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酒類專賣。天漢三年(前98),實行酒榷法。即由官府供給私營釀酒作坊以穀物,酒曲等原料,規定釀造的格式,具體生產由私營作坊分散獨立經營,釀成的酒歸官府所有,私人不得出售。這樣,官府雖不壟斷生產,但卻控製全部產品,實行專賣。酒類專賣後的贏利是相當可觀的,它與當時的鹽鐵、均輸並稱為國家主要財政來源的“三業”。這三業的實行,為扭轉武帝時的財政危機起了決定性的作用。
輪召詔令露禍端
天漢四年(前97),桑弘羊被貶為搜粟都尉。在這之前,桑弘羊有一個子弟犯法,被執金吾(負責京師的治安)杜周逮捕。按照法律,子弟犯法,父兄要連坐。所以桑弘羊的被貶官可能與此有關。但是桑弘羊被貶職後,直到昭帝始元六年(前81)楊敞被任命為大司農止,中間有十六年,大司農的職務一直空缺著。這可能是由於桑弘羊子弟犯法,照法律他必須連坐受處分,所以降職為搜粟都尉,但是桑弘羊在理財上深受漢武帝的信任,而大司農一職當時又找不到合適的人選,所以漢武帝就采取了一個折衷的作法,一方麵罷了桑弘羊大司農的職,另一方麵又讓他代理大司農的職務。
從元鼎二年(前115)桑弘羊負責財政以來,所實行的各種經濟政策,一方麵打擊了大工商業主和地主豪強勢力,鞏固了地主階級中央集權的經濟基礎;另一方麵使西漢政府在工商業方麵的收入有了大幅度的增加。那時候,戰爭的巨大費用,以及漢武帝個人窮奢極欲的揮霍賞賜,大都是從這些收入中開支的。但桑弘羊的經濟政策僅僅是暫時緩和了一下封建國家的財政危機,不可能解決社會的根本問題。農民的負擔仍然很重,階級矛盾仍然在不斷加深,農民起義在各地爆發。漢武帝認識到這種形勢,因而決定改變自己的內外政策,實行對外暫時變攻為守,對內恢複休養生息的辦法,以緩和激化了的矛盾。
征和四年(前89),桑弘羊上疏,建議屯田輪台(今新疆輪台縣)。輪台地處塔裏木盆地的中心,是漢朝到西方去的使節和商隊來往的必經之地。輪台以東,焉耆、危須、尉犁(均在今新疆境內)一帶,則是匈奴僮仆都尉經常駐紮的地區。桑弘羊認為如果在此處屯田,不僅可以開墾良田五千餘頃,發展農業生產,增加國庫收入;而且對進一步排擠匈奴在西域的勢力,保衛中西交通及漢朝西北邊郡的安全,也有重大意義。
桑弘羊的這一建議,從長遠來看,確實是征服匈奴的有效辦法。後來昭帝時,霍光就曾采用這個辦法在輪台屯田,到宣帝、元帝時,都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是它卻不適合漢武帝當時的形勢,所以漢武帝抓住這個問題,下了有名的輪台詔令。在詔書中批評桑弘羊的建議是“擾亂和給百姓增加負擔,對百姓毫無好處。”為了表示今後不再擾民,讓老百姓休養生息,特封丞相田千秋為富民侯。從屯田輪台這一事件上可以看到,在漢武帝晚年,桑弘羊與漢武帝在思想上已經有了差距。漢武帝看到形勢發生變化,馬上由攻改為守;而桑弘羊卻沒有認識到這些變化,仍然堅持繼續進取的方針。所以他的一些主張不再像以前那樣,事事被漢武帝采納,也就是理所當然的了。
顧命大臣分歧深
漢武帝在輪台詔中對過去自己的好大喜功作了自我檢討,並改變了對內外政策後,過了三年,在後元二年(前87)就病死在遊幸途中。漢武帝死後,立少子弗陵為昭帝,由於他隻有八歲,所以漢武帝以遺詔命霍光、桑弘羊、金日殫、上官桀、田千秋為輔佐昭帝的顧命大臣,共同掌管朝政。桑弘羊在受遺詔為輔政大臣的同時,被提升為禦史大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