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不倫之戀也有可能真心(1 / 1)

民國遺風

在這個殘酷的世界上,那麼精明厲害的兩個人終於用時間和空間證明,人與人之間也有某些稍微溫暖的感情存在,不倫之戀也有某種真心的可能。

三四十年代,歌姬的命運通常一般。

悲慘如金嗓子周璿,遇人不淑,死在精神病院;平淡如潘迪華、顧媚,靠一己之力勉強維生,最後孤獨終老,蒙娜算是這幫人裏命運最好的,她不但和心愛的男人攜手共了白頭,而且手上還掌握著一個上百億元的商業帝國,呼風喚雨、權傾一方,人人敬重,這時她換了一名字,叫“方逸華”。

當方逸華還是蒙娜的時候,她是上海一名李姓歌姬的女兒,女承母業。抗戰勝利後,上海的歌星們紛紛奔赴南洋賺快錢,此時的蒙娜年方十八,“人既出落得標致動人﹐歌也唱得甜潤嘹亮﹐當年為一個旅行歌舞團所羅致﹐聘伊參加遠赴印尼演唱,初試啼聲,便已一鳴驚人,是年冬月,她又應邀轉道新加坡的歌壇主唱……”這是當年黑膠唱片上對歌星蒙娜的描述,事實上,就是那幾年,年輕的蒙娜遇上了新加坡夜總會年輕的老板邵逸夫,一曲《花好月圓》讓兩人相見歡。

“我的欲念之火,我的生命之光……”這是《洛麗塔》開頭著名的獨白。

說到底,也許每一個事業成功生活順利的男人總歸會在他的四十多歲時遇上他的洛麗塔,也許每一個情竇初開的洛麗塔都會愛上如父如兄的亨伯特,於是一出老戲“一樹梨花壓海棠”就上演了。梨花來了,海棠當然難受,何況這樹海棠還根深葉茂,邵逸夫的妻子黃美珍是新加坡富商之女,為邵家育有兩兒兩女,在兩個女人共存了八年之後,1956年,邵逸夫孤身從新加坡來香港地區主政邵氏——他的妻子兒女沒有來,這一行動的本身,也許就意味著一種選擇,邵逸夫這一生子女緣薄,親戚情淡。直到2004年他的侄兒在談到邵逸夫的兒子邵維銘會不會去香港替父親打理生意,還淡淡地說:“香港的生意早有MonaFong打理啦!不用維銘去香港。”而邵維銘則很坦率:“我不會回香港,為什麼要回去?”

以前是蒙娜隻有邵逸夫,而從此,是邵逸夫隻有蒙娜。

她來香港之初在各大夜總會獻唱,甚至在電視台擁有自己的歌唱節目,名聲日隆,唱片公司這麼描述此時的她,“蒙娜小姐蘭閨靜寂,她每喜以聽名曲(唱片)自娛,而閨中相伴的,便是與她寸步不離的愛犬……”事實上,在寂寞香閨的名歌女身後一般都有神秘男人的庇護,檔案顯示,當時的蒙娜是以邵逸夫“妾室”的身份進入香港。

事情到這裏本來毫無新意,無非又一個金絲雀的故事。到了1966年,局麵有了質的轉折。金絲雀蒙娜變成了女強人方逸華,在跟了這個男人18年後,方逸華毅然洗盡鉛華,以文員的身份進入邵氏,從采購部做起,最後做到他的左膀右臂。他是如此愛他的事業,所以她就愛他的事業更甚。她幫他建立電影帝國,她勸他進入電視行業,他勤力,她比他更勤力。他嚴厲,她比他更嚴厲。全邵氏都知道方小姐算成本的嚴苛,他不願出麵的事,由她出麵。她從來沒有和他公開“同居”過,雖然兩個人的家距離總是很近,開始是小公寓,後來靠海的大房子,周日方逸華才會驅車到邵家,和她的上司共進午餐,逗留三小時離去。他們倆就這麼亦師亦友並肩搏殺了五十多年,2010年的1月1日,102歲的他將事業正式托付給了79歲的她,而不是他的兒女——這看起來荒謬,其實又很正常,他與兒女久不通來往,這麼多年,他隻有她,她不僅是“妾室”,更是助手,下屬,以及拍檔。

1997年,當邵的妻子去世十年之後,90歲的他和60歲的她終於在拉斯維加斯注冊結婚,她一再澄清:“我和老板結婚,不是為了他的錢,因為我們將所有的錢都捐去基金會了”,而他則高聲說我要給方小姐幸福。

在這個殘酷的世界上,那麼精明那麼厲害的兩個人終於用時間和空間證明了人與人之間也有某些稍微溫暖的感情存在,不倫之戀也有某種真心的可能。就像洛麗塔裏另一名句“人性中的道德感是一種義務,而我們則必須賦予靈魂以美感。”

蒙娜的故事,往野史裏說,是一部“二奶上位記”,往正史裏說,是“女強人忍辱負重勵誌寶典”,但實際上,這個故事並沒有別的更多的意義,它隻是告訴我們,其實任何一種關係都可以不落俗套——那隻在於,你最終想要成為什麼樣的男人和女人。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