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格調不高、平庸媚俗
我國的娛樂節目在剝離了“政治”和“教化”等功能後取得了長足的進步,但同時卻走向另一個極端,那就是節目的文化內涵的弱化。現在有很多的娛樂節目,一味的為了提高收視率,用一些粗俗不堪的低級趣味來反映所謂的“真我”,給社會的文化娛樂生活造成的很大的不良影響。如台灣的《綜藝最愛憲》就是一個典型的以“惡搞”為噱頭的一個綜藝節目,節目主要以主持人惡整毫不知情的來賓為主線,製造出很多意想不到的所謂的笑點。而這些明星來賓也成為了“喜劇暴力”的犧牲者。這樣的節目除了能得到那些不過大腦的觀眾的短時間的爆笑以外什麼也得不到,沒有什麼實質意義。還有許多遊戲類節目,製作的水準不高,表現手法拙劣,一味的搞笑,製造鬧劇,缺少最最根本的文化品味十分庸俗。
像這類缺少文化氣息的電視節目如果充斥了我們的電視行業的話,那麼我們的文化必將走向粗糙、粗俗。因此,我們必須注重娛樂節目的規範問題。
三、節目抄襲現象嚴重,缺少創新
搜索全國的較有名氣的娛樂節目,“目前該節目是法國人在中國進行技術指導,是用法國布料做的中國旗袍。收視率極高的《快樂大本營》的製片人兼導演也表示節目與香港10年前的《綜藝60分鍾》同出一轍。《玫瑰之約》、《相約星期六》則與台灣同類節目換湯不換藥,而娛樂界有人士傳出,《非常男女》與日本一娛樂節目極為相象。其它的像《歡樂總動員》、《假日總動員》等都是《快樂大本營》的北京版、浙江版而已。”像這樣的例子還有很多,總的來說就是不知名的抄襲知名的,大陸的抄襲港台的,港台的抄襲歐洲和日本等發達國家的。
藝術創作就是要有創新,學習別的節目是可以的,可是如果原搬照抄的化,就隻能說明我們的很多節目編導的創造力都是很值得懷疑的。大家可能都看到某一個節目的收視率高,轟然群起炮製的結果就是不僅使被模仿的節目喪失它原有的生命力,“克隆”出來的節目自然也不會收到效益。
四、節目數量過多,浪費資源
據有關資料統計,我國每年各電視台電視綜藝節目總量達十萬個小時,平均每天生產二百五十個小時。從節日慶典、各行各業、從中央到地方,各種主題晚會、欄目晚會應有盡有。這樣龐大的數目不僅不能說明我國的電視事業的發達,反而會給觀眾造成困惑,無從選擇。從另一個方麵來說,娛樂節目的數量過多,會造成巨大的資源浪費,有許多的晚會類、遊戲類的節目的這個問題比較嚴重,它們的供大於求,大多數的節目不盡不能得到收益,反而會因此浪費掉大量的資金。這樣的資源浪費真的是相當不必要的,我們一邊抱怨節目的製作費用低一邊又如此的浪費可利用的資源。我們應該提高每個節目的質量,而不是一味的去追求數量。
五、違背藝術創作規律
綜藝娛樂節目能夠讓多種藝術門類同時兼容並存於一體,這點為娛樂節目的創新創造大眾多的條件。可是,創新是不可以違背藝術創作的規律的,現在有一些娛樂節目任意篡改我國的一些傳統藝術,將他們進行改造,毀壞了它們原有的藝術樣式。像這樣的節目是絕對不可取的,我們應該堅決抵製這樣的節目的出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