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逛街,也喜歡買衣服。我在上海讀的是漢語言文學專業,常常碼些字寄給一些雜誌換些不多不少的銀子,再用這些錢去買衣服打扮打扮自己。
我和肖晴手挽著手在商業街上逛著,走到一家店裏,我挑了一件灰色的風衣,我把外套脫下,正要穿上風衣時,店外走進來一個人,他叫我說:“荊星,買衣服呢?好久不見了。”
我轉過頭,腦子迅速回想,是嚴誠,我都快認不出他了。以前的他是那種留著平頭乖乖的好學生,而如今的他留起了頭發,還燙了頭發,更打起了耳釘,變化甚大。“嚴誠啊,”我見到老同學有些興奮,“好久不見了。你回來多久了?”
“嗬嗬,前幾天才回來的啊。最近還好嗎?”嚴誠問。
“還好呀,”我在他麵前轉了一個圈說,“你看,沒病沒傷的。”
“真好。”嚴誠突然想起什麼,“荊星,班長在群裏說後天晚上七點在魷鮮海鮮樓開同學會你知道嗎,你會來嗎?”
我有些猶豫說:“應該會吧。如果沒別的事的話,肯定會去的。”
“嗯,好。希望那天能見到你。”嚴誠指指店外說,“我姐在外麵等我呢,我先走了。哦,你給我留個電話吧。”
嚴誠掏出手機伸給我,我接過輸入一串號碼還給他,他走出店外說晚上發短信給我。
肖晴拉拉我衣袖看向店外說:“你那同學蠻帥的嘛。”我輕輕用手掌拍了下肖晴的額頭說:“你別想,你有男朋友了的。”
最後我買下了那件風衣,和肖晴各自回了家。
晚上嚴誠給我發短信了,問我有沒有交男朋友。我回過去說我醜著呢,沒人要的。我到現在連異性的手都沒真正牽過呢,其實對於找對象問題,我一直都沒有擔心過,我長得不是沒人要,追我的人還是一大把的,網上還有人說我是美女寫手呢。我不愁找不到,隻是還沒遇到自己喜歡、能夠依靠的。
晚上十一點以後,我用家裏電話跟肖晴煲電話粥。東扯西拉地講了一大堆話,迷迷糊糊中就睡著了。
同學會最終我還是沒去,我坐在電腦前打著一篇未完成的小說。我很想去,想見見那些散落的花兒如今開成什麼樣了。可是下午接到一個雜誌編輯的電話問我稿子寫得怎麼樣了,我這才想起還有任務還沒有完成,我答應那個雜誌的編輯今天要交一篇稿子的。我不喜歡放別人鴿子,既然答應下來了,就必須完成。我跟班長和嚴誠發短信說有事去不了了,讓他們玩得開心些。他們倆也回了短信,班長說下次聚會一定要出現,而嚴誠回短信問我是不是生病了。我看了沒回,就把手機調成靜音放進衣袋裏,在電腦前努力地敲打鍵盤,讓屏幕上的Word文檔頁麵出現很多更多的黑體字。
熬到十二點多終於完成了稿子。我伸了一個小懶腰,掏出手機一看,發現有5條短信13個未接電話,都是嚴誠,原來他是擔心我出什麼問題。我快速回了一條:沒事,不用擔心。晚安。
沒想到嚴誠還沒睡,在我短信發出去一分鍾不到,嚴誠回短信說:沒事就好,害我擔心了好久。晚安。
盯著這幾個字,我隱隱感到有種莫名的曖昧。
肖晴的男朋友是她高中的同學,據她說她倆的愛情故事是這樣開始的:高中時候的一次放學回家,肖晴坐公交車回去,她在坐車的時候走神了,結果坐過了好幾站。當時天也黑了,肖晴一個人也怕。這時候,顏希出現了,顏希說送她回去。肖晴在學校裏見過他,好像是隔壁班的,就答應了。兩人就在公交車上產生了對對方的好感。在顏希送肖晴回家的那段路上,顏希牽起了肖晴的小手,兩人的故事也就是從那刻開始了。
顏希長什麼樣子我不知道,因為我到現在還沒有見過他。我也隻是平時在跟肖晴聊天中聽肖晴說起過他。快過年的前兩天,肖晴打電話給我說出來見下麵,要把我介紹給他的男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