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章 幸福的滋味2

生活尋香:

文章以兩人對話的方式逐步揭開了幸福的真意,俄國作家尤·沃茲涅先斯卡婭在文中提到幸福的方法簡單明了:“遺忘生活中醜惡的東西,把美好的東西永遠保留在記憶中。”

我們常常會因一幅畫的美感而愜意,常常會因一個動作的優雅而讚歎,又常常會因一句話的溫暖而動容,記憶中總有那麼多美好的片斷一直伴隨著我們成長。那麼我們完全可以把這些美好的景致和故事永遠保留在記憶中,然後編織成一個美麗的花籃,每當心中不悅時便拿出來回憶一翻,我們也將會因此幸福一生。

快樂不是自來水,(美國)迪尼斯·普雷格。

我有幸參加了一次以快樂為題的演講,事後,有位女聽眾站起來說:“我真該帶我的丈夫來聽聽這次演講。”她解釋說自己的丈夫老是很不快樂,雖然自己很愛他,但和他生活在一起實在不容易。

這位女士的話讓我想到道理應該是這樣講的:不管是誰,要把尋覓快樂當一回事。我告訴她,為了我們的另一半,我們的孩子、朋友,我們要盡量快樂。你若不同意我的意見。不妨去問問孩子跟不快樂的父母長大是什麼滋味;或者問問做父母的,如果他們有一個不快樂的孩子有多痛苦。

其實,我自己的童年就不是特別快樂,而且跟大多數少年一樣沉溺在不能自拔的痛苦中。但有一天我忽然醒悟,原來自己隻是在害怕困難而唯唯諾諾。要快樂起來也很容易,這種事不需花心思費力氣。真正的成就在於盡我所能以求快樂。

不少人並沒有意識到快樂是必須去求去找才會有的。我們都以為快樂隻是一種感覺,源自碰巧發生在我們身上的好事,而那種好事會不會發生則非我們所能主宰。

快樂主要是由我們支配的,我們應該主動爭取;真相卻剛好相反,需要被動等待。希望自己有個快樂的人生,就必須克服一些障礙,其中三個障礙是:

第一,與別人比較。

多數人都拿自己跟我們以為人生順利的人比較,有些是親友,有些是我們其實隻聽說過的人。我認識一個年輕人,是外表看去純粹的事業有成、日子美滿的那種人。他談起他摯愛的妻女,談起他在他中意的城市當電台節目主持人,喜不自禁。我記得當時我心裏想的是怎麼什麼好事都讓這個家夥碰上了。然後我們談起電腦和互聯網。他告訴我,他感激這世界上有互聯網,因為他可以從中查索關於多發性硬化症的資料——他妻子正在飽受此症煎熬。我先前認為他是人生的幸運兒,此時隻覺得自己愚不可及。

第二,過於追求完美。

每個人都在追求著想象中最完美的生活,問題卻是很少有人事業與家庭都合乎他們自己想象中的標準。就我自己而言,我出身的家庭沒有人離過婚,在我看來婚姻是一生一世的事。因此,當我和第一任妻子在結婚五年,兒子出世三年後離異時,我整個人都垮掉了,我覺得自己還不如死掉。

接著我再婚,婚後向妻子芬妮坦承自己一直無法擺脫先前婚姻失敗的陰影。這時,家裏共有四人:我和兒子、她和她前夫的女兒。當芬妮問我覺得家裏還有什麼問題時,我老實回答,就是和兒子相處的時間太短。

“那麼你為什麼不因此而開心生活?”她問。理當如此,但首先我必須從自己內心想象的“完美”家庭中走出。

第三,過分在意自己的缺憾。

破壞快樂的有效方法莫過於對任何事物隻集中注意瑕疵,假如望向天花板時隻盯著缺了塊天花板的那處地方。又如有個禿子對我說的:“每到一個地方,我都會首先觀察人群中有否另一個禿頭。”

一旦你找出自己缺了哪一塊天花板,就要探討,若重新取得這塊天花板是否真的可以使你快樂。然後你有三個行動選擇:去找到這塊天花板,或用另一塊不同的天花板補上,又或者根本不予理會,把注意力放在那些沒掉的天花板上。

我多年來研究快樂的道理,得到最重要的結論之一是:人的一生遭遇和他是否會獲得快樂並無太大關係。稍加細想就會明白這道理,很明顯。你一定也認識不少人,生活頗為順利,但從根本上來說不快樂;我們也知道有些人吃過不少苦頭,卻能樂天知命的生活。

第一道秘方是感激。快樂都存於有感激之心的人,無感激之心的人不會快樂。我們總以為人是因為不快樂才抱怨,事實上,是抱怨促使人不快樂。

第二,快樂是另一件事情的副產品。明顯的快樂源泉是各種使我們生活有目標的活動,例如研究昆蟲或打打球。當你用心投入自己喜好的運動時,你獲得的快樂將不計其數。

最後,應有如下的信念:這世界上有些永恒的事物是超越我們的,而且我們的生存有更重大的意義。這信念會使我們生活得更快樂。我們需要精神上或宗教上的信仰,或者秉持自己的人生觀。

無論你的人生觀是什麼,都該包含這個道理:如果你凡事都從好的方麵看,對人生一定有好處;如果你總是往壞處想,日子就難過了。如果你想開心過日子的話,那麼,請立即快樂起來。

生活尋香:

