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凱西·埃裏森
人的強烈願望一旦產生,就很快會轉變成信念。
我19個月大的女兒愛瑪踮起腳尖在跳舞,兩手彎彎舉起,姿態優雅。我內心高興不已。
為人父母的,都覺得自己的孩子了不起,我的自豪感卻是甘苦參半。我生下來就患馬蹄內翻足(即畸形足),童年經常進出醫院接受外科矯形手術。即使雙腳沒有裹著石膏,不用坐輪椅或撐拐杖,我古怪的走路姿勢、腿腳上醜陋的疤痕,都使我和別的孩子不同。
體育課是噩夢,我因為和其它人不同,被排斥於局外,感到屈辱,內心痛苦非常。肢體畸形的痛苦毀了我的自尊,令我感到自己永遠是個局外人。七年級的時候,我贏得演講比賽,正為自己的成就開心,班上一個同學卻一盆冷水澆過來,說我得獎不過是因為評委同情我。
十年級時,我們舉家遷往安大略省的小鎮史密斯維爾。我生平第一次活在從沒見過我坐輪椅的人之間。一個朋友悄悄告訴我,她的男友覺得我走路的姿勢很性感,我聽了不禁愕然:我一拐一拐的步調忽然變得迷人了?
後來我第一次和男朋友約會,又嚐過初吻,明白了一條不簡單的道理:觀感可以改變。我發覺,有些人見“異常”則走避,有些卻珍惜。這幫助我找到了自我的價值。
我在史密斯維爾隻住了10個月,但仿佛從此脫胎換骨。我知道自己雙足也許和別人不同,但我並不醜陋,也不會因此而比別人差,或因此而不該像別人一樣享受愛情。
兩年後,我的男朋友吻了我腳上的疤痕,使我大為感動,決定要和他長相廝守,生兒育女。他後來成為我的丈夫。
生孩子需要非常大的勇氣,我擔心畸形足會遺傳給孩子,所以十分煩惱。愛瑪生下來的時候,我第一個問題是:“她雙腳完好嗎?”
助產護士笑著回答:“那雙腳要花不少錢呢。”她掀開裹著愛瑪的毛毯,給我看十隻完整的腳趾:“你看,又長又纖細,你得花很多錢給她買鞋子。”
我想起當年因為不能穿漂亮的涼鞋而羞愧。有一次,我在一家鞋店試穿雅致的夏天涼鞋,卻沒有一雙合腳的,最後售貨員拿出一雙笨重醜陋的鞋子,我當場飲泣起來,央求母親買一雙漂亮的鞋子給我。她見我哭得可憐,就買了。新鞋子的皮帶擦破我腳上的傷疤,流出血來,但我還是要穿,渴望那雙漂亮鞋子可以改變我。
我慶幸愛瑪將來想做什麼都可以,跳芭蕾舞也好、跑步也好。我現在患了骨關節炎,走路時常感到痛楚,但還是和女兒一起走路、遠足、跳舞。我們隨著比莉·哈樂黛和尼娜·西蒙的歌聲在客廳起舞,心中無限歡欣,足下也無限歡欣。