時必經的程序,歐盟及其成員國在進行救市時,也首先運用預算手段進行規劃。就歐盟層麵而言,其在美國通過7000億美元的救市法案之後即緊急行動起來。美國救市法案通過的次日晚,歐盟即召開了由歐盟最為強大的四個國家法國、德國、英國和意大利參加的小型峰會,峰會的主要議題即是歐盟如何應對金融危機,四國領導人在應對金融危機方麵達成了共識,同意就危機應對進行合作,並就建立扶持金融機構、加強監管等方麵取得一致意見。四國領導人在危機應對方麵取得的共識,為歐盟通過救市預算案奠定了基礎。由於歐盟特有的機製設置,各國通過的救市預算案需要歐盟批準。在歐盟各國領導人就救市達成共識之後,歐盟批準了各國提出的總計2000億歐元的救市法案,動用的資金相當於歐盟國內生產總值的1.5%。

如上所述,歐盟所批準的2000億歐元的預算案實際上是各種救市預算案的總和,歐盟的成員國也大多通過批準預算案的方式進行救市。例如,就德國而言,其首先在2008年通過一項總額為320億歐元的救市預算案,該預算案運用的資金額達其國內生產總值的1.3%;到2010年又推出總額為500億歐元的救市預算案。就英國而言,在金融危機發生之初,即通過了一項500億英磅的救市預算案,其內容是用政府債券交換銀行的抵押貸款,因而這些貸款缺乏流動性,用流動性更強的政府債券交換這些資產之後,信貸緊縮的壓力即可緩解。同年底,英國還推出了價值1000億英磅的救市預算案,內容為對銀行不良資產進行擔保。法國政府也批準了其救市預算案,救市金額達260億歐元,總其國內生產總值的1.3%。

(二)政府注資和提供擔保

在預算支出的基礎上,歐盟及其成員國政府主要的財政救市手段即是由政府財政直接為銀行注資,推進銀行的國有化,或者由財政為銀行提供擔保。在歐盟層麵,歐洲中央銀行向銀行係統投入了大量的流動性。到了2009年,隨著危機的進一步惡化,歐洲中央銀行加大了救市的力度,啟動了非常的量化寬鬆政策,為銀行提供600億歐元資產擔保債權。在成員國層麵,德國政府也開啟了政府注資和提供擔保的曆程。2008年,瀕臨破產的德國地產融資抵押銀行獲得了來自政府的救助;同年10月,德國政府出台了《金融市場穩定法》,該法規定,德國財政部設立金融市場穩定基金,為銀行提供總額4000億歐元的擔保金;同時設立1000億歐元的特別基金用以向銀行注入流動性;2009年1月,在德國政府注資100億歐元的背景下,德國商業銀行實現了對德累斯頓銀行的收購。2009年2月,德國政府還通過了一項允許將銀行予以強行國有化的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