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2章:崔鶯鶯的證人(2 / 2)

後來崔鶯鶯帶著一個孩子過來租房子。朱玉看她母女倆可憐兮兮的,而崔鶯鶯看上去孱弱不堪的樣子,所以就推了另外一個大學生的單子,以年租兩千塊錢的租金將房子租給了崔鶯鶯,前提是要崔鶯鶯將房租一口氣交掉。

但是崔鶯鶯隻交了五百塊錢的定金,之後的一千五卻一直沒有著落。這麼一來,房東就有些不大樂意了,而想找人又找不到,所以就將他們的水電給停了。

當朱玉說完這些之後,沈可文心中微微一驚:他記得那天崔鶯鶯是和安誌勇一起去市區的,她怎麼可能自己一個人帶著孩子去租那種地方呢?

對於這麼一個說法,沈可文根本就不相信:崔鶯鶯就算不願意住在安誌勇的家中,就算沒有兩千塊錢的房租錢,以她在市區那麼多年的工作經曆來看,她不要說兩千了,就算是借個一萬塊錢也是輕而易舉的事情。

沈可文覺得不可能,然而對方卻在自己覺得不可能的時候,提供了一係列的資料。

“沈可文先生,我想請問你一聲,你的身上現在是否有病痛?”賀金龍問著。

聽到對方如此說,沈可文微微一愣:的確,他的身上的確沒有病痛。沈可文的身上除了幾個月前的車禍之外,便再沒其他的。現在車禍的後遺症隻是每到天氣潮濕的時候,自己那條受傷的胳膊會酸痛不已。

除此之外,他便再沒有其他的了。

“請問你現在的住宿條件如何?”對方問著。

沈可文無語。不錯,自己現在一個人住著兩室一廳。雖說自己在生活上將自己弄的非常糟糕,但是不管怎樣,自己過的總比賀金龍提供的那些關於崔鶯鶯的情況要好的多。

“我反對!”楊豔在一旁激動地說著,臉上露出一抹不快的神色。

然而賀金龍哪裏會讓她有過多的說話機會,隨即道:“法官大人,從眼前的事實你也可以看出。自從我的當事人和被告之間發生婚變之後,被告的日子過的還算是逍遙自在,而我的原告呢?她以一個女人家,帶著一個孩子過著那樣一種顛沛流離的日子。為了原告,她又將自己身上弄的這麼狼狽。難道眼前的這一切,還不能證明我的當事人所提出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麼?”

事實上此時他根本就不用多說什麼了,在聽到對方問出這麼多問題後,明眼人也能看出沈可文的日子過的好,而崔鶯鶯的日子卻過的非常之差勁。那麼,崔鶯鶯和沈可文兩人各自提供的供詞中,崔鶯鶯的訴訟詞要顯得比較合情合理一些。

“簡直就是一派胡言!”便在這個時候,台上的沈媽媽終於無法忍受住,隨即叫著,“這個女人在外養了漢子,弄出來的女兒也都不是我家可文的,她說的這些話完全都是在胡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