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一來,沈可文便有足夠的時間來為自己辯解了。
麵對法官的提問,沈可文馬上想到了一件事情:手機相冊裏的哪行照片。一直到現在,他的手機上還保存著那張崔鶯鶯和其他男人之間的床照。
“有!”沈可文道。既然對方提供了證據,那麼自己這邊也要提供證據才行。
很快,他馬上將手機短信以及手機短信的信息遞交給法官大人:“手機照片上有崔鶯鶯和其他男人之間的照片。她如果心中真是喜歡我的話,那麼她就不會和其他男人在一起的。”
聽到沈可文這麼一說,法官大人馬上將照片打了馬薩克公開出來。如此一來,在場的眾人頓時唏噓一片。有的人本來還不相信看上去文文弱弱的崔鶯鶯,應該絕對不會和其他男人發生什麼事情的。然而當見到這麼一張照片之後,很多人馬上衝崔鶯鶯露出一種鄙夷的目光。
沈媽媽見到自己的媳婦居然會有這麼一張照片,更是氣得在台上大罵自己的媳婦。
賀金龍本來還一本正經的,突然間見到這麼一張照片後,他的臉上馬上露出一抹不敢相信的神情。然而那樣的神情隻是在他的臉上停留了一小會兒的時間,他的神色馬上就恢複到自然狀態。
“按照我國法律,任何人不得私自窺探他人私隱的。沈可文先生,你不覺得你這樣做似乎有欠妥當了麼?”對方問著,隨即補充著,“剛才在法官大人打開照片的時候我看到照片上顯示的日期是在兩個月之前,也就是我的當事人遭到被告質疑之後的那段時間。在這段時間裏,我的被告所做出的任何事情都是有她的理由的。”
賀金龍說的非常有道理,但是沒道理的是這種縣城的法庭和那種城市裏的法庭不一樣,縣裏的法庭審判本來就沒有市裏的正式。再加上法庭上的老女人又是受過以前人的思想熏陶的。所以,即便崔鶯鶯真是因為沈可文的虐待,而和其他男人在感情破裂期間做出了這種事情,對她來說也是卑鄙無恥的。
所以,就算賀金龍說的再好聽,她都不會讚同。
“被告說這張照片是別人發給他的,而他還一直保留著別人給他提供的號碼和短信記錄,所以他不存在窺探隱私的罪名。”法官大人道,“而且被告所說的也很正確,這張照片既然顯示出原告和其他男人在一起的,而從照片的角度上來看,照片不是自拍,也不屬於截屏,所以很有可能是他拍。也就是說,在原告做出這種事情的時候,旁邊還存在另外一個男人!”
見到這麼一張照片,法官大人非常生氣。雖說對方之前提出了很多沈可文毆打崔鶯鶯的例子,但不管怎麼說人都是有感性的一麵,尤其是她這種老女人更是如此。
而在法官大人主動表示質疑的時候,賀金龍突然間指著照片,一臉正色:“這張照片有PS的痕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