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關於“殷海光故家的幾件往事”的補正(3 / 3)

歐陽煊夫婦與子衡公住在一起,照料子衡公起居生活三十餘年,所以,海光先生當年在子衡公家的情況,他都在場,當然清楚。從輩份上說,我稱他陽姑爺。陽姑爺告訴我,海光先生嚴重偏科,考不取國立正規大學的。但他在邏輯學上的水平很高,比很多教授都強,不僅發表了多篇很有深度的文章,還有譯著出版。於是,經清華大學幾位教授聯名推薦,校方核實,破格錄取。報捷的從黃州一路敲鑼打鼓到上巴河,轟動一時。這應該是1935年的事。

這就是海光先生進入清華大學的過程。現在我一個人說這話,隻能是孤證(海光先生的侄女殷永秀女士知道這件事),姑妄言之姑妄聽之吧!但研究者可否查查清華大學的有關檔案,說不定能查到什麼。

五、殷海光先生的腳傷是兒時遊泳不慎造成的

殷海光先生在上巴河的外號叫“福跺”、“福跺子”,“跺”,黃岡方言腳有點不方便的意思,但還沒有到“跛”的程度。福跺,解釋成普通話就是:“福生的腳有點不方便”,或倒過來說:“腳有點不方便的福生”,說的隻是一個生理特點、現象,沒有什麼褒貶意。

海光先生的腳是怎麼不方便的呢?原來是他九歲時在四方塘遊泳,把腳崴了,很厲害,怕大人責怪,回家後不敢說,等到父母發現時,踝骨嚴重變形並發炎,送到漢口協和醫院動手術,傷是診好了,終究是延誤了治療,留了點殘疾。海光先生在1967年6月14日寫給殷樂義、林毓生等親友的信中說:“我兒時為治腳痛,在醫院住了一年多”,指的就是這件事(見《殷海光林毓生書信錄》)。

現在有文章說海光先生的腳傷是他二伯子林公讓他上山砍柴受的傷。這說法是不對的,完全是子虛烏有。子林公全家務農,仍住殷家樓,與上巴河相距約四十公裏,在當時沒有交通工具、出門全靠兩隻腳的情況下,兩家走動不多,所以,海光先生到殷家樓去得很少,偶爾因事去了,子林公是決不會讓輕易不來的侄兒去砍柴的,因為那太不合情理了。再者,海光先生在上述信中說:“我兒時為治腳痛,在醫院住了一年多”,這句話有這樣幾個值得注意的地方——“兒時”、“腳痛”、“在醫院住了一年多”。“兒時”是多大?一個伯父讓還是“兒時”的侄兒去砍柴,於情於理都說不過去。況且,子林公家裏年輕力壯的人還不少,還用不著尚在“兒時”的侄兒去幫忙砍柴。還有,海光先生說的是“腳痛”,不是說的“腳傷”,如果是為砍柴所傷,那他會說是“腳傷”。另外,皮肉外傷需要住一年多的醫院嗎?就是把腳砍了一刀,也住不了一年多的醫院呀!

六、殷海光先生與家庭關係甚好

海光先生的大弟弟順生先生1935年結婚的費用,是海光先生賣文稿寄回的。1946年10月,海光先生乘船從重慶去南京。10日,船到漢口,因故障修理需停泊三天,海光先生找到武昌他大伯父子衡公家。(抗戰前,子衡公全家住武昌糧道街鶯坊巷,海光先生是熟悉的。抗日戰爭期間,子衡公遷居鄂西恩施女婿歐陽煊家,歐陽煊特地修建一座房子奉養,子衡公命名為“薑園”。抗戰勝利後子衡公返回武昌,住彭劉楊路125號,直到1957年去世。)子衡公一見,二話不說,叫他快寫封信回家,因為家裏很長時間沒有得到他的消息,甚為懸念。其間,海光先生笑著對子衡公說:大伯,我不到冠生園去學做糕點是對的吧?子衡公連聲說:對,對,對!並多次讚賞海光先生,說他走了一條正確的道路。第二年秋天,海光先生回到上巴河看望父母姐弟,一家人團聚一堂,其樂融融。從抗戰勝利後直到去台灣前,海光先生一直從經濟上照顧家庭。他不僅贍養父母,連侄女殷永秀在武昌讀書的學費生活費,都是他負擔。殷永秀十歲時,他還寄來金發卡、四套連衣裙和三雙皮鞋,還有一隻手鐲。至於他後來在台灣與人信中說到家庭方麵的一些負麵現象,語焉不詳,讀者多誤會是指其父母。實際上是海光先生少年離家,直到去清華大學讀書,他長期生活在武昌,對親戚中的某些個性較特別的現象,流露出的不滿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