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孝的運用4(1 / 3)

第三卷 孝的運用4

第4章 明辨是非——走出“孝順”的誤區

有人認為,隻要是長輩,無論在什麼情況下都是對的。要求子女在任何情況下都絕對服從父母,這種想法顯然是片麵的。孟子說:“親之過大而不怨,是愈疏也。愈疏,不孝也。”就是說,子女對父母的過失,違背道義的行為不怨,不諫,甚至盲目順從,就是不孝。

孝不等於徹底的順從

入孝出弟,人之小行也;上順下篤,人之中行也;從道不從君,從義不從父,人文大行也。

——《荀子》

孝不等於徹底的順從,“孝順”不僅是“孝”加上“順”而已。父母給了我們生命,我們應當感謝父母,並在長大成人後,盡好撫養義務,關心父母的精神和物質需求。但是,青少年還要有自主的意識,不要把愚孝當成孝順。

在封建社會中,統治者為了讓自己的江山穩固,就利用孔子“孝”的思想。他們認為一個人在家能愚孝,對統治者就能盡愚忠,就可以任意擺布,任意驅使。所以他們非常提倡對父母百依百順,提倡完全沒有自己主見的“孝道”,還說這就是孔子的教導,其實根本不是這樣。

曾子名叫曾參,是孔子最著名的弟子之一。他是一個非常孝順的人,有一次他在自家的地裏鋤瓜,一不小心鋤掉了一棵瓜苗的根。

這時曾子的父親看到了,非常生氣,拿起一根大棒就打,把曾子打倒在地,曾子暈了過去,半天才蘇醒過來。曾子醒過來之後的第一件事,就是趕緊跑到父親的麵前請罪,說:“剛才我做了錯事,得罪了父親,您用那麼大的力氣教育我,沒什麼事吧?”

孔子聽說了這件事,告訴自己的弟子說:“下次曾參再來,別讓他進我的門!”曾子不知道自己做錯了什麼,央求師兄弟向孔子打聽,孔子說:“當年舜帝的父親瞽叟很糊塗,脾氣也非常暴躁,續娶了之後對舜又非常不好。要使喚舜的時候,舜總是在旁邊侍候著,可是想要殺舜的時候,卻怎麼也找不到他。小小的責罰,舜可以承受;要是父親大怒要拿大棒捶他,舜就遠遠地躲開。為什麼呢?怕自己的父親背上殺害親生兒子的名聲啊!現在你呢?父親正在氣頭上,下手不知輕重,要是真為了一件小事把你打死了,你不是陷父親於不仁不義了嗎?”

像故事中曾子那樣的孝,就是“愚孝”,就是盲目的順從。西漢末年的政治家、思想家劉向評論說,“以曾子那樣的才華,又身處聖人的門下,尚且犯了罪過而不自知,可見把握好孝的限度是多麼的重要啊”!

在青少年成長過程中,常常以聽父母的話來表達自己的孝心。殊不知,自己的順從往往使“孝”變了質。有的青少年感到疑惑,我們聽父母的話是愛父母啊?為什麼會成愚孝呢?

在我們還小的時候,父母愛子女,那麼父母可以很容易灌輸自己的意誌給孩子,這不會造成不和諧,愛依然成立。如果孩子大了,有了自由意誌,若還是盲目順從父母意誌的話,就會造成不和諧,愛就不再成立。

孝的本意雖然是順從與愛,但並不是無原則的順從與愛,父母的命令不動腦子就全盤接受,這並不是真正的“孝”。盲目順從的孝,隻重動機,不重效果;隻重形式,不重內容;隻顧自己,不顧他人。從根本上說,不是真正的孝道。這一點,青少年朋友們須牢記。

真正的孝道不是對父母唯命是從,當父母做得不對的時候也要和顏悅色地提出來,不能看著父母犯錯誤而不聞不問。無論是對父母還是長輩,順從的態度雖是好的,但自己也應該有辨別是非黑白的能力。盲目地順從,以至於縱容錯誤發生,這樣的孝道在任何時代都不值得推崇。

盲孝不是孝順

子之事親也,三諫而不聽,則號泣而隨之。

——《禮記》

孝順父母是我們的義務,但不能沒有原則地孝順。一味地盲從父母並不是真正的孝順,有些時候,盲從會降低自己明辨是非的能力,到最後,事情往往不如想象中的完美,甚至適得其反。在古代,就有這樣一個愚孝的故事。

有一個人曾經當選孝親楷模和模範父親,看來也絕對是個好人。他很會念書,從一個平凡人家子弟考上國立大學,通過公務人員的鑒定考試。

他也非常孝順,隻要父母要他做的,再卑賤的工作,他也不敢不從。妻子是父母要他娶的,在那個時代這是理所當然。他的妻子也是賢惠的傳統女子。但是,不管她做得多好,隻要父親一不高興,要他打老婆,和妻子感情再好,他也不敢不從。

在他近三十歲時,妻子早產生下雙胞胎女嬰。他的父母說,如果是男的就救,女的就算了,他也不敢不從,即使家中付得出救孩子的錢,他也不敢自己做主,就讓自己的女兒“算了”。

他不斷講述委屈的陳年往事,雖然臉上有著“有誰比我更孝順”的自豪,但也同時表達著一種莫名的悲哀。因為,他不是真的無怨,他的父親在他的孝順服侍下,已近百齡。但幾年前他還想同太太去自殺,因為“我雖然是家中老大,但在我父親的眼中,我不如一隻螞蟻……”他的聲音轉為哭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