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業4.0”具備後發優勢
當代論壇
作者:劉翔宇
【摘要】 德國欲通過麵向未來的項目“Industrie 4.0“開啟第四次工業革命,提高製造業的競爭力,目前已經上升為國家戰略。而正值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中國也對“工業4.0”產生了濃厚的興趣。文章首先明晰“工業4.0”的特征,接著將發展經濟學的概念——後發優勢,引入對中國“工業4.0”的分析之中,認為中國“工業4.0”具備後發優勢,主要表現為“工業4.0”順應發展新型工業化以及建設創新型國家的趨勢,中德合作符合雙方的利益,具有強大的資本支持。
【關鍵詞】 “工業4.0” 後發優勢 中德合作行動綱要
一、“工業4.0”的特征
國內學界對“工業4.0”的研究中,側重其實現的物質及技術方麵的特征。
“工業4.0”的核心是“智能+網絡化”,即通過虛擬-實體係統(CPS),構建智能工廠,實現智能製造的目的。
德國學者對“工業4.0”在價值創造過程中體現出的特征進行了闡述。Wilhelm Bauer 等(2014)認為,“工業4.0”代表著對產品生命周期的全部價值創造環節的組織和控製的新的階段。不斷增長的個性化客戶願望,將僅僅通過跨越產品生命周期的管理,持續地實現。這種視角覆蓋了從產品的創意、設計,經由產品的製造、加工、交付,到產品的再循環的整個階段,以及各階段所包含的服務。上述觀點一方麵突出了“工業4.0”在組織及管理方式上的進步,體現了技術進步對社會進步的回饋,另一方麵,該種觀點隱含著生產的去集中化,在“工業4.0”時代,產品的生產者與產品的使用者的界限,將越加不明顯,生產更多體現出實時的人人、人機、人和產品的交互,創新在這些交互中實時地對產品及服務的最終形態發揮作用,並且,技術進步更加連續,即技術進步相對於發明創造的滯後,越來越短了。強調“工業4.0”在價值創造過程中的實時交互的特征,有助於更好地學習、引進、設計及開發“工業4.0”時代的生產體係,更突出創新對經濟及社會發展的作用,促進創新型國家的建設。
二、中國“工業4.0”的後發優勢
後發優勢,是指落後的優勢,後發展的優勢。毋容置疑,中國發展“工業4.0”的基礎還很薄弱。首先,中國製造業雖大不強:一是,真實生產率低。“美國的平均工資是中國的47.8倍,但是創造同樣多的製造業增加值,美國的勞動力成本隻是中國的1.3倍”。二是,位於價值鏈末端。“目前,在我國外貿領域取得領先競爭優勢的行業80%以上均為勞動密集型產業,在高技術領域中,計算機集成製造技術、材料技術、航空航天技術、電子技術的競爭力指數均非常低”。我國製造業企業大都采取OEM的製造方式,加工貿易占我國出口貿易總額的一半左右。就是在高新技術產品出口中,加工貿易所占比重也高達90%,以一般貿易方式出口的高新技術產品所占比重呈持續下降趨勢,由1994年的23.4%下降到2003年的7.2%。三是,創新投入不足,創新能力不強。R&;D經費和R&;D人員是衡量創新投入的最重要的兩個指標,陳克祿指出,我國的人均科技投入經費僅為58美元,不足美國的8%。在科技人才隊伍建設方麵,中國每萬人口中的研究開發全時人員數較低,僅為日本、俄羅斯的1/10,韓國的1/4。董達善、俞浩(2008)指出,關鍵技術自給率低,技術對外依賴度達50%,60%以上的裝備需進口。
其次,中國製造業離智能網絡化還有很長的一段路,正處在由自動化向數字化邁進的進程中。據統計,隻有大約60%的中國工業企業使用工業軟件,比如Enterprise Resource Planning(ERP)和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s(MES);目前中國萬名工業勞動力機器人占比為1.4‰,而來自德國的數字為28.2‰。
全國及部分省市企業工業軟件普及率(%),Product Lifecycle Management;SCM= Supply Chain Manage-ment。毋容置疑,相對於德國,中國“工業4.0”,無論從其物質及技術基礎,還是從對其的規劃及行動建議上來看,都是落後的。不過,僅僅因為落後,還不能斷言中國發展“工業4.0”具有後發優勢,落後是客觀存在的,但是落後必須結合一定的條件,才能形成後發優勢。順應趨勢、中德合作、資本支持,這三個客觀條件決定了中國“工業4.0”具備後發優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