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也不知道自己下一秒會遇見誰,更不知道以後遇到的那個人會不會是自己生命中的那個救世主。
就好像易樹在籃球場上看到那個穿火紅色籃球服的人帥氣的轉身一樣,本來清涼的秋季下午突然跟著那一個轉身變得熾熱起來,好像是被人按到了暫停的開關,易樹呆呆的站在那裏,直到一個球砸到自己腳下,易樹才紅著臉低下頭快步走開。
以後的日子,易樹總是有意無意的經過那個籃球場,卻再也沒有見到過他了,雖然有些許失望,易樹還是堅持每天都經過籃球場,說不定哪天就又去了呢。
不知不覺已經過了大半個學期,易樹剪掉了自己烏黑的長發,把發梢卷成碎碎的小卷,本來自己喜歡穿素色的衣服,卻硬是買了豔紅的外套,也不太喜歡說話了,以前易樹跟朋友出門,笑聲恨不能震碎整個江川鎮,也不再去籃球場了,甚至刻意躲著經過籃球場的路。
“沐沐,下個學期就是咱們大學的最後一個學期了,我還有沒有做完的事情,覺得好遺憾。”易樹抱著膝蓋做到沐沐的床上,喝了一口熱熱的橙汁。沐沐伸手摟住她,“什麼事啊,還有一個學期,盡量去做啊,要不有的事會遺憾一輩子的。”易樹把臉埋在剛剛換上的睡衣裏,陽光的氣味環繞著她,暖乎乎的。然後易樹用很小的聲音說:“我喜歡上一個人。”沐沐放下手裏的橙汁,握住易樹的手驚喜地問:“真的呀,是誰啊?”易樹搖搖頭,不再說話,鑽到沐沐的被子裏閉上了眼睛。我也不知道那是誰啊,就是那麼恍惚地看見了一眼,就隻注意到了他瘦瘦高高的個子,注意到了火紅的籃球服背後手寫的英文字母,還記得球砸到腳下時的驚慌失措。我要是知道他是誰該多好。
沐沐也不再問了,默默地握住她的手,不能說的話就不要說了,不管什麼事情,不管喜歡的是誰最後總會有個結果的,也許會銘記,也許會漸漸遺忘,可是這都是人生中應該有的,不該灰心,也不該驕傲,因為這就是人生。
深秋很快就結束,窗外的一片淒哀也被包上了一層銀裝,大四的第一場雪來了。還記得大一的時候那個騎著單車到學校來報道的自己,簡直就是蠢萌蠢萌的,不會穿高跟鞋也不會在秋天裏穿裙子。那時候喜歡上一個同級同係不同班的男生,他也是高高瘦瘦的,自己在跟蹤了他一個月摸清他所有習慣之後竟然大膽的買了玫瑰花在教室門口等他,雖然依舊選了人煙稀少的周六清晨,但是也是勇氣可嘉不是嗎。後來啊,那個男生狠狠地拒絕了她,然後隔天就去微博裏發了她被拒絕之後落荒而逃的狼狽照片。易樹自己也開始覺得自己可笑了。大雪結束後宿舍樓下新開了一家披薩店,易樹被沐沐拖去試吃,來吃的人好多,顯然沒被剛結束的大雪嚇到,每個人都顯得異常興奮,所以老板也明顯開始怠慢這些客人了,易樹無聊的打開手機開始刷微博,刷新了無數遍也沒有什麼新奇的內容,突然一條尋物的微博進入易樹的視線:“尋找一套火紅色籃球服,球服後麵有黑色手簽字母‘lovingyou’,對我來說有特殊意義,個人從不外借,這次是在體育館大意丟失的,希望撿到的人能把他還給我,重謝。”
易樹心裏說不出的激動,立刻把微博拿給了沐沐看。
小時候肯定有自己最寶貝的東西吧,不過不知道在哪個下午遺失了,也不知道遺失在哪裏了,總之找了很久都找不到,然後最後隻好哭了一頓之後放棄了尋找。也是在十年或者更久之後的一個下午,你準備好好打掃一下自己的房間,然後竟然在自己的床縫裏找到了多年前丟失的寶貝。自己對那個寶貝的好感並沒有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變淡,反而因為這事覺得自己是個幸運兒。
嗯,沒錯,就是這樣的感覺。
易樹幾乎是顫抖著關注了那個叫寧一的原博主,然後絞盡腦汁隻發了一個你好給他。過了許久,易樹的手機才緩慢的響起來,那個人回了一句嗯,易樹都不知道怎麼回話了。怎麼辦,嗯是什麼意思,喜歡我討厭我還是不想鳥我。易樹剛要拿起手機來再發一條時,手機竟然再度響起來,這次是個長句:“你撿到我的籃球服了嗎,”
不知道聽誰說的,聊天的時候每句話結尾的標點符號都有特殊含義的,結尾時句號就表示他的話已經說完了,如果是逗號就表示還有話要說但又不方便說。不知道準不準,反正自己很相信,也是一直那麼做的,不過他會是這樣嗎。
易樹小心翼翼地回了一句沒有,怕他會不理自己,緊接著加上了一句我會幫你留意的。
沒再有了,然後他就不再說話了。
一切都開始變的緩慢,仿佛被誰按到了慢放鍵。連呼吸都變的困難了,連風吹過都是緩慢的,連水落到水窪裏漣漪蕩起都是緩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