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平台”會是一個可笑而廉價的語詞(1 / 1)

這期封麵文章《鵝廠娛樂令》,這個標題,我猜,應該是來自於電影《塘鵝暗殺令》。我們的美術總監張澤滿想出了一個完美的表現方式。

感謝記者和美術。

《鵝廠娛樂令》講述了一個非常前瞻和雄辯的邏輯。它認為,在娛樂產業,就是紮紮實實做產品,好好地開發一個人物或者一個故事(所謂IP),不僅要把它開發成電影、也要開發成漫畫、也要開發成書籍、也要開發成音樂、也要開發成玩具、甚至開發成虛擬人物表情??

沿著IP,老老實實做產品,帶著創意做產品,考慮到不同開發形態因地製宜地做產品。

一旦產品做好了,一旦將做出好產品的那些人,比如導演、演員、編劇、寫手、漫畫畫師、配樂高手、攝影師傅??這些核心的生產要素抓住,對他們進行利益捆綁和有效激勵,那麼,一切就不用擔心。

不用擔心好東西沒有屏幕放。於是就不要“鳥”萬達的幾千塊屏幕。不要擔心票務係統,不要走阿裏收購的那些票務整合平台,不要擔心貓眼、美團、微信、支付寶等賣票渠道,看誰不順眼就賣給別家。

一切都會圍繞著好東西好產品來轉。馬雲的淘寶成功,跟國美模式的本質是一樣的,就是平台大了,商家怕了,大家圍繞著平台轉。

其實馬化騰的微信也是一樣,社交大了,在微信上跑的那些賬號,無論是公眾號還是服務號,也要圍繞著社交大平台轉。

但是,在娛樂產業上,平台思維可能不是對的。酒香不怕巷子深,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這裏麵的原因是,“我不在乎在哪看到這個(片子),我隻想看到。”而電商淘寶的特點在於,“如果我不提供地方讓你看到這個(物品),你可能很難看到。”

從某種意義上,平台生態圈這些東西被娛樂打敗了,不適用了。優質的娛樂內容,就像足球場上的超級明星,他從不擔心舞台,而是擔心自己的發揮。

所以,阿裏和騰訊的娛樂玩法的不同,也是不同路徑依賴的產物。騰訊是做產品起家,阿裏做生態起家。

現在,《鵝廠娛樂令》說,令牌暫時在騰訊手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