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琴歎了一口氣,大家都屏住了笑容。
“你打了促排催卵針?”
“嫂子是醫生,一聽就知道!沒錯,因為沒法排卵,吃過催卵的藥,也打過催卵的針!這幾年來,不知道花了多少錢!現在好不容易懷了個三胞胎,非得弄死一個來!”
“難道三個一起生下來就不可以嗎?”
“最好別這樣!不然對胎兒和母體都有危害!”
“哦,那要到底怎麼弄?”
“還能怎麼弄?做減胎手術唄!”
“三胞胎多好啊,都是自己得骨肉!怎麼可能舍得減胎!”
“我也是這麼說的!可是沒辦法啊!”
“真是可惜了!”
“沒事,雙胞胎也挺好的!”
“是啊,總比我好吧!生了一個女兒!”
“急什麼?到時你跟樊淩峰再生一個兒子不就行了?”
“連婚都還沒結!說這樣的話,會不會有點太早?”
“有什麼早的?反正你嫁給他是遲早的事情!”
“那可不一定!如果他對我不好的話,那我就寧願做尼姑!”
“好像做尼姑很輕巧似得!就怕你到時耐不住寂寞!回頭還得來找他!”
“我想大家保證!我一定會對芷欣好的!”
大家一起歡呼起來,紛紛向他們情侶兩敬飲料。
“你們聽說了沒,前幾天有個婦女服毒自殺了!”
“我也聽說過,但是不知道怎麼回事。”
“據我所知,好像是她被隔壁鄰居給強奸了!她馬上把出門打工的丈夫給叫了回來,然後一起報警!可是不知咋的,民警就是不給他們立案!還說什麼發生第二次後再來!後來那兩夫婦就去找鄰居理論!那個鄰居要麼閉門不出,要麼逃之夭夭!被強奸的那位婦女也許是想不開吧,半夜三更找來一瓶農藥就喝下去了!第二天她老公發現後,人都已經僵硬了!”
“當時強奸的時候沒有人在場嗎?”
“她身邊隻有一個兩歲的孩子,能頂什麼事?”
“把那接警的警員先撤職,再來個玩忽職守罪,再來個包庇罪,就這樣的人還能做公職?第一次沒證據讓她第二次來報案,難道第二次沒證據就第三次來,以此類推嗎?那還要你幹嘛?”
“為什麼沒有馬上報警,而是過了一星期才報案?超過24小時很難認定是強奸?”
“一個農村女人,被禽獸男強奸,如果男人沒回家先報警,她怕孩子遭到報複,所以她要等到自己在外打工的丈夫回家,才敢報警!”
“立案是起碼的態度,一句話把人家回絕了,讓人回去,你還做什麼警察?有沒有證據得你去查,人家報的是刑事案件,你怎麼滴也得去看一眼,意思一下吧?果然是人民‘公仆’!”
“混球!警察是幹什麼的?有警必察!偏僻農村婦女有什麼主見?警察是人民保護者,拿人民俸祿,就為人民負責!已經被畜生糟蹋一次,難道為了要證據,還要被糟蹋第二次嗎?什麼混蛋邏輯?”
“警察的職責是什麼,打擊罪犯,為人民服務,受害人被強奸報案,應該立案調查,而不是等第二次被強奸再來,這是給犯人再次犯案的,做警察做到放縱犯人,立馬革職查辦,可憐了那個悲慘的家庭還有失去母親的那個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