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生活中,人與人之間,機構與機構之間經常有些事需要商量:大到企業之間的兼並,小到在菜市場買一斤黃瓜,都需要與人協商。
為了最大限度地贏得別人的支持,更順利地達成自己的目的,我們應該研究如何合情合理地在日常協商中取得成功。有關學者為我們推薦的有助於協商成功的方法和技巧主要有以下幾種:
第一,表現出足夠的尊重
協商是人與人之間的活動,人是有感情、有自尊的,如果前來提出要求的人和顏悅色,尊重對方,那麼氣氛就是友好而和諧的,協商也就容易成功:反之,如果提出要求時不尊重別人,拿出一副盛氣淩人的架子,那協商多半是要失敗的。
成功的協商是需要雙方良好的情緒為基礎的。所以,我們應該想方設法調節協商時的氣氛。
有這樣一件有趣的故事:
有一位外國人早晨路過一個報攤,他想買一份報紙卻找不到零錢。這時,他在報攤上拿起一份報紙,扔下一張拾元鈔票漫不經心地說:“找錢罷!”報攤上的老人很生氣地說:“我可沒工夫給你找錢。”說著,從他手中拿回了報紙。
這時,另一位顧客也遇到類似的情況,然而他卻聰明多了。隻見他和顏悅色地走到報攤前對老人笑著說:“你好,朋友!你看,我碰到難題了,能不能幫幫我?我這兒隻有一張拾元鈔票,可我真想買您的報紙,怎麼辦呢?”
老人笑了,拿過剛才那份報紙塞到他手裏:“拿去吧,什麼時候有了零錢再給我好了。”
第二位顧客之所以享受到了與前者不同的待遇,就是因為他付出了一份尊重,所以打動了人心,盡管他沒付一分錢,卻得到了自己想看的報紙。這是因為,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並不僅僅用金錢來衡量。平心而論,第一位顧客也是打算付錢的,但是他沒有注意到由於自己沒帶零錢會給售報的老人帶來找零錢的額外麻煩,也就是說,在報紙的價值之外,老人要給他提供額外的服務。而第二位顧客意識到了這一點,他特別為這一點向老人表示道歉和感激,並且對老人很有禮貌。因為禮貌和尊重使氣氛變得十分友好,協商也就很順利地完成了。
第二,善於爭取對方的同情
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常常遇到一些“公事公辦”的惱人現象。當你提出意見時,對方把眼一瞪:“上邊規定的!”把你噎個半死!其實,這種情況多半也是我們不值得在“公事公辦”之外“法外開恩”。任何原則性也不可能排斥“靈活性”。問題是人家願意不願意為你“破例”而已。
“公事公辦”在任何情況下都是有根據的,你往往奈何不得。不過,假如你的手段高超,善於博得對方的同情,就可能是另一種結局了。
同情心是人的天性。同情是一種高尚的情感,更是一種人性弱點。從心理學上說,同情的過程本身可以給人帶來一種滿足,無論同情的對象是強者還是弱者。同情人、同情人性中的弱點,是一種偉大同情,在中國當下,同情弱者是另外一種更加現實的同情。人的天性是善良的,見到乞討的人給予施舍,看到困難的人給予幫助,這種對弱者的憐愛之心,是人類一種很自然的情感。所以,經常會有人利用人性的這個弱點來示弱,以取得以柔克剛的別樣效果。
比如,在日常生活中,恰當地對他人進行示弱,能有效地抵消嫉妒和敵意的情緒,引開或避免對方的不利注意,從而更容易贏得對方的理解與支持。
第三,努力尋求一致的結果
協商的最終目的就是尋求一致,但在協商過程中免不了會有分歧。在協商時應該盡可能創造“一致”,而每遇有可能不一致的提法,則要盡量避免。
例如,一開始就說:“我們是否就程序問題討論一下,你們同意嗎?”其實,一開始討論程序是不言而喻的,對方自然會回答:“好。”這時,可以再強調一下:“那我們雙方同意先討論程序!”
在這一議程結束之後,又提出:“下麵我們是否各自作些介紹,行不行?”
“行!”
……
這一連串的“可以!”“同意!”“行!”“好!”恰恰是問話人所需要的。這些表示一致的詞反複、成串地出現,會使協商的氣氛變得輕鬆,人與人之間的關係變得融洽起來,雙方的合作精神也容易體現出來。
先千方百計地強調“一致”,是使協商容易成功的法寶。而多進行成功的協商與合作,顯然對於實現自己的理想和目標是非常有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