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風輕輕吹過,鄉間的小路上漾起泥土的芬芳。那時的他們,習慣坐在野草叢生的路旁,在青草呢喃中,追逐著青春絮語。
而今,同樣的景致,他卻有道不盡的哀傷。
洛琳漸漸遠去,身影淹沒在夕陽單薄的光暈中。千辰呆若木雞似的立在原地,神色癡茫,瞳孔中映出她熟悉而陌生的背影,漸行漸遠。金黃色的餘暉下,她踮起腳尖一路向前,猶如晴空一抹跳躍的彩霞,像燃燒的火、似盛開的花。轉眼,引火焚身、心死花下。
時間真是可笑,卻從未與任何不珍惜的人開過玩笑。
去學校的路上,同往常一樣,他們有說有笑,他親昵的叫她‘小兔子’,這稱呼源於她的溫順。她生氣的時候,他總是逗她‘哎喲,生氣了?那你咬我呀,咬我呀,哈哈哈哈’。她便嘟著小嘴嗔道:“好了,好了,千辰哥哥,你看看你,哪裏有個哥哥的樣子,真拿你沒辦法”。他便心滿意足的安靜下來。殊不知,他並不是一個愛說愛笑的人,除了在她麵前。隻是,她不知道。或者說,她還不懂得。
時間的長短並不都是按天或者時分秒這些單位來計算的。聽一節不感興趣的課,會覺得度秒如年,看著黑板上方的時鍾‘滴答滴答’響了足足六十下,思緒早已飛到九霄雲外暢遊了一圈,回過神來才發現,‘哦,才過了一分鍾’;異地戀的兩人偶然相見,出去遊玩,早早起來爬上山頭看日出,然後不停歇的追趕著太陽,最後相依相偎坐在落日的餘暉中,感歎著:時光如白駒過隙,流年果真短暫。不然,前輩們怎麼會說:一日不見如隔三秋呢。可見,時間是很不靠譜的一個東西。
五天,對於厭學的孩子們來講,著實是漫長;對於相見的戀人來說,不過一瞬間。對於千辰來說,是人生的一個結點。熟悉的人變得陌生,溫潤的空氣瞬間凝固起來,就連這條載滿了他們十多年歡聲笑語的小路,今天也充滿了陌生的味道,坎坷而遭人厭。
洛琳,是一個清水出芙蓉的美麗姑娘。她與千辰自小相識,十多年來,從來隻見她低聲笑語,從未向任何人發過脾氣。班裏的女同學總是帶著些許的醋意給她開玩笑:“洛琳,誰娶了你可真是有福氣呐,這麼溫柔,脾氣又好”。可不是麼,哪個男人不想娶一個溫柔賢淑的女子為妻呢?野蠻固然有野蠻的好,隻是這世界還沒發展到個個男人都願意與一個女漢子相伴一生的時刻。男人有男人的尊嚴,女朋友把什麼都辦了,得顯得這個男人多窩囊。這就是為什麼會發嗲會撒嬌的女生受大部分男人愛戴的原因,看著都有保護欲,多能反襯出自己的男子漢氣概。沒有料想到的是“兔子急了也會咬人”這話是真的!洛琳頭一次發脾氣的對象居然就是千辰,甚至她動手打了他。是的,這是肯定的,不論千辰心裏有幾萬分的意外,這都是他不得不承認的事實。他的臉上還在火燒一般熱辣辣的疼,洛琳怒氣衝衝的神色還在他的眼前飄忽不停。
千辰倒是顧不得這些,或許在他的心裏,連這種疼痛都是美好的,因為這是洛琳給的,洛琳給的一切都是好的。人不是常說:“打是親罵是愛”麼。千辰不知道這算不算是一種愛,但是此時此刻他能做的就是讓自己相信洛琳是在乎自己的,千辰心裏知道,這樣想,隻是為了讓自己好受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