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強者,震懾的是人的心,而不是肉體。王陽明攻心為上,不費一兵一卒,就使對手屈服,實在為人稱許。“攻心為上”的核心在於“心”,一個人如果注重內心的修行,鍛造自己的氣勢,也能不戰而勝。

古代,有一位專門訓練鬥雞的名手叫紀渻子。一天,君王讓他代為訓練一隻鬥雞,10天過後,君王詢問訓練情況:“進展如何?是否近日可用?”紀渻子回答道:“時機尚未成熟,它殺氣騰騰,一上場即橫衝直撞。”

又過了10天,君王再度詢問,紀渻子還是回答說:“不成!它隻要一聽到鬥雞的叫聲,便馬上鬥誌昂揚,無法控製自如。”

又過了10天,君王又來詢問此事,說:“怎樣了?現在該可以了吧!”紀渻子仍然搖頭,說:“還不行,它隻要看見鬥雞的身影,便立刻來勢洶洶,火暴蠻鬥。”

10天很快又過去了。君王走到紀渻子麵前時,終於得到了紀渻子滿意的答複:“大功告成!如今它置身競技場,不論其他的鬥雞如何挑其怒氣,煽其鬥誌,它都如木雞一樣,無動於衷。這就是內心充滿‘德行’的證據。現在,無論什麼樣的鬥雞遇見它,莫不落荒而逃。”

紀渻子不愧為一個訓練鬥雞的高手,他將鬥雞培養成大智若愚的木雞,鍛造了鬥雞的內心氣勢,讓別的鬥雞充滿恐懼,不戰自敗。人亦如此,不要稍微有點能力就四處賣弄、不可一世,輕率隨便隻會體現自己的無知,自我魅力的修養要靠長時間的鍛煉才能形成。

軍事上講究“攻城為下,攻心為上”,說的就是心理博弈在競爭中的重要性。一個真正的強者是不會將威嚴流於表麵的,他震懾的是人的心理,給人一種深不可測的“距離感”,使人無法真正了解他的內心世界,認為聽從他也許是最好的選擇,讓人不得不屈服、跟隨。正是這種不聲張、不傲氣、捉摸不透、神秘的感覺,彰顯了強者的人格魅力,讓人心甘情願地敬畏、崇拜。

內心沉穩、不怒自威才是真正的內心氣勢。麵對激烈的競爭,我們不要急於與對手搏鬥,而要注重氣勢的培養。急於求成不但不利於競爭,反而會讓我們一敗塗地。韜光養晦、引而不發,培養自己內心深沉、淡泊名利的品質,當我們的修行到了一定境界的時候,內心的威懾力就會自然而然地流露出來,不需要激烈的競爭,我們的對手便會甘拜下風,失去了反抗抵觸的心理。當我們掌握了王陽明所說的“攻心”之術,就能減少人際糾紛的煩惱,也能夠專心探求自己的良知了。

心體中正平和,品味音樂之美

曰:“心如何求?”

先生曰:“古人為治,先養得人心和平,然後作樂。比如在此歌詩,你的心氣和平,聽者自然悅懌興起,隻此便是元聲之始。《書》雲‘詩言誌’,誌便是樂的本。‘歌永言’,歌便是作樂的本。‘聲依永,律和聲’,律隻要和聲,和聲便是製律的本。何嚐求之於外?”

一天,弟子錢德洪問王陽明:“在心上如何尋找和諧的音律呢?”

王陽明回答說:“古人大治天下,首先需要培養人們心平氣和,然後才進行禮樂教化。就像你領誦詩歌的時候,心裏很平和,聽的人才會自然愉快,激發起興趣,這裏隻是元聲的開始罷了。《尚書》說‘詩言誌’,‘誌’,就是音樂的根本;‘歌永言’,‘歌’便是作樂的根本;‘聲依永,律和聲’,律隻要求聲音和諧,聲音和諧就是製作音律的根本,又何苦要到心外去尋求呢?”

