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爾袞在清兵初入北京,麵臨複雜局勢的情況下,以無畏的氣概,力排一切困難,決策遷都,使清王朝把統治中心從偏遠的沈陽轉移到北京,在統一中國的道路上又前進了一步。

順治元年(1644年),清王朝遷都北京以後,攝政王多爾袞便著手進行以武力統一全國的戰略部署。但分析當時的軍事形勢,農民軍李自成部和張獻忠部,共有兵力四十餘萬;而剛建立起來的南明弘光政權,彙集江淮以南各鎮兵力,亦不下五十餘萬,並且雄踞長江天險。清軍多爾袞所部的滿、蒙,漢八旗軍,不過二十萬人。如若在遼闊的中國腹地同諸多對手作戰,兵力明顯不足。況且初入中原,人心不穩,很可能顧此失彼,造成腹背受敵的窘境。

順治元年七月,多爾袞先安撫南明政權的計策,收到了明顯效果。對農民軍的進攻取得了很大進展,後方也亦趨穩固。見最後消滅南明的時機已經到來,多爾袞便先致書南明,令福王“削號歸藩。”指出:如不削號,便是天有二日,就是我大清的死敵。這樣,我將撥出西征的精銳部隊,轉旗東征。對南明弘光政權進行威脅。十月,他又命發布檄文,嚴申“擅立福王”是“王法所不赦,”定將興師問罪。十二月,多鐸所部清軍在潼關重創大順軍,轉年正月十八,清軍攻占西安。二月,多爾袞在清軍平定陝西全省之後,命令多鐸率軍直撲南京。

順治二年(1645年)四月中旬,多鐸大軍圍攻南明揚州,經過十天的激戰,揚州城破,明大學士史可法死於兵難。清軍在揚州大肆屠戮,釀成“揚州十日”的空前劫難。五月六日,多鐸揮師渡過長江,南明守軍不戰潰敗。十四日,清軍順利占領南京,不久便俘獲福王,南明政權的大批文武官員紛紛向清軍投降。至此,清朝的統治很快擴展到長江中、下遊的廣大地區。

清軍在南方的暴行和一係列高壓政策,激起當地人民的強烈反抗,嚴重阻礙了繼續統一南方的行動。在這個緊要關頭,多爾袞又靈活地改變了策略。七月間,他將南方人民最為痛恨的多鐸召回北京,改派漢人大學士洪承疇“招撫”江南。

多爾袞這個以漢人治理漢人的辦法,在關鍵時刻收到了實效。洪承疇坐鎮南京之後,先後招降了大部分反清力量,輕而易舉地攻下浙江,進而平定了福建。在順治五年(1648年),多爾袞以他謀略家的氣魄和智慧,除了東南沿海和西南一隅,基本上完成了清朝在全國的統治。

順治四年(1647年)二月,多爾袞以“府第腧製”的罪名,罷免了濟爾哈朗的輔政大臣;轉年三月,他又舊賬重提,以在繼嗣問題上包庇豪格為由,革去濟爾哈朗的王爵,降為郡王。對待政敵豪格,多爾袞更是無所不用其極。順治五年(1648年)二月,豪格擊破張獻忠農民軍回到北京,多爾袞立刻羅織罪名,把他逮捕下獄,三月便折磨致死。不久,皇太後博爾濟吉特氏下嫁多爾袞,他便由“叔父攝政王”尊封為“皇父攝政王”。

順治五年(1648年),多爾袞設立了六部漢尚書、都察院漢都禦史。在此以前,這些部的正職都由滿人擔任,漢人隻能擔任副職。

順治六年(1649年),多爾袞進一步明令貴族不得幹涉國政和限製漢宮行使職權。對諸王“有幹預各衙門政事及指責漢宮,謂某賢能應升,某劣應降者,不論言之是非,即行治罪”。同時規定:“各王有以衙門事,私行傳呼各衙門官至府者,罪在王。聽其傳呼而去者,罪在各官。”從而剝奪了貴族幹預國家政務的權力。順治元年(1644年),宣府巡撫李鑒劾奏赤城道朱壽貪酷不法,多爾袞下令議察。朱壽得知以後,十分驚慌,便賄賂滿臣綽書泰,求托英親王阿濟格代為說情。阿濟格派綽書泰和總兵劉芳名往見巡撫李鑒,脅迫李鑒為朱壽鍪開脫罪行。多爾袞得知這些不法行為後,立即將綽書泰,朱壽等人斬首棄市,將劉芳名奪職入旗,將阿濟格降為郡王,並罰銀五千兩。

多爾袞在削弱王權的過程中,注意調整統治階級內部的滿漢關係,並且比較開明和公正,是難能可貴的。他主張“滿漢一家”,提倡滿漢人民通婚,較之清朝其他統治者確實高出一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