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局”合並:1+1≠2
讀者來信
“兩會”期間機構改革一直是廣大群眾關注的焦點。根據國務院機構改革和職能轉變方案,國務院組建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將新聞出版總署、廣電總局的職責整合,組建國家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後改名為“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
據報道,新組建的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主要職責是,統籌規劃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事業產業發展,監督管理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機構和業務以及出版物、廣播影視節目的內容和質量,負責著作權管理等。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加掛國家版權局牌子。同時,不再保留廣電總局、新聞出版總署。
近些年來,文化體製改革取得重大成就,新聞出版、廣播電影電視事業快速發展。隨著以數字技術、網絡信息技術為核心的現代信息傳播技術的不斷創新和廣泛應用,多種媒體綜合發展。這次機構改革就是為了進一步推進文化體製改革,統籌新聞出版廣播影視資源,促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業繁榮發展。
針對這一機構改革,網上網下熱議紛紛,特別是改名前新部委的名稱,引起了網友甚至一些官員的吐槽。不少網民認為,14個字太長,建議學習國際經驗,改成合適的名字。有網友調侃說,不如叫“新版廣電總局”(“新版”指“新聞出版”)或“出局”(出版總局)。
看待機構改革還當理性,不能被機構名稱“一葉障目”。叫什麼名字並不是機構改革的實質所在,也不能消解機構改革本身的曆史意義與時代價值。雖然之前的名稱字數確實不少,但這絕非新聞出版總署與廣播電影電視總局兩個機構的簡單疊加,而是中國文化體製改革中非常關鍵而穩妥的一步。
“署局”合並,是提高行業管理效率和質量的要求。機構設置過多,機構之間職責重複、分責不明,是導致監管空白區滋生的主要原因。而將兩者的權責重新梳理、科學劃分,對於轉變政府職能、減少職責交叉、提高管理效率無疑是大有裨益。兩部門合並意味著真正突破了行業壁壘,有望實現“媒體全產業鏈”式發展。這有利於統籌和整合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業資源,促進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業繁榮發展,有利於提高文化傳播能力,增強文化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有利於構建起現代傳播體係,推進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然而機構改革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涉及到權力關係的調整和利益格局的再分配,對相關部門來說也是一個嚴峻的考驗。一方麵我國的文化產業管理實行的是多部門管理機製,長期以來條塊分割,利益糾葛複雜,重組不易協調;另一方麵改革並不能盲目地改,而應有詳細的調研,需要充分的論據來支撐。
國家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的誕生也意味著機構改革不可能畢其功於一役,以“二合一”的方式循序漸進,正是“穩重求進”的應有之義。
(北京 綠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