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亮的對話22(1 / 1)

增訂版後記

趁這本書重印的機會,我對原書內容有針對性地作了一些增添,可以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我覺得需要提出來加以強調或補充的。第一章增加了“說理必須要有理由”一節,強調說理中的“看法”不能缺少“理由”,初學者不妨從“因為……所以”的句式開始,逐漸養成“話中帶理”的習慣。第一章裏“說理的目標不是絕對的‘確實’”一節後麵則加了一個結尾,這節先前討論的隻是說理的目標“不是什麼”,現在增加的部分補充了“是什麼”。第三章增添了“中介保證的共同價值與‘逆向說理’”一節,討論為何在說理中提出的某些價值理由特別不容易被人接受。第四章裏增加了“類別概念與先入為主”和“準確概念與有效比較”兩節,都是在概念如何定義之外,補充了概念對說理在思維方式上的影響。

第二類是針對幾個比較常見的似是而非觀念。有人以為,“事實”本身就是最可靠的證據,說理無非就是“讓事實說話”。但是,什麼是可以用作可靠證據的“事實”,這本身就是要在說理中辨明、確定和論證的。為此,我在第二章裏增加了“說理中的‘事實證據’”一節。第二章裏增加的另外兩節“有結構缺陷的‘理由’”和“理由與解釋”是互相聯係的,針對的是兩個經常互有聯係的誤解:(一)凡是能增強說理修辭效果的(最常見的是類比和其他比較),就是好的理由;(二)解釋或說明與理由對結論有相同性質的支持作用。

第三類是針對媒體在關於本書采訪時對我提出的幾個問題。第二章裏增加的“理由與常識和知識”針對的是公共說理中通常運用普通知識的問題。第十一章裏增加的“個人教養與公共規範”則是討論公民教養和民主政治的“對話”問題,強調的是,公共說理是一種與私人社交不同的交談。

這次增加的部分超過原書的五分之一,主要集中在書的第二、三、四講。在公共說理中,理由和中介保證是最重要的環節,直接影響到說理的質量和可信度。結論和主張是否合理、可靠,直接與理由和中介保證是否真實、公允、邏輯、充分,以及概念是否準確、清晰、明白有關。除了上述添加的部分,書裏的“說理的圖爾敏論證模式”一節從原來的第二章移到了現在的第三章。討論圖爾敏說理模式的兩節放在一起,前後聯係,讀起來應該更便利一些。

2014年5月10日,奧克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