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醫生說是瘧疾,吃點藥就好了。”宋凱答道。
“不送,你休息去吧,有事兒我們聯係你。”
六月,瘧疾?
“警官慢走。”
另一方麵的偵查員傳來消息,在距案發現場兩條街的垃圾桶內,找到一個女式手提包,在做指紋比對後確認是死者於倩倩的手提包。隻是裏麵的財物不見了,懷疑被凶手拿走了。
奇怪的是手提包上隻有於倩倩的指紋,沒有發現其他指紋。
隨後男死者身份也確認了,死者名叫趙磊,30歲,外來人員,在一家工廠做工,才來幾天,工友們也不是很了解。
偵查員果然在上遊找到一隻高跟鞋,經確認是於倩倩當天穿的鞋子,可是為什麼會在上遊呢?難道兩件案子真的沒有關係麼?
會議室。劉天浩正在彙集收集到的線索,分析案情。
偵查員在案發現場的上遊發現於倩倩的鞋子,現場勘查來看,於倩倩是在上遊落水的,兩人不是在同一地點落水的,現在不能排除,也不能肯定這是一起案件,需要更多的證據來確定。
“這兩起案件也有一定的聯係,就放在一起進行偵破,這樣可以提高效率,信息共享。”劉天浩說道。
“死者於倩倩,社會關係簡單,基本沒有懷疑對象,其男友可以暫時排除。小李說,昨天於倩倩見的客戶也可以排除嫌疑,他有不在場的證據。那麼我們假定凶手和死者是偶遇,隨機作案,並非是熟人。所以,我認為現在的突破口就是於倩倩的手機。”
劉天浩說道:“小李,你盯著通訊公司,於倩倩的手機開機了立馬報告。”
男死者趙磊才來江城沒幾天,和人結怨的可能性較小,基本可以排除仇殺,於倩倩的通訊記錄裏沒有叫趙磊的,所以他們應該不存在感情糾葛,因此也可以排除情殺。如果都排除了,那麼作案動機又是什麼呢?偶遇?按照現場勘查來看,凶手明顯是有預謀的,選擇的位置很隱蔽,守株待兔!
劉天浩在案板上寫下這些線索,這是兩條無關的線,於倩倩似乎是搶劫殺人,那麼趙磊呢,財物還在,這又是為什麼呢?這兩人也沒有交集,為什麼屍體會出現在同一地方呢,巧合?劉天浩不相信會有這麼巧的事。是什麼讓他們遇到了一起?還有個疑點,於倩倩死亡的地點和她送完客戶資料後回家或者回公司都不是同一條路,她為什麼會去河邊健步道呢?是什麼理由讓她去的?
劉天浩再次看了看於倩倩的資料,有什麼理由能讓她改變線路去到河邊健步道,看著於倩倩的社會關係,最大的可能就是宋凱,可是今天對宋凱的調查似乎又不太可能,劉天浩有點兒頭疼。如果非要把這兩人聯係在一起呢?
“如果是見義勇為呢!”周軍突然說道,“如果是見義勇為,就可以將這兩條線連在一起,假設案發場景是這樣的:昨天傍晚凶手在河邊蹲著,準備搶劫,恰巧看見於倩倩一個人在走來,於是對於倩倩實施搶劫,此時正好被趙磊撞見,於是趙磊上前和凶手扭打起來,凶手的腿被打傷,凶手就用地上的石頭將趙磊打昏,凶手以為打死了趙磊,遂拋屍河中。”
劉天浩點點頭,似乎可以這麼解釋。隨後又搖了搖頭,說道:“可是於倩倩是怎麼落水的呢?偵查員發現於倩倩是在上遊落水的,現場凶手留下的腳印卻是朝下遊走的,如果凶手是折返去追擊於倩倩,這不符合犯罪行為邏輯,凶手作案時沒有留下指紋,選擇作案的地點也很特別,可見凶手作案時思維是非常清晰的,不可能做這樣不和邏輯的事。”
這樣的話,見義勇為也說不通了,難道真的是兩起案件?屍體在一起隻是巧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