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我的生日宴會(1)(1 / 2)

四月底,春暖花開,冷了一個冬季的北國,也漸漸的熱了起來。

342宿舍裏,兩張架子床整齊的擺在地上,四周靜悄悄的,衛生間、洗澡間、陽台都空無一人。他們三個都不知道幹什麼去了,隻有我一個人靠在床頭的枕頭上,耳朵裏塞著耳機,輕聲哼著mp3裏許嵩的《廬州月》,這是我最喜歡的一首歌曲。手裏還翻著一本不知翻了多少次的小說《夢裏花落知多少》,書頁微微泛黃,有好幾頁已經嚴重破敗不堪了,可是我覺得它的書香味也越來越濃了。書是有香味的,別人不信我卻深信不疑。我爸爸是一位公務員,他有一個很特別的愛好,就是喜歡買書。然而,他隻是愛買書,卻不怎麼讀書,關於他的這一癖好直到現在我也無法理解。由於他的這一癖好,我從小就受到了文字的熏陶,對文字有一種特殊的感情,然而我在大學裏學的卻是金屬材料。但我一直堅持看書,以前在高中、初中時我喜歡看武俠、玄幻之類的,有時為了看完一本玄幻小說,我可以達到廢寢忘食,通宵不眠的境界。有好幾次,早上剛起來,我媽媽一見我就大聲地叫出來,好像我不是她的兒子是一怪物似的,結果我到洗手間洗臉刷牙時,從鏡子裏看見我的模樣也不免嚇了一跳。怪不得老太太一大早看到我就跟見著鬼一樣,原來是我晚上看小說熬的太晚了,早上起來的時候倆眼睛都有一圈大大的黑眼圈,就跟大熊貓似得。為此,兩位老人家把我美美的誇讚了一番,他們還以為是我晚上學習學的時間過長,才導致了黑眼圈。我媽媽流著感動的淚水,語重心長的對我說:“乖兒子,學習固然重要,可是身體是革命的本錢,千萬別太用功了。”

我是一個性格特隨和的男孩,最喜歡幹的事兒,除了聽歌、看書外,再者就是貧嘴了。按理說我一個身高1米8幾的男生,應該像大多數的男生那樣,奔走在籃球場上盡情地揮灑著汗水,其實自從我上學以來找我參加籃球隊的體育老師也著實不少,可我就不喜歡這事兒。讓我去打籃球,還不如讓我跟我家老太太貧會兒嘴呢。

不喜歡的事兒你就是打死我我也不幹,我喜歡的事兒就是八匹馬也拉不回來。我所信奉的教條是:既然不喜歡,那麼又何必強迫自己去做呢?況且,我就願意這樣平平凡凡,簡簡單單的生活,不出彩就不出彩唄。

突然,宿舍門砰地一聲被推開了,我取出耳中的耳機,坐起來一看是林默。林默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們倆平時都愛貧嘴,而且他比我還能說。

“小海,你家若溪在宿舍樓下麵等你呢,說是給你打了好幾個電話都沒人接。”林默汗流浹背,胳膊下夾著籃球,氣喘籲籲的說。

我急忙拿起枕頭邊上的手機,顯示屏上有好幾個未接來電。喔!原來是我下午上課時把手機調成了靜音,然後忘了調回來。我關掉mp3,把耳機隨手扔到電腦桌上,裝起手機,跳下了床。等走到門口時,正在浴室裏洗澡的林默,把頭從門縫裏探出來,臉上明顯掛著那種極其邪惡的笑容,說:“兄弟,多注意身體喲!這可是革命的本錢。”我怔愣了幾秒鍾,方才反應過來這就話的深層含義。我說:“去死吧你。”本想上去狠狠地踢他一腳,沒想到這夥眼疾手快,迅速從裏麵關了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