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美國立法通過“父母自教自養”
美國人布絲和丈夫6年前就決定,讓他們14歲和7歲的兩個兒子在互聯網上學習,並且他們還在家中開辦了自己的互聯網學校並招有40名學生。他們認為,現在的中小學遠不及網上學校。洛杉磯郊外有一個名叫金希的母親,她拒絕把7歲、9歲和11歲的三個孩子送往學校讀書,而是自己在家中為他們授課,然後根據孩子的愛好,讓他們自己選擇專業。學完小學課程後,這三個孩子就整天在野外捕捉昆蟲,在家擺弄捕獲的獵物,他們甚至建有數個自己的昆蟲標本室。現在他們都可稱為昆蟲小專家了。隻有家長才知道孩子最需要學些什麼。當然,家長不是全能的,但現在有互聯網,有專業性很強的家庭教師,向孩子提供了足夠的學習條件。
在曆史上,喬治·華盛頓就是在父親的農場裏接受初級教育的,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也是在白金漢宮內完成學業的,美國前總統羅斯福僅上過幾個月的學,他的初等教育和高等教育也是在家中完成的。美國大發明家愛迪生12歲就被逐出了學校,隨後通過自學走上發明之路。
1993年,父母自教自養的法案在美國50個州均獲通過,從此,家長在家中承擔孩子從幼兒園到大學的所有課程的教學任務被視為合法,如今,美國常年有150萬兒童在家中接受教育。美國《新聞周刊》最近的一項民意測驗表明,有59%的家長認為,“如今,讓孩子在家學習已為社會所認同。”有許多家長認為,現行的教學和教科書已遠遠落後於孩子發展的需要。
為此,美國哈佛大學專門設立家庭學校學生入學監考製,以監督進入哈佛大學的家庭學生是否合格。哈佛大學家庭學校監督官員說,“十年前,如果新生沒有中學的學曆我們肯定不會讓其進入大學深造的,而現在我們看重的是新生的素質。”據調查,在美國,大約有20%的家長的教學質量超過了學校的老師,有83%的家長認為,孩子在家學習和在學校學習具有同等效果。(來源:《為了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