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辨“束脩”
文史雜談
作者:餘塔山
“束脩”語出《論語·述而》:“子曰:‘自行束脩以上,吾未嚐無誨焉。’”1989年8月21日《蘭州晚報》所載何兆基《“束脩”原來是男童》一文,一反曆來各種辭書對“束脩”的傳統解釋,認為“束脩”的“束”作“束發”解,“脩”則同“修”,“修飾”意,合起來即“束發修飾”,是指代15歲的男童。依據是鄭玄注《論語》,李賢注《後漢書》中《延篤傳》和《伏湛傳》時,釋“束脩”為“束發修飾”,“謂年十五已上也”。對此,筆者願與作者商榷。
據《說文》:“脩,脯也。”脯即幹肉。十條幹肉為束脩,本是古代諸侯大夫饋贈的禮物。《穀梁傳》中有“束脩之肉不行於境中”。朱熹正是引之注《述而》的:“脩,脯也,十脡(直長條的肉)為束。古者相見,必執贄以為禮。束脩,其至薄者。……故聖人之欲人,無不欲其人於善。但不知來學,則無往教之禮,故苟以禮來,則無有不教之也。”(《〈論語〉集注》)此謂“束脩(十條幹肉)”是極薄的禮物,而孔子是不拘禮之薄厚的;因為人有貧富之分,禮有輕重之別,但不論何人,隻要具禮拜師,就表明你“知來學”,則孔子都樂意施教。這正是他“有教無類”教育思想的生動體現。自朱熹權威性的解說以後,“束脩”就成了致送老師的見麵禮或酬金的代詞。如《紅樓夢》第九回:“白送些束脩禮物與賈代儒。”
古時“束脩”和“束修”常常通用(“脩”、“修”二字自漢隸已相通),但“脩”的本意是“幹肉”,“修”則是“修飾”。“幹肉”義隻能作“脩”,不能作“修”。《辭源》對此講得很清楚。何文所據鄭玄、李賢作注的“束脩”,實謂古代男孩成童時“束發”為髻、“修飾”裝扮之意(鄭玄注:成童,十五已上),但這與通常說的最初為拜師、後來指致送老師的酬金的“束脩”絲毫無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