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蘋果電腦公司以推出iPod的方式掀起一場數字音樂界的革命時,它麵臨著一個難題:一首歌曲到底價值幾何呢?

沃頓商學院市場營銷學教授拉古拉姆·艾揚格(Raghuram Iyengar)進行的新研究表明,大型唱片公司可以通過降低價格的手段,從自己的音樂目錄中賺取更高的利潤。

研究結果表明,唱片公司應該為零售商確定的最優價格可能在30美分到40美分之間,而不是60美分或者更高。最優定價會產生“下遊效應”,在這種效應下,對消費者來說,每首歌曲的花費會在60美分到70美分之間,而不是在iTunes商店中通常的99美分。

艾揚格談到:“假設某個唱片公司每首歌曲向零售商收取60美分的費用,我比較了它們的利潤狀況,我的發現是,對整個渠道(唱片公司和零售商合在一起)而言,目前的總利潤水平比起唱片公司收取更低的批發價來,幾乎低了50%。”

采用數字音樂行業目前的信息,很難對價格和需求之間的關係進行有意義的分析,因為大部分公司都很少改變自己的價格。為此,艾揚格采用聯合分析的方法,為消費者提供一個菜單,羅列出特色各異的方案,以確定哪些特點在他們的購買決定中最具影響力。

艾揚格與一個數字音樂零售商合作,從一個由350名消費者構成的控製組獲得的數據表明,數字音樂服務最重要的特性是獲取費用、每月允許下載的最高數量、每首歌曲的價格以及音頻的質量和可供下載的音樂類型等特點。

艾揚格想確定的一個重要問題是唱片公司應如何為零售商定價。為了確定銷售如何受到價格的影響,艾揚格為唱片公司計算出了最優批發價格,此外,還根據唱片公司不同水平的生產成本,計算出了下遊的零售價格。舉例來說,如果每首歌曲的生產成本為零,這個模型的計算結果就顯示,唱片公司向零售商收取的價格應為每首歌曲23美分,而消費者的花費則為54美分。在這個更低的價格水平上,消費者的下載數量會增加,所以,唱片公司和零售商的利潤均會顯著增長。

“唱片公司的定價過高了,”艾楊格根據自己收集的數據談到,“即便將每首歌曲的生產成本按15美分來計算,這個模型的計算結果也表明,唱片公司為零售商確定的批發價格應該為40美分左右。”

在研究中艾揚格還發現,消費者偏好按每首歌曲付費的方案,而不是每月繳付訂購費的方式,能使零售商創造更高的利潤。因此,對某個零售商來說,隻提供按每首歌曲收費的方式是更有意義的選擇。研究還表明,就所謂的“桶計劃”(消費者能以某一固定費用下載一定數量的歌曲)是否受歡迎這個問題,唱片公司的定價決策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比如,如果音樂製作公司將批發價格保持在較低水平,那麼對零售商來說,為自己的消費者提供“桶計劃”就是頗具吸引力的選擇了。

總體分析表明,對這個近年來陷入麻煩的行業來說,降低價格是一條獲得更高利潤的途徑。此外,降低價格還能降低盜版的可能性,因為更低的價格會促使消費者合法下載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