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三章 如此野餐(1 / 2)

記得童年時候,因為家庭緣故,顧蒼不喜歡在“家裏”待著,就喜歡往外麵走,跟那些年紀大點的孩童一塊玩耍,他的時候,還是上世紀九十年代,而且還是農村,娛樂項目比較少,若是成年人,或許會覺得無聊,隻能四處串門打麻將、玩牌九或者撲克。

但孩童就不一樣了,可以在野外四處亂竄,瘋跑著玩。

至於人口拐賣什麼的,別處顧蒼不清楚,但自己那邊還是挺少的,雖也實行計劃生育,但總有辦法多生幾個孩子,一些家裏麵孩子比較多的,還整開玩笑能丟幾個算幾個。

卻也沒怎麼丟過,除非自己作死跑大坑裏麵被淹死之類的,一般沒什麼大危險。

一年四季多有不同,顧蒼最喜歡的就是冬。

像魯迅先生在《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文中記錄的那樣:空地上掃開一塊雪,露出地麵,用一支短棒支起一麵大的竹篩來,下麵撒些秕穀,棒上係一條長繩,人遠遠地牽著,碰到鳥獸過去,迅速一扯,就能將鳥獸罩住。

但大多都是麻雀、喜鵲,偶爾才能碰到烏鴉,但碰到了也罩不住,條件有限,烏鴉掙紮起來比較厲害。

罩住之後,就是一陣開葷。

當然,顧蒼不喜歡吃麻雀這種鳥,內心裏麵有抵觸,總覺得這跟那些雞一樣,吃了就會有種罪惡感,所以他一般不吃,都是在腿上栓根繩子遛著玩,玩夠了就放生。

若想開葷,那就隻能去捉野山雞和野兔,一到下雪,這兩種非常好抓,野山雞在雪地裏跑得慢,而且有足跡,一旦被發現了很難跑開,最終就變成了叫花雞——那時候沒多少調料,屁孩也不可能到處跑還帶鹽,有時候抓住了就地開殺,扭斷脖子,從屁股那裏把內髒掏出來丟給隨行的狗,毛也不拔,直接裹上泥巴,埋進淺土層裏,上麵燒火,現在吃起來絕對膩的要死,但那時候,真可謂是上等美餐。

野兔就更容易抓了,農村有很多大坑,坑邊緣部分往往雜草密布,有的還比較陡,野兔就喜歡在這地方弄窩,一旦下雪,顧蒼就往這地方跑,然後順著腳印兒一路摸到兔子窩,往往能繳獲一窩兔子,然後大的吃掉,的養著,養大了……再吃掉。

偶爾,會遇到刺蝟,不過刺蝟這東西他沒怎麼捉過,隻是在成年後有一年在老家,大冬,還沒怎麼下雪,他在台式機上打遊戲的時候,腳丫子往底下一伸,突然踩到一大團刺刺的東西,低頭一看卻是一隻刺蝟,估計是這邊電器運轉比較暖和,也不知道怎麼就從外麵跑到了屋子裏,他也沒養,給放走了。

畢竟刺蝟,很少見到了。

所以現在,聽到秦伊人要來這邊野餐,顧蒼瞬間就精神了,畢竟秦妹子一直以來的表現,明也是個農村姑娘,還靠近山林,估計經常進山打獵。

再看這裏,應該是北方的地界了,而且還是田地,種的農作物是埋。

還是冬麥。

國內大致以長城為界限,以北是春麥,以南是冬麥。

雖沒下雪,但田地上已經長出來的冬麥莖稈上披著一層雪白的霜,到來年這些長出來的莖稈一般都不能要了,會再長出來一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