綠色經濟
理論與實踐
作者:劉翔宇
【摘要】綠色經濟(Green Economy)這一概念彙聚了多種設想於其中:環境保護與經濟增長的協調統一,可持續的經濟奇跡等。從綠色經濟的自身概念的角度來看,綠色經濟承載著人類對可持續發展的夢想。借助綠色經濟,人類究竟能否實現可持續發展之夢想呢?本文首先介紹綠色經濟的概念並分析其內涵,接著闡述研究綠色經濟的藍本,最後分析綠色經濟和產業生態的關係。
【關鍵詞】可持續發展綠色經濟整體結構產業生態
一、綠色經濟概念的提出及其內涵
在聯合國環境規劃署(UNEP)的報告《邁向綠色經濟:通向可持續發展和消除貧困的各種途徑—麵向政策製定者的綜合報告》中,浮現出綠色經濟的輪廓:綠色經濟是一種經濟活動,其目標是增加人類福利和保障社會公平,與此同時,兼顧生態資源的稀缺性以減少環境風險。由此可見,綠色經濟的提出是人類通往可持續發展的裏程碑。根據該報告,綠色經濟涉及11個優先行動領域,分別為:農業、漁業、水、森林、可再生能源、生產、廢物、建築物、運輸、旅遊以及城市。報告也提及了優先行動領域的實施措施及資金籌集。早在1992年,綠色經濟的概念萌芽就出現在聯合國裏約熱內盧環境和發展會議的成果性文件中,從那時起,可持續發展成為人類發展的價值觀。
可持續發展的“可持續”強調,作為規則,任何人類活動將不以未參與其中的第三者、後代及自然界為代價來組織進行。人、社會、自然三者的協調一致應在一切人類活動中放在首位考慮。從經濟學理解可持續發展,實際上要消除人類活動的負外部性。可持續發展展現了麵向未來的探索、學習、塑造的過程,有方向可循,無終點可達。
綠色經濟這一概念彙聚了多種設想於其中:環境保護與經濟增長的協調統一,可持續的經濟奇跡等。正因如此,理解綠色經濟也不應是單一視角的。在對綠色經濟的研究中,目的、出發點、前提條件等各不相同。就算忽略不同人類活動主體在思考綠色經濟時所選取重心的差異,綠色經濟的中心方麵似乎較少被闡明:物質在數量和質量上的約束和調控引起的綠色經濟的物質挑戰。如果沒有確立資源目標、生態係統目標及生物多樣性目標,綠色經濟如何服務於可持續發展?即使確立了上述目標,如果沒有配備適當的測量和檢驗目標,綠色經濟也不能發揮應有作用。
二、研究綠色經濟的藍本
針對現存的關於綠色經濟研究問題方麵的爭論,學者建議,綠色經濟的研究應該以一個包含四個層次的整體結構作為藍本。德國慕尼黑高等學校Ralf Isenmann教授(2008)認為,作為藍本的結構應該提供一個關於如何構建研究及行動領域的規則示意圖,並且提示何處是該研究的特別之處。
這一整體結構的四個層次為:
(一)陳述層次
陳述層次與口頭的或書麵的表述有關。它包括對於一個研究和行動領域來說重要的認知,這些認知以關於所調查的事實和因素的證據、評價、論斷及預測為表現形式。
(二)對象層次
對象層次包括調查的客體、分析的對象、觀察的主題及片段、重要的研究方麵和所涉及的行動領域,比如產品、服務、流程、廢物、原材料及能源流、信息處理方式、空間及其他資源等。
(三)方法層次
方法層次包括對於一個研究及行動領域來說被視為可行的操作和調查的可能性,比方說,研究過程中采用的手段、運用的原則、技術及工具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