心理學家、社會演講家迪尼斯·普雷格借自己的經曆為人們講述了有關幸福生活的故事。他在並不特別快樂的童年中獲得醒悟:真正的成就在於盡其所能尋求快樂,因為快樂不是等在你麵前或是偶然獲得的,而是要我們去追逐,去把握。

快樂不僅僅隻是一種感受,生命中忽然出現的那些好事,也不會按照我們的需求而隨時出現,它需要我們主動尋求。尋找到快樂,就如同尋找到了開啟幸福之門的鑰匙,能否開心地生活,完全取決於我們的選擇。

論快樂,錢鍾書。

在舊書鋪裏買回來維尼(Vigny)的《詩人日記》(Journald’unpoete),信手翻開,就看見有趣的一條。他說,在法語裏,喜樂(bonheur)一個名詞是“好”和“鍾點”兩字拚成,可見好事多磨,隻是個把鍾頭的玩意兒(Sile bon-heurne‘taitqu’unebon nedenie!)。我們聯想到我們本國話的說法,也同樣的意味深永,譬如快活或快樂的快字,就把人生一切樂事的飄瞥難留,極清楚地指示出來。所以我們又概歎說:“歡娛嫌夜短!”因為人在高興的時候,活得太快,一到困苦無聊,愈覺得日腳像跛了似的,走得特別慢。

德語的沉悶(Langeweile)一詞,據字麵上直譯,就是“長時間”的意思。《西遊記》裏小猴子對孫行者說:“天上一日,下界一年。”這種神話,確反映著人類的心理。天上比人間舒服歡樂,所以神仙活得快,人間一年在天上隻當一日過。從此類推,地獄裏比人間更痛苦,日子一定愈加難度;段成式《酉陽雜俎》就說:“鬼言三年,人間三日。”嫌人生短促的人,真是最快活的人;反過來說,真快活的人,不管活到多少歲死,隻能算是短命夭折。所以,做神仙也並不值得,在凡間已經30年做了一世的人,在天上還是個未滿月的小孩。但是這種“天算”,也有占便宜的地方:譬如戴君孚《廣異記》載崔參軍捉狐妖,“以桃枝決五下”,長孫無忌說罰得太輕,崔答:“五下是人間五百下,殊非小刑。”可見賣老祝壽等等,在地上最為相宜,而刑罰呢,應該到天上去受。

“永遠快樂”這句話,不但渺茫得不能實現,並且荒謬得不能成立。快樂的決不會永久;我們說永遠快樂,正好像說四方的圓形,靜止的動作同樣的自相矛盾。在高興的時候,我們空對瞬息即逝的時間喊著說:“逗留一會兒罷!你太美了!”那有什麼用?你要永久,你該向痛苦裏去找。不講別的,隻要一個失眠的晚上,或者有約不來的下午,或者一課沉悶的聽講——這許多,比一切宗教信仰更有效力,能使你嚐到什麼叫做“永生”的滋味。人生的刺,就在這裏,留戀著不肯快走的,偏是你所不留戀的東西。

快樂在人生裏,好比引誘小孩子吃藥的方糖,更像跑狗場裏引誘狗賽跑的電兔子。幾分鍾或者幾天的快樂賺我們活了一世,忍受著許多痛苦。我們希望它來,希望它留,希望它再來——這三句話概括了整個人類努力的曆史。在我們追求和等候的時候,生命又不知不覺地偷度過去。也許我們隻是時間消費的籌碼,活了一世不過是為那一世的歲月充當殉葬品,根本不會享到快樂。但是我們到死也不明白是上了當,我們還理想死後有個天堂,在那裏——謝上帝,也有這一天!我們終於享受到永遠的快樂。你看,快樂的引誘,不僅像兔子和方糖,使我們忍受了人生,而且仿佛釣鉤上的魚餌,竟使我們甘心去死。這樣說來,人生雖痛苦,卻不悲觀,因為它終抱著快樂的希望;現在的賬,我們預支了將來去付。為了快活,我們甚至於願意慢死。

穆勒曾把“痛苦的蘇格拉底”和“快樂的豬”比較。假使豬真知道快活,那麼豬和蘇格拉底也相去無幾了。豬是否能快樂得像人,我們不知道;但是人會容易滿足得像豬,我們是常看見的。把快樂分肉體的和精神的兩種,這是最糊塗的分析。一切快樂的享受都屬於精神的,盡管快樂的原因是肉體上的物質刺激。小孩子初生了下來,吃飽了奶就乖乖地睡,並不知道什麼是快活,雖然它身體感覺舒服。緣故是小孩子時的精神和肉體還沒有分化,隻是混沌的星雲狀態。洗一個澡,看一朵花,吃一頓飯,假使你覺得快活,並非全因為澡洗得幹淨,花開得好,或者菜合你口味,主要因為你心上沒有掛礙,輕鬆的靈魂可以專注肉體的感覺,來欣賞,來審定。要是你精神不痛快,像將離別時的筵席,隨它怎樣烹調得好,吃來隻是土氣息,泥滋味。那時刻的靈魂,仿佛害病的眼怕見陽光,撕去皮的傷口怕接觸空氣,雖然空氣和陽光都是好東西。快樂時的你一定心無愧怍。假如你犯罪而真覺快樂,你那時候一定和有道德、有修養的人同樣心安理得。有最潔白的良心,跟全沒有良心或有最漆黑的良心,效果是相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