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以風險監管為核心強化縣域金融穩定管理(1 / 2)

以風險監管為核心強化縣域金融穩定管理

金融論壇

作者:吳幼學

【摘要】縣域經濟和縣域金融在我國經濟發展中居於重要的地位,縣域金融的穩健發展具有極為重要的意義。但縣域金融具有特定的經濟社會環境製約,成為金融風險防範的薄弱環節。因此,作為金融風險防範的基層組織,如何研究縣域金融風險的特點,發揮金融風險防範的重要職責,成為其工作的重點。本文通過分析縣域金融風險生成機製,提出以風險監管為核心,強化縣域金融穩定的管理模式。

【關鍵詞】縣域金融風險防範管理

一、縣域金融風險的形成機製

縣域金融風險按照其生成機製可以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因外部經濟、金融環境的變化通過金融市場傳導給微觀金融機構個體,產生盈利能力大幅下降、流動性不足、市場信心缺失等風險。另一類是源於金融機構內部前、後台管理的內生性風險,主要是經營風險和操作風險,經營風險主要產生於經營管理層的經營失誤和形勢的誤判。

(一)外生性金融風險

1.縣域經濟運行主體風險普遍較高和金融供給嚴重不足導致二者難以達到利益的切合點。一方麵,由於農民的弱勢性、農業的脆弱性、農村發展的相對落後性,縣域經濟主體從事大多為涉農初級產品加工產業和消費的群體大多為農民等原因,其運行質量普遍要低於其他區域的經濟主體,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縣域經濟的不穩定並誘發縣域金融機構經營風險。另一方麵,我國農村金融製度層麵上存在製度缺陷和組織體係不完整的問題,農村金融供給不足和供給錯位的狀況依然存在,金融活動主體在追求各自利益最大化的過程中很難達到一個契合點。縣域金融機構與經濟主體雙方在金融環境惡劣、信息不完全、不對稱的情況下,往往會選擇對自己相對有利的不合作策略,即使合作能取得更大的利益或避免更大損失,也會由於對未來的不可預見而可能選擇不合作,這種“囚徒困境”所導致的銀企雙方合作的不確定性會進一步萎縮縣域金融市場貨幣供給,並使存量信貸資金麵臨的信用風險及市場風險增大。

2.過多的行政幹預導致經濟發展畸形,金融機構債權維權難,信貸風險較大。資料顯示,越是經濟發展相對落後的縣域,地方政府對經濟發展的主導性越強,地方保護主義越多,金融債權維護就越難,金融機構資產質量也就越差。資料顯示,在相對落後的縣域範疇,政府往往有意識地引導金融資源的配置,以信貸資金資本化的方式保護縣域經濟主體維持運作並保持就業市場和社會的穩定,而這種違反信貸政策和信貸資金屬性的運作方式,使銀行等金融機構麵臨潛在的市場風險和經營風險。

3.來自區域外部或係統性輸入。縣域金融市場是金融創新鏈條上的重要一環,基層金融機構是金融創新工具的直接使用者和創新政策的直接執行者。金融創新在轉移和分散風險的同時,使金融機構產生了新的經營風險。由於縣域基層金融機構受到員工素質、設備條件等主客觀條件的限製,這種通過係統性引進或外部導入的金融創新工具所產生的風險,基層金融機構很難識別和防範,導致縣域金融市場積累了大量的潛在風險,威脅著縣域金融安全。

(二)內生性金融風險

由於製度設置執行不嚴密、執行不到位、業務人員素質或者經濟主體風險識別難度大等原因也會造成經營風險和操作風險。一方麵,縣域金融機構處於金融市場的末端,受人員素質等因素的影響在製度製定和執行方麵往往力度不夠,產生操作風險和道德風險。另一方麵,由於縣域金融機構依附於相對弱勢的縣域經濟和農業,所服務的客戶差異較大,風險識別技術要求高、難度大。縣域金融機構所服務的企業技術含量低,企業生存周期較短,盈利能力較弱,大部分處於規模不經濟狀態,信貸資產收益和管理成本不匹配,加上風險管理過程中產生權責不對稱、利益與責任錯位等情況,進一步導致縣域金融機構管理層在主觀上對風險的關注不夠,銀行業務操作人員防範金融風險的能力和防範意願不強。有數據表明,相對於城市金融業務,農村縣域金融機構往往形成過多的經營風險和操作風險。因此,縣域金融的風險既有外生性的,也有內生性的,非常複雜,風險防控的任務非常艱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