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敏麗雖然已經有了男朋友了,但她至今還處於未婚狀態。她又是開花店的,所以對帥氣男人發花癡也很正常。沈可文想。
不過她對誰發花癡,沈可文不想知道,他隻想靜靜地聽著崔敏麗說接下來的話。
“他每次來都會買一束花走,本來雖說他買花的頻次很高,但這也算正常。不過有一次,他說他有事情去不了了,就讓我將花送到他朋友那裏。你知道麼?當時看到接收人的名字,就是鶯鶯妹妹的名字呢!”
鮮花,百合……
沈可文努力地回憶著這段時間和妻子在一起的味道,仿佛隱約間是聞到了百合的味道。不過到底怎麼聞到的,他卻一點都記不起來了。
--從醫院裏出來的這段時間,他對鶯鶯一直都是冷冷的,平時自然也是不會和她相處在一起了,自然關於那道幽微的香氣,他是無法察覺出來的。
沈可文回憶著家裏的角角落落。養病的這段時間,他並沒有看到家裏有任何鮮花的痕跡。那麼,那個男人每周送來的鮮花又會在什麼地方呢?
“你是讓誰送花的,送花的地址你記得麼?”沈可文問著。
“地址,不是我送的呢……喲,讓我想想……”崔敏麗努力地回想著,卻歎了一聲,“真的不好意思,我也想不起來了。不過我敢肯定,一定不是送到你們家的。你也知道我們家和你家之間的關係,如果看到送貨地址是你們家的話,我就算沒親自過去,也一定會記得的--天啦,鶯鶯這到底是在幹什麼,她也太過分了!”
這一點,沈可文相信崔敏麗沒有騙自己的意思。一直以來自己和鶯鶯之間的恩愛,讓這個女人眼饞不已。如果有可能抓到機會的話,她巴不得自己和鶯鶯之間天天吵架,她再來做好人。
如果沒猜錯的話,這樣的話崔敏麗一定醞釀了很長時間,等待著下一次見到自己的時候,再來告鶯鶯一狀。果然,她得逞了,而自己也接受了!
現在,沈可文的腦子裏隻想著那個送花的男人:一個星期送花一次,也就是鶯鶯最起碼和那個男人一個星期見麵一次!
沈可文真無法想象出來。他努力回憶著自己每天的生活規律,每天除了吃飯睡覺,做康複活動之外,便再無其他事情了。在這期間,他隻有睡著的時候不會知道妻子的存在。也就是說,在自己睡著的時候,妻子才會有機會和那個男人在一起!
可是他還是想不通:因為受傷,自己這段時間睡的十分驚醒,時常會在睡夢中醒過來。而每次醒來的時候,鶯鶯都會及時出現在自己的麵前,為自己做著她作為人妻的事情,那麼她還怎麼出去和那個男人見麵?
“叔叔、叔叔……”不知什麼時候,佳佳稚嫩的聲音在門口處響起。而當沈可文扭過頭看到玻璃門外的那個“叔叔”的時候,他頓時驚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