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飛在告訴我這個消息時,語氣很平靜,聽不出任何興奮的情緒,甚至給我感覺多少還有點失望。
我問他具體情況,不知道是不是涉及辦案保密,鄧飛隻是說今天下午六點多,一個不到三十歲的人到警局自首,承認自己殺了譚氏父子。
凶手是否有宗教背景,作案動機等細節問題還在進一步審理中。
掛了鄧飛的電話,我便陷入了沉思,自首的人會不會是邪教組織,派出來的替罪羊?這種可能性非常大。
如果真是這樣,對方把一切責任攬到自己身上,這件案子就算是結了。可事情真的就這麼簡單嗎?
不過相對於案件本身,我更關注董永在邪教組織中扮演著一個什麼角色。可以說,這種關注已經和鄧飛的求助無關。
因為我覺得董永一定不是個普通人,極有可能是個修行者。在梧桐縣那次“逼供”,如果說董永是嫉惡如仇得到話,那參加邪教,在演講詞中說自己“拿著死亡和陰間的鑰匙”則完全屬是蠱惑人心的違反行為。
這件事要不要告訴鄧飛?
當然不能告訴 !
因為我對董永不了解,對不了的人總是要謹慎一些。如果鄧飛真是邪教一員,並在教會中擔任重要的角色,我檢舉他很可能會遭到報複,我實在沒理由去冒這種險。
正如大眼說的,要謹慎,千萬不要把自己搭進去。
助人為樂可以,可為了幫人讓自己陷入危險,那就要三思而後行了!至於替天行道之類的,那也隻是掛在嘴上說說,特定的時間往自己臉上貼金。
不過,在自首的人還沒把案子交代清楚前,一切都處於猜測當中,所以我也無需著急。
這樣一想,心裏也就敞亮多了。
接下來幾天,我一直在家裏住,陳萍和我繼母,好的就跟親母女似的。我爸看在眼裏,樂在臉上。
他問我什麼時候和陳萍結婚,如果有了想法,就盡快把雙方父母約在一起坐坐,吃個飯。
我自然也想和陳萍結婚,不過隱晦的向她提了幾次後,她都沒什麼反應,所以後來也就不提了。
我讓我爸不要著急,說早晚會讓他當上爺爺。這原本是我和我爸的悄悄話,卻被繼母聽了過去,她眼圈立刻就紅了。
我知道她又想起了我哥。
時至今日,我哥已經失蹤兩年多了,可依然沒有半點音信,生死未知。
有時我也想,如果說,當時出了車禍他出於害怕逃跑,可事情都過去這麼久了,也總該想通了。即使不回來,最起碼也該和家裏通個信,讓家裏知道他的死活。
我哥是個辦事比較周全的人,按理說,他不該辦這麼不靠譜的事。所以,有時我就擔心,他是不是在外麵遇到什麼意外,比如,誤入傳銷組織什麼的。
找我哥這事,我很早就已經拜托給張靈了,她說一定盡力幫我找。張靈是794的人,人脈和關係非常的廣,如果她都找不到我哥的話,單憑我就更難了。
在家待了四天,我和陳萍準備回市裏。這天中午,我三叔一家子都來了,他們是我爸叫來了,說好長時間沒在一起吃飯了,一家人聚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