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後,程賢和陶穎在商場挑衣服時看到這個女孩子,女孩子抱著一個兩歲男孩。女孩子看著陶穎問,她是你的女朋友?最後又說,我在電視上看到你了。
和女孩子分手,程賢給自己重新製定了一個新的時間計劃。
三月中旬,程賢用了早餐後正準備睡覺,已經連續兩天未睡覺了。早晨的空氣無比清涼,他身體疲憊不堪,走路時都彎著腰,抬起頭,他看到站在自己麵前的父母親。
母親看見程賢時,眼淚水立即嘩嘩地往下流。
程賢飛快地跑到房間裏,看著鏡子裏的自己,呆滯的眼神黑眼圈,頭發和胡子像雜草一樣又亂又長,破牛仔褲,白色已經變成灰色的夾克衫。眼淚很快湧出來了,哭著哭著舒服起來,一會睡著了。
醒來後,他望著窗外持續發呆,有一種愛像窗外空中的雲朵,與生俱來,直到永遠。
清明前夕,程賢剛剛重寫完長篇小說《那一場煙花的相遇》,然後便寄給了雜誌社。他把《那一場煙花的相遇》裏刪去的部分章節重寫了兩個短篇,然後又開始寫第二個長篇。
一天下午,程賢心情非常不好,他在小街上閑逛時看到一個穿白色羊毛衫、藍色牛仔褲的女孩子彎著身子在地上著急地找一樣東西。他很奇怪,女孩子一直在哭,快喪失理智了,不停問,看沒看見我的玉墜?看沒看見我的玉墜?
路上的人看著這個女孩子,笑嘻嘻地互相談論。
這一天他本來心情非常不好,然後他就努力幫女孩子找玉墜,不好的心情暫時遺忘了。找玉墜時,女孩子身體的香味也誘惑著我,便又產生了另一種遺忘。
離開女孩子後,程賢在街頭邊走邊想,突然快樂地笑起來。既然身邊的一些事物幫他遺忘,那麼他完全可以製造一些東西來遺忘。
在接下去的時間裏,程賢不斷地製造著時間,製造著遺忘,一個人走在小街上常常把自己遺忘掉,甚至可以把自己想象成任何一種人。他也會時常衝動起來,生命中有些東西無法改變,但可以隨時製造暫時的遺忘。
五月份,程賢終於找到了一塊自己滿意的地方,石塔鎮武進村劉家莊,著名的花木之鄉,離市區二十多裏路,乘五路中巴車從市區可以直達。
老城區的房子一直都很緊張程賢打算出售奶奶留給他的四十二個平方的房子時,坐在附近的鄰居們一段時間裏天天和程賢聯係。而他則開始打證明,東跑西跑,往石塔鎮跑。
鄰居們聽程賢說要搬到鄉下,個個議論紛紛,他們對程賢家裏的事情大都非常了解,一直為他感到可惜,替他擔心。最後在七月份,程賢還是賣給了隔壁關係好一點的李叔叔家,可以先拿到錢,三個月後搬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