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那月那些事兒(1 / 3)

故事從我升高中開始。

我們那個縣城沒有重點高中,鄰縣有,每年都在我們那裏招生,但名額有限,能考上的可以說是精英中的佼佼者,很不好意思,我一不小心就忝列其中。但我卻沒有去讀,我對老爸說,反正一中招重高生不交學費,可以為你省點錢。他默許了。我沒有告訴他的是我留下來的真正原因。我不敢,因為這個原因是,傑沒能考上重中,隻差了一分,被一中錄了。我和傑同學了三年,毫不隱瞞地說,我一直都在暗臉她,但直到現在,你才僅僅是第三個知道的,為什麼是第三個呢?且聽我慢慢道來。

去一中報到的時候才知道重點班有兩個,我又不安起來,誰知道能不能跟傑再分到一起呢?終於,有驚無險,我在二班的名單上看到她的名字。

應該說,傑是那種比較引人注目的女孩。二班虎踞龍盤,人才濟濟,全班八十號人,有三分之一是考上重高後留下來的,這都是一中的政策做致。一中在我們那裏還是有點實力的,但辦學水平就是上不去,於是花了大力氣吸引人才,其中就是考上重高的學生可以免費就讀,住宿。因為差了一分,傑不能享受某些優惠,看得出來,她很不滿,於是很努力的學習,而對於其他的東西不感興趣。一進高中,就有人追她,她當眾把那封所謂情書撕得粉碎。從那以後,更多的人就像我那樣隻能暗戀她了,但沒有人比我癡情,我敢用項上人頭擔保,絕對沒有。對於的她的這種表現,我很高興,因為我不必擔心她會成為別人的女朋友,在我“下手”之前。

我和她是好朋友,常常在一起學習,互相探討問題,能夠和她這樣近距離接觸,我已經很滿足了,所以我不敢越雷池一步,因為我怕一旦我說出了我的感情,她會像對付那個追求者那樣對付我,真要那樣的話,那可真是得不償失。

從一開始我的英語成績就不好,而她卻是英語老師的寵兒,這倒也罷了。讓我不爽的是,那個英語老師是個男的,不修邊幅,看起來個性十足。基本上每節課他都要提問傑,在我看來,他就是色,所以我對他很不感冒,恨屋及烏,本來對ABC就很敏感,一步趕不上步步趕不上,我的英語成績在千丈之下再落千丈。唯一值得安慰的是,我的理科還算不錯,和她在一起,隻有在數理化上我才能找到自信。她總是說,你得抓緊英語了,有什麼不懂的就來問我。但我搜尋了記憶,似乎從來沒有跟她探討過有關英語的東西。

我沒敢跟傑說喜歡,還有一個重要的原因,那就是我讀初二時追過另一個女生,而那個女生和她的關係很好。我追那個女生,並不是因為喜歡,隻是順應潮流,在一個死黨的慫恿下,我寫了一首詩,什麼內容想不起了,但有一點可以肯定,那就是屬於“為賦新‘詩’強說‘愛’”的那一類。在意識到其實我喜歡的是她以後我很後悔,因為她和那個女生是同桌,並且那首詩是通過她傳給那個女生的。我想她一定看見了。如果我再說喜歡她,她會不會以為我是個喜新厭舊的花花公子呢?雖然我和那個女生已無瓜葛。總之,能與她說幾句話,我就覺得可以了,暫時不敢有太多的奢望。

在沒分文理之前,我的曆史老師學得還不錯。曆史老師很器重我,後來我選了理,她還十分惋惜,說可惜了一塊好材料。我想,如果當初我學的是文,有朝一日成為一個史學家也說不定。但這隻是假設,我鐵了心地學理是因為傑也學理。在初冬時節,我才穿著襯衣,曆史老師就近乎心疼地說,張騰飛,你得多穿點,凍壞了怎麼辦?我一笑說,我扛得住,不冷。然後我行我素。而那天傑也對我說,你這樣下去,會把身體搞壞的。回去以後我就穿上了外套,因為我覺得傑是關心我才會說出那句話的。我和她的關係比較密切,很多人都把我當成了情敵,我倒真希望是。我一直沒向她表白就像我一直沒有告訴過她我曾為了她打了一架。那次是我在送她回家後再回去的路上發生的,兩個小流氓攔住我,“警告”我少和她來往,我知道他們是某人“請”的,某人是誰,我沒有興趣知道,我隻是對那兩小流氓說,選擇跟誰交往是我的權利,任何人都不能幹涉。我想走,兩流氓不讓,於是我們就動手了。最後,還是老爸的同事製止了這場流血事件,流血的不是我,是其中一小流氓,我也受了傷,隻不過是輕微的內傷,在打架後的半個月裏,我的肋骨都疼著。老爸聞訊把我從派出所領出來,那兩個小流氓則領到半個月的拘留。老爸問我,你認識安某嗎?我說認識,同班同學。老爸又問你們是不是有什麼矛盾?我想了想說沒呀,平時都不怎麼說話。老爸說你別跟老子扯,沒有矛盾他怎麼叫人來打你?我一下子明白過來,原來是狗日的安某追傑未果而遷怒於我。後來,我一見安某便怒目而視,小子卻怕了我,躲著走,我還真希望與他幹上一架。

這這種波瀾不驚的日子過得很快,一眨眼就到了高三。那年學校開運動會,我報名參加了三級跳遠。而傑則因為寫作好被“任命”為通訊員。三級跳比賽那天,她在場。我說你趕緊打好腹稿,我呆會兒肯定拿個獎。她說,我早就打好了,隻等你拿第一了。我聽了不禁心虛,對於我來說,這就是死命令。我很順利地通過了初賽,緊接著是複賽。每次我都使勁地跳,我覺得自己盡力了。結果下來卻不如她所說,我隻得了第二名。我不知道該怎麼說了。她卻淡淡一笑說,其實你才是第一名,那個第一名我見過,不是一中的,是別人請的。我才放心,因為我沒有丟臉。不一會兒,關於我獲獎的那篇她寫的消息在校廣播站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