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獄手續很好辦,身份認證,簽字畫押,再交上五百塊錢押金。在登記我身份證時,錄入員拿著我的身份證和本人對比了半天,然後問:“你叫陳安?”
“是。有問題嗎?”
錄入員看了電腦屏幕好一會,才把身份證還給我,說:“沒事。”
我接過身份證,裝進口袋 滿腹疑惑的跟著劉警官出了房間,劉警官去提大眼,我則坐在走廊椅子上等李警官和大眼出來。
大約過了兩分鍾,有兩個警察一臉嚴肅的走到我的身邊,一個人說:“你的手機號是1353121……嗎?”
“是。”
“本月6號下午你是不是在保定地區打過報警電話?”
我發了一會愣,才想起前天下午,自己在三岔灣公墓的確打過110尋求幫助,不過最終警察並沒有出警, 我說:“對。打過110。”
其中一個警察拿出手銬,說:“你被捕了。”
“啊?為什麼?”我吃了一驚。
他麵無表情的說:“你涉嫌妨惡意撥打110報警電話,故意擾亂公共秩序,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我們要對你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就在他們要給我戴上手銬時,劉警官帶著大眼走了出來,我立刻像看到了救星,差點喊劉警官救命。
“怎麼回事?”劉警官滿臉狐疑問。
“我們剛在局內係統上看到這小子,前天打110報警電話說自己遇到了鬼,還讓出警救他。”
大眼和劉警官立刻像看250似的盯著我,大眼問:“你真打了?”
此時,我也意識到了事情的嚴重性,點頭說是,然後求助似的看著劉警官,希望她能出麵給我說兩句好話。
劉警官避開我的眼神,假裝不認識我說:“竟然還有這樣的事。”
大眼忙說:“警官,他腦子時好時壞,你們別跟他一般見識。回去後我一定好好教育他。”
“你們認識?你不是昨天因為打架進來的那個嗎?”
大眼陪著笑說::“是,是。他是來保我的。警官,你看這樣好不好,我們多交點罰款,就別拘留了。”
“警察局你家開的?”對方訓斥。
劉警官說:“他的情況和你不一樣,你屬於民事糾紛,而且雙方已經達成和解。他是擾亂公共秩序,必須拘留五到十天。”
劉警官的話,立刻讓我心如死灰,本來是來派出所領人的,沒想到自己卻自投羅網進了牢房。
人要倒黴,真是喝涼水都塞牙。不過細想也是,自己那天怎麼會神經錯亂的打了110報警電話?
最終,我被處於七天的行政拘留和五百元的罰款。我住的是牢房有十個人,犯事的原因也各不相同,有賭博的,打架的,偷東西的,嫖娼的,還有吸毒的……
他們問我犯了什麼事,我沒好意思說實話,說自己是打架進來的。
時間一晃而過,轉眼就是七天,就在我準備出獄的時候,一個獄友湊了過來,小聲的說:“陳安,你真是打架進來的?”
“當然。”
他饒有深意看了我一眼,似笑非笑的說:“你在說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