在王陽明看來,舜作《韶》樂九章,周武王作《武》九變,都是在具備了中正平和的心境的基礎上製作的,因而具有較強的民風教化的作用,對人們的身心健康十分有益。而後世製作音樂,卻多是作一些俗詞濫調,與民風教化一點關係都沒有,甚至還可能損害人們的身心健康。因此,王陽明才苦口婆心地勸誡人們:現在要想使民風返璞歸真,人們就要將音樂中的淫詞濫調都刪去,隻保留忠臣孝子的故事,使百姓人人都能明白道理,在潛移默化中激發他們的良知,長此以往,真正的音樂就能夠恢複了。也就是說,如果人們能夠保持心體的中正平和,就能夠製作出美妙的音樂,也能夠品味音樂的美妙了。

由此可知,並非所有的音樂都是真正的音樂,真正的音樂應該能把人們日常生活中的沉重壓力釋放出來,讓人們獲得精神上的舒緩、休息和平和,並在音樂的美妙旋律中觸到自己的良知,重拾生活的信心。不能起到這種功用的,就不是真正的音樂,而是噪音了。

今時今日,音樂充斥著任何一個角落,走出家門,大街上、商店裏、汽車內都回蕩著各種旋律;回到家裏,電視中、電腦上,甚至鄰家的窗口都會有音樂飄來。不管你在哪裏,不管你喜歡與否、接受與否,音樂已每日每夜地浸潤著我們的毛孔,但這些音樂大部分是噪音。

大作家餘光中先生在《饒了我的耳朵吧,音樂》一文中,列舉了諸多被音樂逼於無奈的事實,從聲樂家席慕德到大文豪夏誌清、哲學家柏拉圖,從計程車、火車到咖啡廳、餐館、街道,從中國台灣地區到日本、歐美國家,用了大量的人物、現象來反映音樂帶來的後果:“其一是噪音、半噪音、準噪音會把我們的耳朵磨鈍,害我們既聽不見寂靜,也聽不見真正的音樂;其二就更嚴重了,寂靜使我們思考,真正的音樂使我們對時間的感覺加倍敏銳,但是整天在輕率而散漫的音波裏浮沉,呼吸與脈搏受製於繁蕪的節奏,人就不能好好地思想。”

當然,餘光中先生並不是討厭音樂,相反,他是一個音樂的信徒,對音樂不但具有熱情,更具有信仰與虔敬。正如他自己解釋的那樣:“國樂的清雅,西方古典的宏富,民謠的純真,搖滾樂的奔放,爵士的即興自如,南歐的熱烈,中東和印度的迷幻,都能夠令我感發興起或輾轉低回。惟其如此,我才主張要麼不聽音樂,要聽,必須有一點誠意、敬意。要是在不當的場合濫用音樂,那不但對音樂是不敬,對不想聽的人也是一種無禮。我覺得,如果是好音樂,無論是器樂還是聲樂,都值得放下別的事情來聚精會神地聆聽。音樂有它本身的價值,對我們的心境、性情、品格能起正麵的作用。但是今日社會的風氣,卻把音樂當做排遣無聊的玩物,其作用不會超過口香糖,不然便是把它當做烘托氣氛點綴熱鬧的裝飾,其作用隻像是霓虹燈。”

畢竟大多數人不是音樂家,也不擅長製作音樂,因而我們在無法回避那些不和諧的非音樂——噪音時,更需要修煉自己心體的中正平和,換一種心態去體會創作者的心聲,哪怕是挑剔其中的不完善之處也好,往往能讓我們忘卻了噪音帶來的折磨和痛苦。

總之,心中有音樂,聽到的皆是音樂,否則,入耳的就隻能是噪音。對音樂如此,對生活也是如此,我們不能因為自己的喜好而拒絕某些事物,更不應強加在別人的身上。用欣賞的眼光去看待世界,那麼,世界處處都散播著美妙、和諧的音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