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對經營成本利潤貢獻度低
在國外,美國的花旗銀行通過存款業務所帶來的純利潤占總利潤的20%以上。外彙期貨、期權、遠期外彙買賣、理財業務、企業信用評估、資信調查、個人財務谘詢以及承兌等中間業務為其帶來了80%左右的利潤。而根據數據資料顯示,在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占經營收入的比重則較低,2007年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占比為:中國銀行為17%,建設銀行為8%,工商銀行僅為5%。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收入占總收入的10%左右,平均收入為7%~8%之間。甚至有的銀行隻占1%到2%左右。所有銀行中,雖然中國銀行擁有國際結算優勢,中間業務收入占比最高,然而所占比例也隻有17%左右,與國外銀行相比差距甚大。
(三)收費阻力頗大
各類商業銀行多數是把中間業務當作“派生業務”,成為吸收和穩定存款的附加項目,然而並沒有將它作為一種獨立的金融商品來開發和經營,更沒有主動賦予其有償服務的功能。因此,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成為了客戶長期的“免費午餐”,比如代收水電費、代交違章、代發工資等中間業務,久而久之就成為了吸引客戶的一個贈送品,通常情況下不收取任何費用。長此以往,不管是委托方還是客戶,在享受中間業務帶來一係列便捷服務的同時,也使“免費”變得理所應當。但因為銀行開辦中間業務種類越來越多,因此占用的人力、網絡、技術、場地等資源也日益增加,銀行的經營成本也在逐漸上升。緊隨著政府對利率市場化的放開,如果對部分業務依舊實行免費服務,那麼商業銀行將來的利潤空間將會被大大的壓縮。
(四)惡性市場競爭現象明顯
隨著市場經濟的逐步發展,中間業務也漸漸成為了各個商業銀行之間直接競爭的重要領域。為了爭取市場,擴大經營規模,商業銀行之間分別采取降低產品價格,部分產品免費甚至於倒貼的行為,這種手段導致商業銀行之間不理性的競爭現象較為顯著,低層次的競爭層出不窮。其中一些資金充足的商業銀行,由於對市場壟斷掌握著主導權,甚至把中間業務的委托權進行大肆炒賣。更有部分商業銀行為了方便開展中間業務而代客戶支付所有費用,有的還承擔額外的業務,如對社會保險金的收集和發放。這種不理性的競爭手法不但沒有使中間業務更好實施,反而讓成本與收益不成比例。在我國並沒有出台任何關於中間業務收費的明確標準、競爭規則,從而各商業銀行間的收費參差不齊,而且總體收費標準過低,特別是在人民幣結算業務收費沒有得到很好的調整,整體費用偏低。而有的收費標準雖然較為明確,但各商業銀行為了自己的利益而並沒有認真執行。還有一些新研發的中間業務產品因為沒有明確的收費標準而免費服務於客戶,如投資理財、電子銀行、資信證明等。當然,我國商業銀行的中間業務收費原本屬於正常的成本補償和適當盈利行為,可是卻被地方物價管理部門將其視為亂收費而進行嚴重幹涉。
三、促進我國商業銀行中間業務發展的對策
(一)加快產品創新步伐,加大運用量
在擴充中間業務種類的基礎上,強化產品開發力度,加大中間業務的運用量,加強金融創新。商業銀行要想在當前中間業務市場中占有一定的份額,就必須做好對市場的調查和研究,並不斷了解社會公眾對中間業務的需要,並在此基礎上不斷改進對金融產品的創新,實現自身多樣化的營銷手段,以滿足不同層次客戶的需要。首先,必須加強對中間業務廣告的宣傳,在政府和社會的支持下,全力營造金融產品消費的輿論環境,給公司財務人員和銀行專業人士提供一個廣泛交流的平台,點對點的各個擊破,對於那些信譽好、效益高的企業重點宣傳。其次,注重不同客戶在金融需求上的差異性,針對不同客戶進行不同的細分戰略,在穩定大型客戶、中高端個人優質客戶的同時,適當發展一些中小型客戶。努力挖掘同業客戶,提供“量體裁衣”的服務模式。最後,根據銀行自身的地位和營業規模,尋找與銀行優勢和潛力相結合的市場機會,運用差異性市場策略,提供獨特的中間業務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