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好像就是從我成為一名正式的記者開始的,接到了第一個任務,采訪林君西。天知道,我是盼了多久,才終於等來這麼一個激動人心的消息。當張總編通知我的時候,要不是還殘存著最後一絲會被炒魷魚的理智,差點兒就撲上去認認真真的親他一口。
晚間六點半下班所做第一件事,不是吃飯,不是睡覺,而是供奉祖宗一樣的拿出總編提供給我的資料,充當精神食糧。
翻開第一頁,我直接下意識的反應就是看照片。很明顯,那應該還是她初高中時期的藍底證件照。紅藍鑲間的校服領口,紮著又長又黑的寬鬆馬尾,齊齊的劉海已經有點遮住了眼,還戴著一副普普通通的黑框眼鏡。但不知道為什麼,總會被那雙眼睛吸引住,大約是凝視的久了,總覺得有種無法表達清晰的酸楚感。我晃了晃自己的腦袋,重新審視起她的樣貌,長相極其文靜,細看之下也覺得蠻漂亮,是屬於絕對的耐看型。但是,過了這麼多年,想必應該是另一番模樣了吧,清純女一秒鍾也可以變風塵,我突然取笑自己的想法奇葩。單身漢做久了,或許口味都變得與眾不同,怎麼會對一個中學生動了心思。
接下來的資料無非是初中成績優異,得過全國作文比賽的一等獎,參加過高中畢業歡送典禮晚會,然後就再無其他值得深挖下去的價值。唯一一處被總編用紅色勾畫住的標記,倒是讓我十分好奇。那大約是她最出色且唯一值得深究的成就,因為一部叫做哭砂的小說,一炮走紅。
我從來不去接近小說一類的事物,對於我來說,用那點浪費時間的精力足夠我找好多資料寫報道的了。但我卻很想知道,是什麼原因會使她拒絕任何形式的再創造。要知道,一部電視劇或電影的拍攝所得,比她寫好幾本小說來的多得多。可她偏偏不同意。最令人大跌眼鏡的是,一般人在聲名鵲起的時候,恨不得立馬趁熱打鐵的多出幾本。她,居然選擇封筆,這令我百思不得其解之餘,對她更多了一份不一樣的感受。我開始有點迫不及待地想要見到林君西的真麵目了,不,我應該稱呼她的真名林溪。
她接到我電話的時候,像是還未睡醒的樣子,我的磨刀霍霍,忘記了那個時候已經臨近淩晨一點。我很抱歉打擾到她,說明自己的用意之後,她好似想了很久,又似乎是在閉目養神。然後才告訴我她的具體位置。是清水縣。我倒是知道這個地方,大約多半天的時間也就到了。她並沒有客氣的說幾句麻煩到我之類的話,隻是囑咐我八點左右到昂琴酒吧等她,她在那裏做駐唱。一方麵,是炙手可熱的金牌作家,另一方麵卻是混跡在小酒吧裏的歌手,我想,我會有很多問題等待她一一回應。不過,在那之前我去搜索了她的那本小說,很容易就可以找的到,點擊量和人氣都是超高的水準。大約是抱著更進一步了解林溪的心態,就那麼鬼使神差的一股腦全部看完了,看看表已是淩晨六點。
從開始到結局不過短短幾十萬字,也不會有過多華麗詞藻的修飾,但是其中許多故事總是令我不經意想起我重回學生時代的時刻,然後萬千感慨。可能許多讀者就是憑借著眾多滿滿的回憶,才會潸然淚下。
林溪寫在結尾處的一句話,令我頗有感觸,她在書中提到:我可以隨意調遣小說中的人物,提筆之處輕易將他們的命運玩弄於股掌之間,而我,卻始終無法預料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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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邊懷念,一邊忘記,一邊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