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2件事 熟練掌握幾種實用公文寫作方法
在社會上從事各個方麵的工作都要與公文打交道,所以,熟悉掌握幾種實用公文寫作方法,無論是對求職,還是對工作都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公文就是公務文書。指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在處理各種事務中形成的體式完整、內容係統的各種書麵材料,也稱文件。
公文具有如下特征:
1鮮明的政治性。
2法定的作者。法定作者,即有依法成立並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權力和承擔義務的組織。
3有法定的權威和特定的格式。作為機關的喉舌,公文可以代表機關發言、代表製發機關的法定權威。因此,製發公文必須統一格式,不能各行其是。
4有現實的效用。
了解實用公文的格式
公文格式一般包括:標題、主送機關、正文、附件、發文機關(或機關用章)、發文時間、抄送單位、文件版頭、公文編號、機密等級、緊急程度、閱讀範圍等項。
1標題。公文標題由發文機關、發文事由、公文種類三部分組成,稱為公文標題“三要素”。如:《××集團董事局關於表彰2006年度先進工作者的通知》這一文件標題中,“××集團董事局”是發文機關,“關於表彰2006年度先進工作者”是發文事由,“通知”是公文種類。公文標題應當準確、簡要地概括公文的主要內容。公文標題的位置在公文的開首,居於正文的上端中央。
2主送機關。上級機關對下級機關發出的指示、通知、通報等公文,叫普發公文,凡下屬機關都是受文機關,也就是發文的主送機關;下級機關向上級機關報告或請示的公文,一般隻寫一個主送機關,如需同時報送另一機關,可用抄報形式。主送機關一般寫在正文之前、標題之下、頂行寫。
3正文。這是公文的主體,是敘述公文具體內容的,為公文最重要的部分。正文內容要求準確地傳達發文機關的有關方針、政策、精神,寫法力求簡明扼要,條理清楚,實事求是,合乎文法,切忌冗長雜亂。請示問題應當一文一事,不要一文數事。
4發文機關。寫在正文的下麵偏右處,又稱落款。發文機關一般要寫全稱;也可蓋印,不寫發文機關。機關印章蓋在公文末尾年月日的中間,作為發文機關對公文生效的憑證。
5發文日期。公文必須注明發文日期,以表明公文從何時開始生效。發文日期位於公文的末尾、發文機關的下麵並稍向右錯開。發文日期必須寫明發文日期的全稱,以免日後考察時間發生困難。發文日期一般以領導人簽發的日期為準。
6主題詞。一般是將文件的核心內容概括成幾個詞組列在文尾發文日期下方,如“人事任免通知”,“財務管理規定”等,詞組之間不使用標點符號,用醒目的黑體字標出,以便分類歸檔。
7抄報、抄送單位,是指需要了解此公文內容的有關單位。送往單位是上級機關列為抄報,是平級或下級機關列為抄送。抄報、抄送單位名稱列於文尾,即公文末頁下端。為了整齊美觀,文尾處的抄報抄送單位、印刷機關和印發時間,一般均用上下兩條線隔開,主題詞印在第一條線上,文件份數印在第二條線下。
8文件版頭。正式公文一般都有版頭,標明是哪個機關的公文。版頭以大紅套字印上“××××××(機關)文件”,下麵加一條紅線(黨的機關在紅線中加一五角星)襯托。
9公文編號。一般包括機關代字、年號、順序號。如:“國發\[2006\]7號”,代表的是國務院二○○六年第七號發文。“國發”是國務院的代字,“\[2006\]”是年號,(年號要使用方括號“\[ \]”),“7號”是發文順序號。幾個機關聯合發文的,隻注明主辦機關的發文編號。編號的位置:凡有文件版頭的,放在標題的上方紅線與文頭下麵的正中位置;無文件版頭的,放在標題下的右側方。編號的作用:在於統計發文數量,便於公文的管理和查找;在引用公文時,可以作為公文的代號使用。
10簽發人。許多文件尤其是請示或報告,需要印有簽發人名,以示對所發文件負責。簽發人應排在文頭部分,即在版頭紅線右上方,編號的右下方,字體較編號稍小。一般格式為“簽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