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2 / 2)

"注意點啊,別打臉,回頭在讓人看出來。我是真不忍心--得,我也不看了。"

另一個警察扔下一句話就離開了。

我繼續挨打。

時間過的很慢。還好這隻肥豬太胖,體能不好,打不了多久就跑出去休息了。

我趴在地上,看著自己身上的血流出來,在地麵上畫了一副恐怖的圖畫。這幅畫才代表這個世界的真麵目,沒有領導和師長們每天掛在嘴邊的快樂和美好,痛苦才是這個世界的本質。

不知道過了多久,來了一個人,用很隨和的口吻跟我說到:"疼吧,誰讓你不認罪呢。來這裏簽個字,認個錯,我們就不會再打你了。小孩子犯錯是難免的,改過自新了還是好學生啊。"

"我沒有殺人,你們這是刑訊逼供!"

"嘿。好小子。你腦袋還挺管用,還知道這個。行,不打你了。"

我本以為自己聽錯了,但是事實證明他說到做到。打人這種體力活並不適合每一個人,有的人有更隨意就能折磨人的辦法。

他把我吊了起來,準確的說是逼我練一種很有水平的馬步。

我的右手被他高高的吊起在欄杆上,而左手,被他用另一副手銬鎖在了一個大箱子上。

箱子很重,兩邊有兩個把手。我也是後來才知道,這才是犯人的專用座椅,裏麵是石頭,為的就是防止犯人能扛起來作為武器打人。

對於我這種沒有攻擊力的小孩,他們本是不動用這一寶貝的。但是我自己連凳子都坐不穩,也隻能把它請出來了。

在在"警察叔叔"的幫助下,我的軀體完成了一個很優美的狀態。站不起來,因為左手鎖在一個比我還重的箱子上,也蹲不下去,因為右手被鎖在了欄杆上,鐵的,很結實,我肯定是弄不斷的。

我唯一能控製的就是我的軀體,隻能讓自己兩腿半蹲著。可是剛才被打的兩腿發軟,站一會站不住了,全身的重量就吊了右手上。一直到右手因為缺血變成了紫紅色,就趕快蹲一會馬步,防止右手壞死。

疲倦像螞蟻一樣扯咬著我軀體的每一處肌肉和神經,疼痛已經變成麻木。我耷拉著腦袋,閉上了眼睛。似乎真的睡著了一秒鍾,忘記了痛苦,忘記了被吊著的右手。缺血壞死了也好,這樣就沒有感覺了,一直吊著就吊著算了

不能這樣!

我咬掉了舌苔上的一塊肉,現在也隻有舌苔的敏感能讓我清醒。血流了出來,又被我咽了下去,鮮血的營養讓我的肌肉再次爆發,我又蹲起了馬步。

我一定要殺了你們這些無賴!

我一定要把你們的肉一片片的割下來!

我一定要把你們的骨頭燒成灰燼!

我不停的咒罵著。仇恨能讓我清醒,仇恨能讓我堅持下去。

那隻穿警服的肥野豬又來找我簽字。

我答應了他。終於被解了下來。

接過來筆,我忽然有了很可怕的想法。其實鋼筆一樣可以作為武器使用,就像粉筆可以當作暗器一樣!條件是要攻擊軀體的要害,我認準了那雙野豬眼睛。隻要刺中,絕對可以刺瞎一隻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