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於要把它寫出來了。隻是很單純想記錄我們的青春。那些我們最快樂的時光。
曾經想,我想把喜歡一個人的那種心情記錄下來,直到我們在一起,結婚,偕老。醞釀很久才後知後覺發現,那個女孩子,不是我。
我想寫的,是我的影子,我們所有人的影子。在這個故事裏,至少結局不算那麼壞。也許你覺得乏味,覺得膚淺或無聊,但事實是,那是我最奢求回去的時光。
所以,讓我在這裏貪心一下,寫一個與我無關,卻又屬於我的故事。路過的人,感謝你們能夠讀我的幼稚的小故事,感謝你們在這裏駐足。如果沒有人,也不能棄坑,一定要寫下去阿。我估算了一下,很快,2015就到了,南康白起三十五歲,然後是瓶邪同歸,很多年的執念一下子結束了,生活好像一下子空了一大塊。會茫然的吧。我想,我一定要找點事情來做,就當是一種信仰!慢慢的寫也沒關係,一定要寫完呢。這裏是什麼事情都三分鍾熱度的人,除了吃東西一直很執著。我能想到的最幸福的事情是吃著吃不完的美食碼字(我到底在扯些什麼)有一段時間一直很消沉,一直很頹廢,可是現在我走出來了,也希望告訴每一個迷路的孩子,我在這裏等你,其實我們骨子裏都是如此相似的人。
也許很久很久以後,有一天,會有人說,誒!這本書寫的和我們好像!我一定會笑笑說,
是嗎?
我的過客,感謝你。願我的故事,能夠換你一瞬回眸,足夠。
2014。3。22
良良我是涼涼,可以叫我亮亮,請不要學死良叫我電燈泡(亮亮和電燈泡有半毛錢關係啊?
1)總之,她的書總算打算寫出來了。說實話,我都快不記得這件事了。這廝兩年前就說要寫,一直沒有動筆,所以她說他打算寫的時候我第一反應是哇靠不是吧我還以為早寫完了!結果當然是以不關心同學罪敲詐了雞腿數隻…她是那種懶散起來恨不得把她丟出去發飆起來嚇死人的類型,我相信以她的本領和冷幽默能寫出一本好書,起碼我一定會喜歡看的,無論是笑死哭死還是被雞皮疙瘩悶死我都會堅持看完的。我們商量過是不是要把bl那一段刪掉,畢竟是一個同學心酸的黑曆史,商量結果是不刪,她說因為無奈所以真實,這是剝去糖衣以後的滄桑模樣,很文藝啊!但我怎麼有她要寫成虐文的不好預感呢…qaq不過良良也說了,自己盡力會寫一個溫暖的結局,我和她都向往的溫暖的結局,不要驚天動地,隻要平凡而且溫暖的,就好了。她說,寫慣了離別,總是不知不覺就悲觀了。我知道她可以,至少一定要把它寫下去,因為這是她的一個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