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獲取巨額的財富,需要極大的勇氣和極度的謹慎,然而,在你擁有它的時候,你還需要投入10倍的精力和智慧去保管它。”
——愛默生
我們既可以讓積累起來的金錢服務我們,同樣也可能被金錢所奴役。
——賀拉斯
大部分罪惡的行為都來源於誘惑,直到誘惑減少或消失,否則罪惡不會停止。
近幾年來,我們親眼目睹了美國達到了史無前例的繁榮昌盛,人人都是富翁,人人都擁有鑽戒、毛皮大衣或是汽車,或同時擁有這些東西。而那些還沒有能力過上這種生活的人期望有一天能過上這種日子,因為其他大多數人都這樣生活。那些尚沒能力或是還沒找到機會賺更多錢的人,要麼做一個合法公民過著平凡而又舒適的生活,要麼就采取不正當甚至犯罪的手段去謀求他們想要得到的一切。
當下的時代精神產生了不正當的行為,我們其中一部分人幾乎和那些有過不合法行為的人一樣,都是有罪的,因為正是我們讓這些不正當的行為成為事實,在那些做事草率或者在不幸福的人麵前炫耀自己的衣服、鑽石和其他貴重物品,這樣做的結果隻會激起那些沒有能力擁有財富的人的欲望和不安分的情緒,從而導致犯罪行為的發生。許多的搶劫、謀殺,都是由於某些人在公眾場合的炫耀和露富引起的。
有些人在沒有任何安保措施的情況下帶著幾百萬美元在這個國家到處亂跑。有一個百萬富翁死了,人們對他的財產進行清點,這時才了解到他的老婆當時正帶著25萬美元的現金和比這個還多的債權,在從這個國家的一個地方到另一個地方的旅途上,而裝著這麼多財產的旅行袋就被帶上了火車,扔在了行李架上,或者在賓館的衣帽間裏,甚至暴露在眾人的視線裏。這樣很可能丟失或者被盜竊。
當偷東西變得很簡單時,就會有很多人去偷,這是人的本性。許多被稱做小偷的人,如果不是經受了巨大的誘惑,有可能永遠成不了小偷。要想減少這種一直都在進行中的偷竊、搶劫的不正當的行為,就要讓偷竊變得無利可圖,沒有什麼能比這個更能有效果了,假如那些搶劫的人每次隻能搶到幾美分或者是幾美元,那麼他們很快就會覺得工作獲得的薪酬遠遠要高於做強盜的犯罪所得。
當搶劫犯遇到的每一個被搶劫的人都不能從他的口袋裏為他奉獻幾百美元時,那麼搶劫這件事就變得不那麼誘人了,並且這個人的道德感會戰勝他的罪惡傾向。
最近,11個男女聚會完畢在回家的路上討論這個話題。他們發覺,通過把財物折合成鈔票的方式計算,除了他們開的兩輛汽車以外,他們隨身所帶的錢、衣服、珠寶還有一些別的物品的總價值是68000美元,這就是為小偷準備的戰利品。他們發現,這個從規模一般的聚會上回來的小團體,並且這是一個不需要任何花費的聚會,他們幾個人一共帶去了高達9657美元現金。
近些年來,有一群人開始為錢而瘋狂,這是一個幾乎接近真理的事實。他們有了錢,最大的樂趣就是炫耀自己的財富,第二大樂趣則是隨心所欲地花錢。要是在早些年,這種惡俗的行為會受到社會的排斥和批評。如果任何人像今天的許多人一樣隨身攜帶了很多現金,而且被人知道的話,那麼他可能被認為是一個不正當的人。因為一個正正當當的人,去參加正常的商業活動或者是娛樂聚會,沒有必要隨身攜帶幾千美元或幾百美元的現金。
有一個向來都很節儉的女人,為自己能夠在家裏儲藏700美元的鈔票而感到自豪。她的丈夫和兒子都是生意人,需要貸款,因此他們都想向銀行借款。可是這個女人從來都沒有想過這些,如果她把那700美元的鈔票存到銀行,銀行就能夠給她提供5000美元的信貸,這樣她就能為她的丈夫和兒子緩解一下貸款的壓力。
一個工人將3100美元儲藏起來,在淡季來臨的時候,他的老板沒有從銀行裏借出足夠付給他們工資的錢,最終這個工人丟掉了工作。
現在這個工人隻能花他那3100美元之中的錢,本來他是能保住那份工作的,而且他的這筆錢如果存在銀行裏,每個月還能為他賺取接近8美元的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