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我(1 / 2)

我叫周小勇,今年26歲,生活在一座省會城市,與我的名字一樣,白天的我,做著一份再普通不過的企業職員的工作,每個月3000多塊錢,比上遠遠不足,比下也不富餘不了多少。

我的父母,也是城市中每天清晨擁擠的上班人潮中的普通一員,沒有顯赫的身份,辛苦了大半輩子,用所有的積蓄買了一套單位分的所謂集資房,總算使這個家有了一份固定資產。老實,本分就是他們的代名詞,沒幹過什麼轟轟烈烈的大事,用謹小慎微來形容他們卻也不確切,總之,你隔壁家的張大叔李大媽什麼樣,他們就是什麼樣。他們唯一的遺憾就是,雖然我是他們的兒子,可我自從上班後就很少回家,自己在外麵租了一間隻有20幾個平米的一室沒廳一廚一衛的單室間,有點同在一座城市卻相隔萬裏的感覺。

我卻很喜歡這樣,因為至少我可以隨時隨地帶女孩子回家而不用偷偷摸摸,然後做愛的時候不用捂著女孩的嘴讓她不要叫出聲,以免被隔壁房間聽見。而且,我換女孩的頻率也太高了一些,被我那受黨教育了半輩子的父親看見,少不了又是一頓又一頓嗬斥。

有人會問我,你就一個普通職員,每月3000多,你床上的女人憑什麼換了一個又一個?提起這個,我又要再一次提到我的父母,我謝謝他們賦予了我三寶,哪三寶?長得好,身材好,嗓子好。這三寶讓我在本市各大夜場裏如魚得水,不光可以不停更換我的床伴,還能為我增加收入,僅僅做歌手這一項,每月就帶給我超出單位一倍以上的報酬。

我不從單位辭職的原因有三點,一,單位每月替我交養老保險和公積金,而我每天的工作又不忙,是可以從上班睡到下班都沒人管我的那種,我幹嘛要辭職?二,這份工作很穩定,我已經不回家住了,如果這份工作也沒了,父母肯定很著急。為了二老能夠少為我操心勞神,變相的盡一種孝道,我沒有辭職。三,我清楚的知道,夜場裏的收入,隨著我的年齡一天天的變老,除非有一天我自己開一家夜總會或者酒吧,否則,我總有被淘汰的一天,有一份穩定的工作墊底,心裏踏實。

我相信一見鍾情,因為與我上過床的女孩都是我一見鍾情的對象,在酒吧裏遇見,然後彼此一見鍾情,聊上幾句,最後***。當然,有很多例外,很多女孩不想和我僅僅一夜情,而想多夜甚至夜夜。對付這種女孩的辦法隻有一個,關門。任你在外麵將門擂得震天響,嘴裏罵罵咧咧,我自巍然不動,在房間裏該做什麼做什麼,有的時候,甚至故意讓身子下麵的女孩把叫床聲喊到最大,女孩也覺得非常刺激,極為配合。門外的幾乎沒有能受得了這種刺激,汙言穢語罵了一大堆,最後在我門上吐兩口吐沫走人。

張倩是個例外,她總是輕輕地敲門,從來不說髒話,敲一會兒,沒人開門,她就走人,過兩天再來,還是輕輕地敲門,周而複始,甚至我有的時候都不知道她是不是腦子有問題,所以當我在夜場裏發現她的時候我總是落荒而逃,最過分的一次,我在台上唱歌唱到一半,發現她來了,我居然莫名其妙跑調。事後我總結了一下,張倩的淡定其實已經在我的心裏留下了陰影,這個世界就是這麼回事,你淡定了,我的蛋就不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